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手機自燃 簽保密條約才獲賠償(圖)


王女士買的國產小米手機自燃燒燬。(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2月29日訊】北京一位女士買了一部國產小米手機,近日充電時竟自燃燒燬。該女士向小米官方投訴後,對方要求籤訂保密協議才予以退款賠償。事件被曝光後,有律師指出,此保密條款是非法無效的。

北京王女士今年3月在京東旗艦店購買了一部紅米Note3手機,送給了身在哈爾濱的母親。12月21日,該機在充電時突然冒煙起火,被燒成廢鐵,連SIM卡都被燒焦了,所幸被及時發現,未造成其它損失。

事發後,母女二人與小米公司客服聯繫,哈爾濱當地工作人員上門取走手機,稱將檢測自燃原因,但此後便無音訊。在媒體介入後,小米官方承諾向王女士退款並賠償600元,但要求她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承諾禁止公開發表相關言論。

 「協議要求我不得在任何媒體、公開網路和其它任何傳播平臺發表此事處理的言論。這哪裡像賠償,簡直就是封口費。」但考慮到不簽協議可能無法獲得賠償,王女士還是簽下了協議。

對此,北京一位律師表示,商家在和解協議中試圖以簽訂保密條款的方式來向社會掩蓋產品質量問題,這顯然違反了法律規定。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該協議中的保密條款無效,但賠償條款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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