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參選人大代表遭刑拘 中共被指不講法律(圖)


管桂林登記獨立參選人大代表遭行政拘留後轉為刑事拘留。(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0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朱莉採訪報導)今年9月,湖南異見人士管桂林登記參選鎮人大代表,被中共當局以「破壞選舉罪」行政拘留,期滿後又被轉為刑事拘留,罪名改為涉嫌「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今日,湖南維權人士歐彪峰向《看中國》記者透露,管桂林目前被關押在祁東縣看守所,他的家人沒有收到任何拘留通知書。

管桂林獨立參選人大代表被刑拘

9月19日上午,湖南衡陽祁東縣異見人士管桂林前往官家嘴鎮登記,作為祁東基層民眾獨立參選人大代表。當天下午,管桂林就被當地派出所帶走問話。後被以「破壞選舉罪」行政拘留10天。行拘期滿後,管桂林並未獲釋,經其好友打聽才得知管桂林已於10月1日被轉為刑事拘留,罪名被改為涉嫌「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

據悉,管桂林並不是今年首位因報名參選人大代表而遭到中共打壓的人士。今年8月,江西撫州市資溪縣獨立參選人楊微因參選當地人大代表遭到當局行政拘留,獲釋後仍被跟蹤、威脅,24小時家門口有人監視;甘肅省永靖縣6月舉行基層人大代表選舉,至少有5名獨立參選人或被推選的維權人士被警方帶走,其中維權人士瞿明學一度被當局以「破壞選舉罪」逮捕,被羈押一個多月後才獲釋。

根據中國《刑法》,「破壞選舉罪」是指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為。

曾經3次以獨立參選人身份參與人大代表選舉的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14日向《亞洲自由電臺》表示,今年是選舉年,民眾報名參選是最基本的公民權利,而當局對獨立參選人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是害怕他們對一黨專政形成挑戰。

歐彪峰:這是莫須有罪名 就是迫害

今日,《看中國》記者連線湖南維權人士歐彪峰,他透露目前管桂林還是被關押在祁東縣看守所,但是他家人沒有收到拘留通知書。他說很關心管桂林的狀況,希望他早日獲得自由,並譴責中共當局對獨立參選人的這種打壓迫害。

據悉,國保去管桂林家抄家,發現了一些法輪功資料,把管桂林刑事拘留。歐彪峰說管桂林並不是法輪功學員,家中的法輪功資料是他父母外出時為了想瞭解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真相而帶回來的,只有一點點。

歐彪峰還說:「共產黨根本就不講法律,根本就是莫須有的罪名,欲加之罪。」 他認為「這個就是中共當局對他的迫害,就包括去他家裡抄家,也沒有出示搜查證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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