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天冤案歷經三朝拒不平反 斷送南宋江山(圖)


宋理宗像。(網路圖片)

宋理宗是南宋第五代皇帝,他是被史彌遠政變推上皇位的。宋寧宗生前確定的皇嗣趙竑在這次政變中遭迫害致死,成為南宋後期的最大冤案。為了不讓繼統的合法性受到質疑與挑戰,宋理宗及其繼任者,竟然拖延五十年不給這樁彌天冤案徹底平反。說起這樁冤案,還得從頭略作交待。

宋孝宗有三個兒子,都是皇后所生。皇太子早逝,他不立次子,破例立所謂「英武類己」的第三子為皇太子,即宋光宗。孝宗禪位後,以太上皇的身份向光宗交待了隔代繼承人:「當初越位立你,想讓你成一番王業。如今你二哥雖去世,他的兒子還在。」意思很清楚,皇位應還給老二家。豈料,宋光宗不久精神失常,連太上皇駕崩都不能出主大喪。在政局危機的嚴重當口,太皇太后吳氏(宋高宗的皇后)最後拍板,讓光宗禪位於其子,是為寧宗。後來,他二伯的獨子英年早逝,連後代也沒留下。為彌補虧欠之心,寧宗追封他為沂王,選太祖十世孫趙貴和入嗣其後。終寧宗朝,沂王始終居於特殊的地位。

寧宗先後有過八個兒子,但都沖齡夭折,他選了太祖幾個十世孫入宮學習,意在遴選皇位接班人,其中以早已入嗣沂王的貴和呼聲最高。在誅殺權相韓侂冑後,史彌遠取而代之,一手遮天。史彌遠不希望貴和入選,因他對自己專擅朝政流露出反感,便命同鄉與親信鄭清之物色了另一位太祖十世孫趙與莒。不久,寧宗立貴和為皇子,改名趙竑。其用意很清楚:既然貴和早已入嗣沂邸,立他為皇子,等於把皇位還給了他二伯家。史彌遠不便公開反對,提議再為無嗣的沂王立後,並把與莒推了上去。寧宗採納了這一建議,將其改名貴誠。

次年,趙竑進封濟國公,由楊皇后作伐,娶太皇太后吳氏的侄孫女為夫人。史彌遠知道皇子喜歡彈琴,送上一名擅長琴藝的美人做臥底。皇子缺乏心機,不知韜晦,當她的面大罵史彌遠,說將來一定要將其決配八千里。由於寵昵那位美人,吳氏夫人與皇子關係緊張,常到楊皇后處哭訴,皇后對趙竑自然不滿。史彌遠處心積慮阻止皇子登上皇位,讓時任國子學錄的鄭清之兼任沂王府教授,精心輔導與調教貴誠。

流言蜚語日漸不利於趙竑,而有利於貴誠。有朝臣提醒寧宗:「國事大且急者,儲貳為先。陛下失今不圖,奸臣乘夜半,片紙或從中出,忠義之士束手無策矣!」寧宗雖悚然動容,卻未見行動。也許,他自認為國本安排已明白不過:皇子只有一人,理所當然是唯一繼承人。但他卻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皇子與皇太子儘管一字之差,卻有重大區別,只有皇太子才是唯一法定的皇位繼承人。將趙竑立為皇子,只不過承認他是後嗣,因非其親生,在其彌留之際或歸天之後,易嗣遠比廢儲容易得多。雖然矯詔廢立太子,並非史無前例,但畢竟更冒天下之大不韙。

嘉定十七年(1224)閏八月,寧宗駕崩之夕,史彌遠一面派人宣召貴誠進宮預作即位的準備,一方面命鄭清之等黨羽起草矯詔。然後通過楊皇后的兩個侄子七次穿梭於內外朝之間,極盡威逼利誘之能事,迫使原先並不贊成廢立的楊皇后最終屈服其廢立陰謀,矯詔立貴誠為皇子,賜名趙昀,封成國公。

