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原市長被免去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2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近日,天津原市長黃興國案又有新進展:天津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務委員會於12月15日通過決議,罷免黃興國的全國人大代表職務,黃興國的「政治生命」就此終結。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9月10日晚發布消息: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至此,黃興國已經代理天津市委書記時間長達21個月,創下了超長「代理」記錄。
2016年9月14日,天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接受黃興國辭去天津市市長職務的請求。
公開資料顯示,黃興國在1996年8月升任中共浙江省秘書長,1998年1月出任浙江副省長,1998年11月至2003年11月擔任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2003年11月到天津後,黃興國先是擔任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後在2007年底擔任代市長,並在2008年1月轉正。2014年12月30日,原天津市委書記孫春蘭調任中央統戰部部長後,黃興國代理天津市委書記。
黃興國系江派張德江心腹
《明鏡網》12月6日報導引述北京政界人士透露,黃興國實際屬於中共江派官員,是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心腹。
多家港媒報導稱,黃興國雖然和習近平曾有短暫交集,但是其晉升主要得力於江派張德江等人。
而編輯部設在北京的海外中文媒體《多維網》則披露,黃興國是已故江派常委黃菊的侄子。
香港《前哨》12月號引述接近中共紀委的消息人士披露,黃興國落馬的原因除了在經濟方面其親屬利用權勢非法斂財外,還有一個真正主要原因是他違反了習近平當局所制定的中共「政治規矩」。 消息人士指,習近平瞭解黃興國的情況後震怒,但其案情涉及中共某個「政治老人」,因此中共當局至今沒有公布黃興國落馬的真正原因。
張高麗五讚黃興國
此前有香港媒體報導,現任常委張高麗與黃興國,以及已經落馬的原天津副市長尹海林、前天津公安局局長武長順關係密切。
張高麗曾先後主政山東、天津,天津被視為張高麗主要的老巢。2012年11月,張高麗升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副總理。此後曾先後5次去天津視察,每次主持會議都會對黃興國讚揚一番,顯示二人關係非同一般。
但在中共十八大五中全會之後,2015年10月張高麗途經天津時面對黃興國盛情邀請參加會議作「指示」,態度突轉冷淡婉拒,似乎已傳遞出不詳徵兆。
天津大爆炸黃興國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張高麗主政天津時「最大政績」的濱海新區,在去年8月12日發生特大爆炸,該事件震驚全球。
在爆炸發生7天後的第十場新聞發布會上,黃興國表態:「作為天津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我對這次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時政分析人士劉逸明表示,黃興國屬於前朝舊臣,天津大爆炸黃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說,其實在天津爆炸時,很多人預計他不久就會落馬,但是他的政治命運還延長了一年之久。
劉逸明認為:「這反映高層對黃興國的態度實際上是不一致的。他代理天津市委書記差不多兩年,這是前所未有的,也說明黃興國在高層的一些領導人當中印象不是很好。但是肯定有人力挺,否則天津早就空降市委書記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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