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內閣部長、州長離任後的待遇(圖)


美國總統歐巴馬和副總統拜登(維基百科)

【看中國2016年10月28日訊】有讀者問我們:「如果總統以及部長、州長離任後,他們還會繼續享受國家領導人的優厚待遇嗎?」這裡就做概要介紹。

談到總統、部長、州長離任後的待遇,必須先說明一下他們在任時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年薪以及醫療保險以外,在聯邦僱員中,只有總統與副總統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住房以及警衛等待遇(軍職、外交及特殊部門人員除外),其他人員,包括國會參、眾兩院議長、議員、政府部長等,都必須自己想辦法解決住房,也沒有政府提供的警衛(眾議院議長是排名第三的總統繼位人,在特殊情況下,當他可能接替總統職位時也會受到特勤局保護)。總統的官邸在白宮,副總統的官邸則在華盛頓市內西北部海軍天文臺的大院內。州長不屬於聯邦僱員,除了工資、醫療保險外,是否享有免費住房或住房補貼由各州自行決定。除了州長以外,副州長、州務卿等州內高官都沒有免費住房或住房補貼。

根據法律規定,只有總統離任後享有優厚待遇,比如年金、警衛、醫療保險等,而副總統、部長、國會議員離任後的待遇與普通聯邦僱員一樣,如果沒有達到退休年齡而又不再工作的話,政府一分錢也不會支付;如果達到退休年齡的話,則根據服務年限的長短享受應得的退休金待遇,退休金最高不超過在職時年薪的80%。州長則根據州的法律,離任後與州政府僱員一樣,到了退休年齡領取退休金。

總統、副總統、州長一旦離任,政府便不再提供住房,他們必須搬出在職時的官邸,搬到自宅居住。至於警衛,根據聯邦法律規定,只有總統終身受到特勤局保護,副總統並沒有這一待遇。此外,離任總統享有軍方提供的醫療服務,大部分費用由聯邦政府支付,而副總統、部長們則與普通僱員一樣,如果在聯邦部門工作超過5年,可以繼續參加聯邦僱員醫療保險,自己付大約三成的保險月費。

1958年國會通過了《離任總統法》 (Former Presidents Act),在此之前總統離任後是沒有年金、警衛等待遇的。根據《離任總統法》的規定,離任總統的年金相當於在任部長的年薪,並且根據通貨膨脹因素不斷調節,2015年的年金為203700美元。此外,聯邦政府還為離任總統提供辦公空間並配備一名助手,助手的薪水在總統離任後頭30個月不得超過每年15萬美元,之後每年不得超過9.6萬美元。離任總統還享有旅行、辦公用品、通信、電話費用補貼等福利。離任總統去世後,由政府舉辦國葬;離任總統也享有建造一座總統圖書館的權利,其費用雖然由私人基金支出,但日後的管理費用則由聯邦政府支付。

國會議員以及內閣部長離任後退休金的規定是,在62歲時,如果服務超過5年,可以領取退休金;或者在50歲時服務超過20年,或者在任何年齡只要服務超過25年就可以領取退休金。退休金的計算方法,1987年以前擔任國會議員或部長的,適用「公務員退休法」(Civil Service Retirement Act),其後擔任議員或部長的,適用「聯邦僱員退休制度」(Federal Employees Retirement System)。按「公務員退休法」領取退休金的,最多可以得到80%的在職年薪;而按「聯邦僱員退休制度」領取退休金的則要少得多。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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