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都是貪官!揭秘王洪文的特權生活(圖)


王洪文在任中共副主席期間,巧取豪奪,生活奢侈。(網路圖片)

原上海國棉十七廠保衛科幹事王洪文,被毛澤東在中共十大提名當選中共中央副主席,排名第三位,在周恩來之後,康生、葉劍英之前。

王洪文生活奢侈 要求上海市委額外補助

王洪文原來月薪六十八元。當了中央副主席以後,並沒有量入為出、自我克制,而是利用職權,鳥槍換炮。王洪文愛打獵,愛釣魚,愛看電影,愛請客。上海方面給王洪文生活補助,具體數額,連徐景賢都不清楚。徐景賢1975年3月10日給張春橋、姚文元寫信,告了王洪文一狀。信中說:「據敬標自己說,洪文同志處是每個季度送些錢,秀珍、祖敏等是逢年過節‘補助’一些,並說是經馬老同意的。我曾經問每次給的具體數字多少,他吞吞吐吐地說有幾百元,始終未說明具體數字,並說是洪文同志打電話來要的。連敬標自己也說:‘恐怕太多了!’」

徐景賢提到的「敬標」是張敬標,時任上海市委常委、市委辦公廳主任,「馬老」是馬天水,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當時的第一書記由張春橋兼任。

馬振龍送吃送喝 王洪文變相提拔

王洪文愛喝茅台酒,被捕以後還從他的辦公室酒櫃裡發現不少整瓶茅台酒。當時的茅台酒在市場上買不到,價格也相對較高,一瓶六七元錢。王洪文如果用自己的工資喝茅台,一個月工資只夠買十瓶酒。但當時人民大會堂舉辦國宴,每次國宴結束後,都要把瓶中剩下的茅台酒並在一起,然後重新裝瓶內部供應,一兩塊錢一瓶。王洪文看中這個機會,去買了許多次,一些人知道後就很看不起他。王海容、唐聞生甚至說:「他要到我們這裡來佔什麼便宜,沒門兒。」

當時的制度對官員公款吃喝限制得很嚴,但王洪文找到了變通的辦法。徐景賢的回憶錄《十年一夢》揭開了這個秘密。王洪文安排他在「工總司」的小兄弟馬振龍當了上海市輕工局黨委副書記兼革委會副主任,直接掌握了試制試用產品的大權。

王洪文去北京以後,馬振龍就源源不斷地給王洪文送試吃、試用的產品,從香菸、酒類到糖果、罐頭、從手錶、照相機、打火機到錄音機、電視機,連王洪文設宴用的高級瓷器、玻璃器皿等,都由馬振龍送去。食品、家用電器、日用百貨、漁獵用具一應俱全的上海市輕工局,成了王洪文直接控制的物資供應站。而馬振龍也越來越受到王洪文的重用和提拔,不但當了四屆人大代表,而且經王洪文批准,連續到日本、阿爾巴尼亞等國訪問。一番投桃報李的交換,使王洪文有了物質基礎,過上了神仙般的生活。

現在,有人以為當時的官場都是兩袖清風。其實權力天生有一種自利的衝動。絕對的權力就意味著絕對的腐敗,作為一條政治學規律,在那個時代照樣生效。王洪文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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