一切安排停當,史彌遠才宣召趙竑入宮聽詔:「皇子成國公趙昀即皇帝位。尊皇后為皇太后,垂帘同聽政。」新即位的皇帝就是宋理宗。隨即以楊太后名義宣詔:皇子趙竑進封濟陽郡王,出判寧國府。數日後,趙竑改封濟王,賜第湖州,被監管了起來。

對史彌遠的廢立,朝野有不少人義憤不平。當地人潘壬、潘丙兄弟聯絡了太湖漁民和湖州巡卒密謀擁立濟王,他們派堂兄潘甫到淮北爭取「忠義軍」首領李全的支持。李全是翻雲覆雨之人,表面約好日期進兵接援,屆時卻背信爽約。潘氏兄弟只得倉促起事,裝束成「忠義軍」模樣,夜入州城,硬把黃袍加在濟王身上。趙竑號泣不從,潘壬等以武力脅迫。濟王只得與他們相約不得傷害楊太后與理宗,這才即位。夜色中,起事者揭榜聲討史彌遠廢立之罪;連湖州地方長官也率當地僚屬入賀新皇帝登基。

天色熹明,濟王見擁戴他的都是烏合之眾,知其事難成,派人告變,並親率州兵討叛。待朝廷大軍趕到,起事已被濟王討平。湖州之變,是民眾對史彌遠專政與廢立的一次自發性抗議。儘管濟王告變平亂有功,史彌遠仍蓄意斬草除根。不久,他派親信到湖州,說是奉諭給濟王治病,暗地卻脅逼他自縊身死,還殺死其子,對外宣布病故。為平息朝野非議,理宗追贈濟王為少師。但不久史彌遠就指使爪牙發難,理宗收回成命,褫奪其王爵,追貶為巴陵縣公。

史彌遠政變不僅剝奪了趙竑既定的皇位,而且將其迫害致死。這一做法,粗暴踐踏了儒家倡導的人倫綱常,激起朝野正直之士的無比憤慨。就在權相政變、理宗奪位不久,臨安書商陳起編集出版了《江湖集》,其中收有敖陶孫「梧桐秋雨何王府,楊柳春風彼相橋」的詩句,史彌遠的爪牙嗅出了其中的不滿,說「何王」與「彼相」是「哀悼濟王而譏誚彌遠」,濫施淫威,下令劈掉《江湖集》的書版,將陳起流放邊州,敖陶孫被貶逐出京。

但仍有不少知名學者與剛直朝臣為了捍衛倫理綱常,不顧罷官流放,接二連三為濟王鳴冤叫屈。

四川進士鄧若水通過制置司給理宗上書,直斥史彌遠矯詔政變:「揆以《春秋》之法,非弒乎?非簒乎?非攘奪乎?」他明確要求理宗「誅彌遠之徒」,針對史彌遠策動政變與構陷冤案,他指出:「天下原以為陛下沒有此心,不知其事,一定會平反昭雪。誰知至今逾年,仍未能大慰天下之望。昔日相信陛下之必無者,今或疑其有;昔日相信陛下不知者,今或疑其知。陛下怎能容忍清明天日,而以此身受此污辱?」制置司嚇得不敢驛遞這封上書,鄧若水才免遭毒手。但內容已有流傳,史彌遠在其改官狀上,「取筆橫抹之而罷」。

在朝的大理評事胡夢昱也應詔上萬言書,不僅直言無忌,還把副本送達史彌遠。他認為濟王冤案關係「立國之根本」:「戕天理,棄人倫,對我宋立國之根本損傷太多!」他還指出:「即便追贈褒崇,其實對濟王已無所增益;倘欲削奪追貶,其實對濟王也無所減損。但陛下友愛之心或厚或薄,天理之或缺或全,人倫之或悖或合,國家安危治亂之機卻將由此而判定!」史彌遠惱羞成怒,擼去其仕籍,勒令其停職,貶竄像州(今屬廣西)。參知政事袁韶與臨安府尹都認為夢昱無罪,拒絕在執行公文上簽名。

