曾蔭權收押候裁 3小時後身感不適送急診
【2017年2月20日】(本臺記者董筱然綜合報導)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今天高等法院法官聽取求情押後宣判刑期至22日,同時不准曾蔭權保釋,將對其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重審曾蔭權不准保釋,須即時還押。曾蔭權在收押3小時後,感到身體不適,晚間送至醫院急症室。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今天(20日)中午法官在聽取求情後表示緩刑機會不大;此外,還同意就曾蔭權接受利益控罪重審,曾蔭權不准保釋,須即時還押,將於22日裁決刑期。曾蔭權傍晚6點還押到荔枝角收押所,晚上9點多,曾蔭權表示身體感到不適,經醫生診斷後,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位被判罪的卸任特首。法庭的結果相對於曾蔭權及其家人來講,無疑是一個噩耗。儘管在三項控罪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但曾蔭權此次面對的另2項控罪,一項需要重審;另一項不准保釋,等待宣判刑期,最高刑期可能達7年之久。多家港媒都料到,此次曾蔭權判囚機率很大,不容樂觀。
香港律政司今天中午開庭時要求基於公眾利益,就曾蔭權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重審。辯方反對表示,曾蔭權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已要面對判刑,很難承受第二次的檢控。但最後法官批准了就此控罪重審。
曾蔭權的太太鮑笑薇、幼子曾慶淳,曾蔭權弟弟曾蔭培、妹妹曾璟璇等都來到高等法院聆聽宣判結果,聽到押後曾蔭權判刑並交由懲教署看管,不得保釋等消息後,曾太前往犯人欄,曾蔭權將手放在玻璃上與曾太道別,二人眼泛淚光。曾蔭權被懲教人員押走後,曾家的親屬或神色凝重或雙眼通紅,被問到對曾蔭權判刑的最壞打算,曾的3名弟弟均不作答。曾家人最後在法庭安保人員護送下,乘直升機離開。
曾蔭權是香港第二任特首,曾任香港政務司長、財政司長等職,2015年,曾蔭權被控被控1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是香港史上被起訴且被定罪的最高級官員。
2017年2月17日晚20時10分,香港高等法院9人陪審團以8比1裁定第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以9比0一致裁定第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首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因陪審團無法達成大比數共識,無法作出裁決,律政司在20日要求重審,被法官批准。
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控,是指曾蔭權在2011至2012年任特首時,在行政會議舉行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現在的香港數碼廣播公司(DBC)——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未向行政會議申報他與雄濤的主要股東黃楚標進行了商議。(罪成)
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約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當他建議提名建築師何周禮授勛時隱瞞他租用深圳物業一事,而何周禮正是獲聘負責該單位的室內設計。(脫罪)
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則是涉及物業的裝修工程。(未裁定)
責任編輯:梁曉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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