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才一審獲刑14年 (圖源:中共河南開封紀委官微)
【看中國2016年12月17日訊】近日,湖南邵陽市法院對「石油系」老虎徐國才(正廳級)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0萬元。
據《澎湃新聞》報導,北京時間12月16日上午,湖南邵陽市法院對此中石油湖南銷售分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徐國才(正廳級)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0萬元和受賄所得的一棟位於海南海口市的房屋,其受賄所得贓款1,728萬元如數上繳國庫。
2016年7月6日,中石油湖南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徐國才受賄案,在邵陽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
湖南邵陽檢方指控,2005年5月至2012年12月,徐國才利用擔任大慶石油管理局電力總公司總經理,中石油湖南銷售分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通過其妻、其女婿收受人民幣、美元、港幣、別墅、車輛、皮衣等賄賂,合計折合人民幣2,200餘萬元。
2015年4月22日,中共湖南省紀委通報:中國石油湖南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徐國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6月3日,湖南省檢察院對徐國才立案偵查。
2015年12月21日,湖南省高級法院指定邵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審理徐國才涉嫌受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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