像州,時稱蠻荒之地,胡夢昱流貶之際,很多朝士不畏淫威,賦詩贈別,稱頌他「危言在國為元氣,君子從來豈顧名」。他也賦詩明志:

非求美譽傳千古,不欲浮生愧兩間。

胡夢昱錚錚鐵骨,只為了不愧對天地,他堅定地表示「憂國不怕死」,最後死在貶所。在專制政權下,正義之士的慷慨赴死儘管也未必能換來統治者對冤案的昭雪,但他們無疑是當時中國人的脊樑。

對史彌遠政變與宋理宗奪位,理學家魏了翁「積憂成疾」。濟王被害後,他每次見到理宗,就「請厚倫紀,以弭人言」。胡夢昱流貶,他不畏牽連,出城餞行。史彌遠恨之入骨,便以「首倡異論」、「朋邪謗國」之罪,將其連降三級,限制在靖州居住。另一個理學家真德秀在上書中認為,朝廷對濟王的處理有違綱常,未盡人倫,如今冤案已成,他之所以「進補過之說」,只希望理宗「力行眾善,以掩前非,庶幾將來不失為我宋盛德之主。這是愚臣之願,也是天下之願也!」真、魏的委婉規勸,完全出於為朝廷消謗補過的考慮,理宗卻文過飾非,聲稱「朝廷對濟王也夠仁至義盡了」。史彌遠更是唆使鷹犬攻擊真德秀「舛論綱常,曲為濟王地」,將其罷官。真德秀做過濟王的老師,對其冤死慼慼在心,臨終還對家人表示:不能為其昭雪是終身大恨。

紹定四年(1231)三月,臨安特大火災把太廟裡列祖列宗的御像與靈位燒為灰燼,朝野無不視為「天譴」,理宗裝模作樣下詔求言。徐清叟上書就拿濟王說事:「陛下與巴陵(指趙竑),同是先帝之子,陛下富貴如此,而巴陵戮辱如彼。近日京城大火,延燒太廟,恐怕就因陛下一念之慍,忍加同氣,累載積年,猶未消釋,所以有傷和氣而召來災異。」宋理宗仍不理不睬,置若罔聞。

紹定六年六月,權相史彌遠病在旦夕,有朝臣舊案重提,要求為趙竑追復王爵,以王禮改葬,並為其立嗣。理宗頒下御筆,雖命有關部門改葬,卻依舊給濟王安上「脅狂陷逆」的罪名,對於立嗣,還振振有詞道:「事關家國,非朕敢私。」

這年十月,史彌遠病死,理宗親政,推行「更化」。按理說,他完全可以把罪責推給故相,洗刷自己,把握住平反昭雪的絕佳契機。但理宗對史彌遠感恩戴德,「深欲保全」。洪咨夔在起草歸葬詔書時說濟王「雖死不朽」,史彌遠餘黨礙於其知名度,不便拿他開刀,轉而誣指周成子「與謀」,將其投入大理寺獄,大理卿徐宣「力辯其非」,兩人「皆坐貶死」。誠如洪咨夔指出:「上意未回,則天意亦未易回。」如果說,在此之前,史彌遠是濟王覆盆之冤的元凶;那麼,在此以後,理宗就是阻撓冤案昭雪的根源。

端平三年(1236),諫官方大琮再向理宗上疏說:「當年冤案,天地祖宗也察知陛下受挾制;泉壤亡靈也原諒陛下不得已。今將十載,夭斃老妖(指史彌遠);端平改弦,威權自出,這難道還不是昭冤雪枉之機嗎?」他雖然指責理宗對冤死的濟王「牢關固拒,如待深仇」,對已故的權相「丁寧覆護,如撫愛子」,卻仍指望理宗「豁然開悟,特下明詔,正權臣之罪,洗故王之冤,則端平德刑之大者明矣!天心之悔禍有期,人心之厭亂有日,特在陛下一念之間!」然而,理宗依然故我。

