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01月02日訊】33歲的劉女士在加拿大通過假結婚獲得身份後,開始了「新的生活」:重新結婚、生了孩子。誰知就在她安安穩穩過日子的時候,先前的假結婚東窗事發,讓她面臨被遣返的命運。
「加國無憂」報導, 據聯邦法院公布的信息,現年33歲的劉女士於2004年2月來加拿大留學,在2006年以3萬元的代價,通過中介找到一個加拿大人假結婚,並在「丈夫」的擔保下申請了移民。
2007年9月,劉女士拿到了移民身份。三年後也就是2010年,她同那名加拿大人辦理了離婚,從此開始了「全新的生活」。2012年4月,劉女士再度結婚(這次是真的),並在婚後生了兩個孩子。
然而,邊境局(CBSA)一直懷疑她的婚姻有假,且沒有放棄調查。2013年3月和5月,劉女士兩次被移民與難民委員會(IRBC)傳召,就她的第一次婚姻做出解釋。儘管劉信誓旦旦地說自己先前的婚姻是真實的,但是並沒有獲得IRBC的相信,後者向她發出驅逐令(Exclusion order)。
劉女士向移民上訴部(IAD)提出了上訴,這次她承認了承認了第一次婚姻做假,並說從假婚到否認都是律師的安排。該律師因多次嚴重違規,現已失去執照。
在上訴環節,劉女士一再強調自己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不能離開孩子。她的悔過,以及出於對孩子的同情,令上訴官裁定,她可以繼續留在加拿大。
然而,移民部對裁決很不滿,把官司打到了聯邦法院。移民部的代表表示,劉女士通過造假的手段獲得身份,卻沒有受到懲罰,這會鼓勵更多的人在申請時說謊,而且也對守法的申請者不公。
聯邦法官表示,劉女士當時有4年的學生簽證,完全可以合法留在加拿大,可是她卻在學簽還有2年有效期的時候選擇了假結婚。這種故意作假拿身份的做法,是不能容忍的。移民上訴部(IAD)在判決時將孩子的利益看得太重,忽略了其它因素。
最終,法院判決移民部勝訴,這意味著劉女士可能需要離開丈夫和孩子,一個人回到中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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