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新14月 廈門副市長和妻子被帶走調查(圖)


原福建廈門市常務副市長鄭雲峰。(網路截圖)

【看中國2016年08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夏妍綜合報導)近日,履新剛剛14個月的福建廈門市常務副市長鄭雲峰與在金融系統工作的高薪妻子一起被帶走。鄭雲峰是繼去年11月以來,廈門第二個落馬的副市長。

8月22日,中共中紀委官網發布消息,廈門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鄭雲峰被查。隨後,大陸北青網報導,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獲知,鄭雲峰8月19日和妻子同時被帶走。

據網路公開簡歷可以看出,鄭雲峰是「65後」,2015年6月起剛履新廈門市委常委、廈門市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至今僅僅才14個月。

鄭雲峰生於1965年1月,福建南安人,1996年12月起歷任廈門市思明區區長助理、副區長、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2011年2月起,任廈門海滄台商投資區黨工委副書記,同年6月升任書記,9月擔任廈門市委常委;2015年6月任廈門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鄭雲峰是廈門第二個落馬的副市長。2015年11月18日,廈門市副市長李棟樑被調查。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中共中紀委網站公布,福建省廈門市副市長李棟樑因「嚴重違紀」已經遭到調查,但接受調查的原因尚未公布。李棟樑除早年在軍隊服役外,其餘時間均在福建工作。

來自中共中紀委的消息稱,經查,李棟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對方財物,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收受禮金、購物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李棟樑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棟樑開除黨籍處分;將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福建是江派窩點,中共前政協主席賈慶林、前中紀委書記賀國強、中共前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政治局委員孫春蘭、政協副主席盧展工等與福建有淵源,他們曾經長期在福建任職,多數為江派人馬或具江派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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