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湖北省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春明濫用職權收受賄賂

2010年至2011年,湖北省工商銀行處長梁興貴(原十堰市工行行長)和十堰市東風支行(工行)行長董永軍,合夥在十堰市丹江口市六里坪鎮,以辦旅遊學校名義為由,以30萬元一畝的價格購買土地300畝,然後改變用途,按一畝地建設一棟高級別墅,售價300萬元,現已建設完畢在售中。對於這塊地的價格,丹江口市政府早有規定是150萬元一畝。梁、董二人為賺取巨額利潤,在十堰和丹江口市進行不正當活動,為其違法行為進行的更順利,聯繫時任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李春明(十堰市鄖西縣人),請李出面做工作,取得丹江口、十堰和省政府三級的立項和有關文件手續,並將地價從150萬元每畝降到30萬元。李將梁、董二人引薦給省長王國生,又向省國土廳、住房建設廳、移民局、十堰市政府、丹江口市政府等有關單位打招呼做工作。2012年省政府王省長在李春明簽字後也簽字同意,然後,李親自安排省移民局長彭承波(原丹江口市委書記)給丹江口市市長打電話要其辦理此事,丹江口市李市長又親自陪同梁、董二人前往六里坪圈地,就此大事告成。

事後,董永軍說,這件大事總算辦好了,為把這塊地弄到手,在省裡花費了很大精力和財力,包括聯繫取得貸款在內,將他們二人積蓄的共有1700萬元錢花完了,僅給李春明送的就超過有1000萬元,給其他每人送的有幾十萬元、幾百萬元不等,要不是李春明出面幫忙,這件事是辦不成的。這個消息是從董永軍在事情辦妥後,與他朋友談及辦事艱難的體會中吐露出來的。據說董還在建設地給李留下了一棟別墅以表感激之情。聯想到李春明臭名昭著的貪腐作風,在十堰有不少人是知道的。不僅如此,李在任省委常委、省秘書長期間,還向各單位安排調入人員、提乾等大量收取當事人賄賂的問題。

李身為秘書長和人大副主任,根據職務是無權干預插手政府工作事務的,可是李卻干預成功。是什麼原因,是巨額賄賂的誘因。同時,梁、董二人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哪有那麼多的積蓄,巨額財產的來源應調查清楚,行賄也同樣違法。

2014年10月曾經有人舉報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曹建民,次月(11月)曹到湖北視察工作,在接見省級領導和省檢察院領導時透露此事。李春明得知消息後與行賄人串通掩蓋作手續處理,欺騙組織調查才矇混過關。

李春明濫用職權勾結十堰市貪官,提拔親信,如:將其沒有文化的弟弟李春貴提拔為十堰市政府副處級幹部;妹妹被提拔為鄖西縣縣委黨校教授;其親戚趙洪福飛機式的提拔為十堰市茅箭區區委常委等等問題。

李春明的口頭嬋是;要當官,找靠山。所以,十堰地方貪官和親朋都以他作靠山,受其保護平步青雲,危害一方,十堰人民深受其害,卻無處申冤。

上述舉報,請中央領導調查落實。

十堰住武漢工作人員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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