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聯名聲援賈敬龍 揭村支書生前疑涉黑(組圖)
村長帶頭強拆房屋(網絡圖片)
【看中国2016年10月24日讯】(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河北石家莊村民賈敬龍,婚前正在裝修新房,未料遭村長帶頭強拆,賈敬龍抗議無果後射殺村長。日前中共最高法院核準賈敬龍死刑。然而,大量民眾及法律學者集體聲援賈敬龍,促當局從輕發落;也有消息傳,被害村長生前多次涉貪遭舉報,將該案件進展推向高潮。
賈敬龍判死刑 中國百人聯名促從輕發落
賈敬龍(網絡圖片)
案件緣由是,2013年,賈敬龍在家中裝修婚房時,同村村長何建華帶人暴力拆除賈敬龍房屋,造成賈敬龍未婚妻悔婚離去。此後,賈敬龍在兩年時間內,向村長要求獲得房屋拆遷補償款,但一直未果。
2015年2月19日,賈敬龍用改裝後的射釘槍,當眾射殺何建華。賈敬龍在射殺何建華後選擇自首,但在其自首路上卻遇襲受傷入院,隨後被警方控制。
在其後的一審和二審判決中,賈敬龍被判處死刑。至2016年8月31日,最高院核准死刑。賈敬龍辯護律師10月18日接到死刑核准裁定書。
不過,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何海波、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等多名知名法學家撰文呼籲,賈敬龍案具有多項法定從輕理由。
《南方都市報》引述何海波指出,村長何建華主導強拆賈敬龍房屋時,已有法律規定,行政強制執行只能由法律設定,村委會沒有法定強制權力,出動人員、車輛,現場發生劇烈肢體衝突的拆遷行為屬強拆無疑。而案發後,賈敬龍也選擇自首。
何海波稱,中國政府禁止私下復仇,是賈敬龍構成犯罪、必須懲罰的原因,但法治同樣禁止私下強拆,這是本案被害人有過錯、賈敬龍罪不至死的原因。
雲南衡煒律師事務所也在其微信公號中撰文分析,除死者的強拆行為和賈敬龍的自首情節外,賈敬龍在尋求公權力救濟無果情況下,才出此下策,應在量刑時酌情考慮。
賈敬龍案量刑過重,幾乎成為法律圈內的共識,近期約有百位中國公民發起聯署簽名,呼籲最高法「刀下留人」,撤銷核准賈敬龍死刑的決定。
聯署發起人之一薛仁義,對海外新唐人電視台表示,賈敬龍射殺村長一案,雖然大陸媒體鮮有跟進報導,但事件仍在社交平台持續發酵,法律人士也紛紛運用自媒體發聲。他說,短短一天時間,就有數以百計的民眾簽名聲援。
薛仁義表示,大眾呼籲最高法「刀下留人」主要基於三點。第一是賈敬龍殺人是因自己遭受傷害下發生的;第二是賈敬龍沒有傷及無辜,案發後選擇自首,但村長家人則開車將其撞傷並進行暴力毆打;第三是當地村委會對賈敬龍家人進行打壓,賈敬龍被撞傷的醫藥費7萬多元,都有賈敬龍自己承擔。
聯署人之一、成都作家譚作人則認為,該案典型代表以惡制惡行為,「越來越兇惡的這麼一個惡法傾向,所以我們堅決反對,希望通過公民的呼籲、聯署,最高法能夠撤回死刑的決定,能夠刀下留人。」
知名學者張耀傑也撰文稱,如果賈敬龍執行死刑,留給絕望者唯一選擇,只能是復仇中免除後患的斬草除根、一網打盡,甚至於是欺軟怕硬、恃強凌弱的玉石俱焚、濫殺無辜。
被殺村支書疑涉黑 6年前遭舉報
隨著賈敬龍案不斷發酵,多家海外媒體相繼給予關注,其中自由亞洲電台披露,被害人何建華曾因涉黑毆鬥,及生產偽劣製品兩次入獄。報導引述多份舉報資訊顯示,早在2010年3月,有民眾舉報何建華於2009年行賄200萬當上村支書,此後主導北高營村的大規模拆遷。
舉報信稱,何建華在位期間,先後向湘宏針織、金路汽車用品廠、宏民食品、紙箱廠等索取保護費;還以每畝2000元的價格,強行要求相關企業繳納土地租賃費,而款項則由其弟何建軍保管。
此外,何建華還因調戲婦女,被該女子丈夫砍成重傷。
賈敬龍姐姐賈敬媛透露,上述情況上級部門都知道,但是沒人管。
中國藝術研究院學者張耀傑透露,經他們調查發現,何建華以村委會名義辦公司,又以個人身份入股,入股金額超過幾千萬。 「有足夠的證據顯示,這一切問題,當地的官員和主管部門完全知情。」
對多名舉報人和實地調查人士對何建華的指控,河北省和石家莊市至今保持沉默;記者撥打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室,電話亦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