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虎」斯鑫良受賄獲刑13年(圖)


中共浙江「首虎」斯鑫良獲刑13年監禁。(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6年12月13日訊】中共央視新聞客戶端12月13日報導,12月13日,原浙江省政協副主席斯鑫良因受賄罪在江西九江市獲刑13年監禁,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並追繳其受賄所得財物。

斯鑫良被審理查明:在2001年至2014年期間,利用擔任中共湖州市委書記,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長,浙江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等職權便利,為相關單位、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受賄財物共折合約1955.4萬元。

2015年2月16日,斯鑫良被中共中紀委通報落馬。與此同時,其子斯力也被帶走調查。斯鑫良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浙江「首虎」。同年6月19日,斯鑫良被中共中紀委宣布「雙開」,並移送司法處理。

今年8月18日,斯鑫良在江西九江市出庭受審,當庭認罪。

《新京報》旗下微信公眾號「政事兒」2016年2月10日報導,中共十八大後,趙少麟、斯鑫良等人都是退休後仍繼續插手政治,成為「不守規矩」的典型案例。

中共官媒《廉政瞭望》曾披露,廣廈集團創始人、同是東陽人的樓忠福供出斯鑫良。樓忠福因涉及令計畫案被調查,他與令計畫妻子谷麗萍的商業合作,據稱是斯鑫良在從中介紹。報導還披露,斯鑫良退休後在杭州商圈非常活躍。據稱,郭伯雄之子郭正鋼妻子吳芳芳因杭州經營項目出現問題,急需有人接盤。斯鑫良曾幫忙嘗試聯絡公司出面拉吳芳芳一把,但此時後來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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