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法院欠飯店2.4萬 拖7年才還(圖)
寫有「執行三庭」以及法院工作人員簽名的欠條。(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2月7日訊】據陸媒7日報導,山東濟南市民曹娟(化名)經營一家飯店,但當地法院工作人員以「工作餐」名義,7年間欠其餐費24000元,曹娟多次討要屢遭碰壁。
7年,24000元,這是濟南市民曹娟常掛在嘴上的兩個數字。
曹娟是濟南市長清區一家飯店的老闆,自2009年至2013年的4年間,長清區法院執行三庭的工作人員,以「工作餐」名義到曹娟所開飯店用餐共達300次,總金額超過24000元,全部使用「簽單」形式。自2013年8月起,曹娟為討回這些餐費,多次奔走於飯店和法院之間,屢屢碰壁。
6日,長清區法院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對陸媒記者表示,此事系涉事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而曹娟則稱,在媒體介入後,長清區法院已經派出工作人員,以現金形式與她結清了欠款。
曹娟介紹,她的飯店位於濟南市長清區大學路,長清區法院南側。由於臨近,不時有該法院的工作人員前來用餐。2009年2月,幾名工作人員在店裡聊到外出用餐的話題,一位王姓法官向曹娟建議,以後將她的小飯店作為「食堂」,固定在此用餐,餐費直接簽單,「最後一起結賬」。
曹娟介紹,自己與這些人員相識,對方又是「法院的人」,工作穩定且離得近,所以,儘管並沒有談清具體付款方式,但為了能夠做下這單生意,曹娟仍然答應了下來。
自此以後,該法院的工作人員便三天兩頭地組團來吃飯,每次用餐完畢後,記下賬目,然後累積。
但是,曹娟沒有想到,讓賬本上的一串串數字最終「變現」,竟等了7年。
一份手寫欠條顯示,長清區法院工作人員以「執三庭關於執行信用社案件工作餐」的名義,自2009年到2013年7月份,共計在曹娟的飯店用餐300次,總金額24078元,均未結賬。
對此,上述王姓法官稱,工作餐系「領導統一安排,統一結賬」,對於欠款原因,不願多談。
該院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稱,這部分欠費系當事工作人員「個人行為」,而對於王姓法官所稱「領導安排」一事,上述工作人員不予置評。
法院「欠兩萬多元飯款7年不還」一事,很快引發輿論關注。曹娟6日下午表示,已有自稱「長清法院工作人員」的人攜帶現金來到店裡,將欠款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