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10月11日訊】哈佛大學教授Oliver Hart和麻省工學院教授Bengt Holmstrom因為「契約理論」獲得今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評審委員會說:「今年桂冠得主研究契約理論,在契約設計方面分析多種議題包羅廣泛的架構,例如高層主管的表現薪酬和保險扣除條款及自費金額。」為什麼今年的經濟學諾獎頒給兩位研究「契約理論」的經濟學大師?「契約理論」?這可能聽起來沒那麼令人興奮,但這一理論是經濟學領域十分重要的基礎研究,對於理解現代經濟至關重要。
看起來契約理論無非是研究保險索賠,薪資,財產權這些微觀領域的問題,沒什麼興奮的,可這些恰是現代經濟的基本構成 — 因為我們的社會就是由無數的契約搭建而成的。而人類相互合作的最大障礙,就是大家利益不同。在現代社會,即使利益衝突不能通過契約完全解決,也可以減緩許多。契約理論獲獎符合該獎項的一貫風格:關注經濟學研究領域的主流,用專業經濟學人士的眼光認識世界,而與現實經濟熱點和經濟波動無關。
契約是一種如此強大的工具,要理解貿易是一種對價關係,交易永遠涉及雙方利益的權衡,契約理論是十分基本的。
簡單來說,現代經濟就是由無數的契約構成的。契約關係是商品經濟社會中一種自由,平等與守信的精神。說白了,就是「誠信」。沒有契約關係,也就沒有契約精神,更不用提「誠信」理念。
Hart和Holmström兩位教授的新理論工具對於理解現實生活中的契約關係非常有價值,二位的理論還涉及到一些契約設計中的漏洞。案例如下:
類似學校,醫院,甚至監獄這種公共服務的提供機構,應該是公共所有,還是私人擁有?
老師,醫療工作者,以及監獄獄監,他們到底是應該拿固定工資,還是按照工作表現拿工資?
經理人分紅或是股權激勵這些激勵方案到底多少是好?
契約理論和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股東與高級經理人;僱主與員工;保險公司和車主;公共機關和供應商等等。這些關係都牽扯到契約,簡單說就是合同。有合同,就有利益的紛爭,簽訂一個完美的契約,是保證合同雙方達成互利目的的基本條件。
用三個小例子說明為什麼契約關係如此最重要:
——CEO該怎麼拿薪水?
在上世紀七十年底末,Bengt Holmström就研究過公司的資方(例如公司的股東)如何為公司的代理人(例如公司的CEO)設計一個最佳契約。這樣一個契約應該仔細考量「風險」和「激勵」之間的平衡,將代理人的薪水和公司表現掛鉤。
這牽扯到很多現實問題,和你我相關:
--僱員不僅應該靠薪資被激勵,還應該受到潛在升職機會的激勵;
--在一個團隊中,一些混日子的員工可能因為其他人的努力而受益,如何給員工們更合理的報酬?
--如果一個職業經理人的過度強調短期的現金流表現,他在公司治理中可能就會忽略公司長期的健康表現。如何激勵CEO更多為企業長期健康考慮?
--一家公司的股價反映出社會經濟多方面的因素,有些因素是再有能力的CEO們也控制不了的,所以,如果僅僅將高級經理人的待遇和公司表現掛鉤,結果可能是讓他們僅僅因為好運氣受到褒獎,因為壞運氣受到懲罰。
——車險該全賠麼?
在保險領域,如果你投了車險,一般來說你都不可能被全額賠款。假設車禍發生純屬偶然,當然這時如果車主有一個全險,可以免除所有損失,那必是極好的。但是請注意,全險涉及到一個「道德風險」:如果每一位司機都有全險作為保障,大家開車時可能就沒那麼小心謹慎。
車險中涉及的契約關係主要受到兩個因素影響:
第一,利益衝突。如果我們都很小心,全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可現實是不是每個人都是天使;
第二,考量因素。不是車主所有的舉動都會被注意到。假設保險商看得到車主所有粗心的行為,那他們就可以選擇對一些純粹的意外做出全部理賠,而不是那些因為車主的粗心行為釀成的車禍。但這在現實中做得到麼?
——學校和醫院應該私有還是公有?
一個公共服務機構,例如學校,醫院和監獄的CEO可以做兩種性質的投資:一種投資可以直接提升服務質量;一種投資是用來減少提升質量需要的花銷。這兩種投資看起來都很有利,但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投資很難在合同中得到體現。所以,如果一家政府公共機構聘請一個經理人來做日常運營,那麼這位經理人可能根本沒有任何動力做任何一種投資。因為政府很難對這樣的努力做出獎勵。
但是,如果由一個私人承包人來提供服務,他們就會對上述兩項投資都很有動力。所以,是公有化還是私有化,判斷標準不僅是運營成本的減少,還有服務質量獲得了多少程度的提升。之前,美國曾經取消私有監獄的運營資格,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不是「成本」,而是私有監獄的條件要比公立監獄惡劣的多,也就是在「質量提升」這個環節遠達不到標準。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何雲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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