這年,行獻享禮時又遇雷電雨雹之災,架閣韓祥、司農丞鄭逢辰又牽扯出濟王冤案。前者說:「宿草荒阡,彼獨何辜?二三臣子勸陛下紹巴陵之後則弗顧。」後者說:「巴陵之死,幽魂藁葬,敗塚荒丘,天陰鬼哭,夜雨血腥,行道之人,見者隕涕。」從他倆對趙竑爵位的稱呼與葬地的描述,可以推斷,端平改葬,既未追復王爵,也沒遵用王禮。

嘉熙元年(1237),臨安城再次大火,延燒的恰是濟王舊邸,太學、武學與宗學的學生聯合上書,說這是濟王冤魂「為厲之驗」。在朝官宦與在野士人也無不認為,這是「故王之冤不伸,致乾和氣」。殿中侍御史蔣峴為當局幫腔,鼓吹「君臣既定,兄弟不當問」。此言一出,激起了公憤,觸犯了眾怒,武學生兩百餘人在劉實甫帶領下上書猛攻,把他趕出了御史臺。

景定五年(1264),在位四十一年的理宗終於死去。終理宗朝,「群臣泛議,一語及此,揺手吐舌,指為深諱」,濟王案成為既碰不得也說不得的敏感事件。理宗丟下過一句話:「留以遺後人」,他至死也不打算昭雪冤案,鐵了心把棘手的難題扔給後代。在濟王冤案上,理宗與他的「定策元勛」始終沆瀣一氣,因為否定了史彌遠,昭雪了冤案,也就動搖了自己統治的合法性。

度宗繼位,他是理宗的親侄。監察御史常楙舊案重提,度宗表示,既然先帝說過「以遺後人」,那就「所宜繼志,以慰泉壤」,追復濟王太師、保靜鎮潼軍節度使,讓有關部門討論陵墓規制,盡快增修,至於其他問題仍按理宗親政時御筆辦,仍未予徹底平反。度宗的皇位來自理宗,他也不可能完全否定理宗的做法,那樣也會危及自身繼統的合法性。

德祐元年(1275),度宗已死,他的兒子恭帝即位。蒙古軍已突破長江防線,南宋政權朝不保夕。升任吏部尚書的常楙再次上書,將時政危局與濟王冤案掛上了鉤:「置之死地,過矣;不為立後,又過矣!匹夫匹婦之冤,尚能感應飛霜枯草之災,何況曾是帝王之冑、皇嗣之選,生不得正命,死不得血食!理宗以來,疆土日蹙,災變頻至,恐怕就是他在地下祈請吧!求陛下勿惑浮議,特發英斷,為理宗和度宗了卻這段未了之事。」著名學者王應麟也有陳請。年僅五歲的小皇帝何來「英斷」,但朝廷終於頒詔,對趙竑恢復了王爵,特封其為鎮王,並賜謚「昭肅」,還為其立嗣以承襲王爵,對他的陵墓重加修繕。

在為濟王昭雪的所有籲請中,以王禮改葬的呼聲幾乎不絕於耳。據美國學者KatherineVerdery在《遺體的政治生命》中指出,所有對有爭議性歷史人物的重新掩埋活動與儀式,都帶有強烈的政治意義,其中包括對某種體制與政權的否定與控訴(參見2011年4月24日《上海書評》範可《遺體作為社會動員的工具》)。饒有意味的是,晚宋濟王冤案為這一論點提供了一個頗具中國特色的個例。按照宋代的主流價值觀,理宗奪位,已然不正,但既然稱帝,就代表了社稷國家,由得位的皇帝出面,為因政變致死的皇位合法繼承者徹底平反昭雪,或者更進一步,做出必要的政治道歉,還是有利於化解朝野怨氣與社會矛盾的。可惜,在中國政治文化中,宋代統治者恰恰缺乏這種政治傳統、責任感和勇氣。

濟王冤案牽動了宋季三朝政局,這樁冤案,自1225年鑄成,遲至1275年才最終平反昭雪,歷時整整半個世紀。「天意從來高難問」,僅過一年,臨安陷落,南宋覆滅。宋亡以後,學者周密反思此案,痛定思痛,感慨萬千道:

嗚呼!挽回天意,至此亦晚矣,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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