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1961年期間,在中國發生了全國性的糧食短缺和大飢荒,中共官方稱之為「三年自然災害」,而在糧食短缺,廣大人民挨餓的情況下,中共高級幹部是如何與群眾同甘共苦,發揚吃苦在先、享受在後的共產主義風格的呢?在1960年11月9日發表的《中共中央轉發齊燕銘關於對在京高級幹部和高級知識份子特需供應的報告的指示》中,我們可以找到答案。
大躍進期間的中國農村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區黨委:
齊燕銘同志關於對在京高級幹部和高級知識份子在副食品供應方面給予照顧問題的報告,已經中央批准,發給在京各單位遵照執行〔1〕。中央認為,這個報告中提出的方案和意見,原則上也適用於全國各地區,現在把它摘要轉發,希各地參照執行。
各地的副食品特需供應,原來沒有統一規定的,應當通過這次整頓,在一個省(市)區範圍內把它統一起來。原來有統一規定,而其照顧範圍較寬、供應標準較高的,應當大體上向齊燕銘同志提出的這個方案看齊。就目前全國的副食品供應情況來看,地方上有關特需供應的規定,範圍宜定得小些,標準宜定得低些。在災荒嚴重、副食品供應十分緊張的地區,要以控制得緊些為有利。
實行副食品特需供應的照顧面,對黨外民主人士和高級知識份子可以稍寬,對黨內幹部必須從嚴。不宜不分黨內外,籠統地規定某一級以上的幹部一律享受特需供應。堅持這一條,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為了便於團結、教育和改造黨外人士,在生活上多照顧他們一點,群眾是不會有多少意見的。但是,對黨內的照顧面如果規定得過寬,或者雖有比較適當的規定,而控制不嚴,聽任某些幹部在規定之外利用職權或「走後門」來取得額外供應,不作嚴肅的處理,其後果就很嚴重。幹部生活特殊,脫離群眾,從眼前來說,會損害黨群關係,妨礙我們帶領群眾來戰勝困難,渡過災荒;從長遠影響上看,則勢必對幹部的思想發生腐蝕作用,發展下去,就有出現「特殊化」的危險。修正主義思想正是從這裡找到自己滋生、蔓延的土壤的。「殷鑒不遠」,我們對此必須充分保持警惕,防患於未然。
實行副食品特需供應,除了對於某些特定工種的勞動者是經常性的制度以外,都屬於臨時性措施;在供應情況有了顯著好轉以後,就應當適時地把它取消,而不要變成一種固定的幹部待遇。在物質生活福利問題上,總的方向是隨著生產的發展,逐步縮小各方面的差別,而不是去鞏固和擴大這些差別。我們要經常宣傳和大力貫徹的,應當是:政治第一,物質第二;堅持政治挂帥,反對片面誇大物質刺激的作用;強調集體主義,反對個人主義;多發展集體福利事業,少增加個人的工資,並且要有計畫地逐漸縮短工資差距。要反覆告誡全黨幹部,必須以普通勞動者和人民勤務員的態度出現,與群眾同甘共苦,發揚吃苦在先、享受在後的共產主義風格,不斷同各種特權思想和特殊化傾向作鬥爭。
中央
一九六〇年十一月九日
齊燕銘關於對在京高級幹部和高級知識份子在副食品供應方面給予照顧問題的報告(摘要)
(一九六〇年七月三十日)
關於對在京的高級幹部和高級知識份子在副食品供應方面給予照顧的問題,根據中央書記處的指示精神,經與有關同志研究,結合現有情況,提出如下方案:
一、特殊供應辦法,分為以下三類(自十一月起根據中央指示,黨內照以下標準再減半,紙煙不減):
第一類,副委員長、副總理、國防委員會副主席、政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供應標準是:每戶每天肉一斤,每月雞蛋六斤,白糖二斤,甲級煙兩條。
第二類,人大、政協在京的常委,國務院各部、委的正、副部長,正、副主任,高法副院長、高檢副檢察長,人大、政協的副秘書長,各民主黨派中央的主席、副主席,在京的高級知識份子中的一級人員,以及黨政群同上述職務相當而名義不同或者工資級別在七級以上的其他人員,供應標準是:每人每月肉四斤,白糖二斤,甲級煙兩條,雞蛋三斤。
第三類,全國人大在京的黨外代表和全國政協在京的黨外委員,國務院各部委黨外的正、副司局長和黨外的國務院參事,各民主黨派在京的中央常委,在京的黨內外高級知識份子中的二、三級人員,以及黨政群同上述職務相當而名義不同或者工資級別在十一級以上的其他黨外人員,供應標準是:每人每月肉二斤,白糖一斤,甲級煙兩條,雞蛋二斤。
以上二類,雞蛋一項均看貨源情況,少的時候少供應,沒有的時候不供應。
根據上述規定,應當給予第二類和第三類照顧的人員名單,各部門應分別報經國家機關黨委、中直黨委審查送國務院批准後,按照名單供應。除此之外,如果仍有年老、體弱和其他情況必須給予照顧的人員,都須經上列黨、政兩個口審查提出,報經國務院批准。對於上述一、二、三類人員中不吃肉食或者有宗教習慣的人員,在供應副食品時,應注意調劑,供應其所需的食品。
北京市級黨政機關如何辦理,可比照以上辦法,由市委決定。
二、對於軍隊中在京的高級幹部,除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和國防委員會黨外委員按本辦法辦理外,其他人員副食品的特殊供應,由國防部參照本辦法另行辦理。
三、對於在高級黨校、社會主義學院等學校學習的高級幹部和民主人士,以及在工廠、農村人民公社工作的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由於他們都是參加學校、工廠、農村的食堂,同工人、農民或是來自各地的各級幹部在一起吃飯,因此不作個別的特別照顧。
根據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註釋
〔1〕中共中央辦公廳於一九六〇年八月一日將齊燕銘的報告發給中央各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辦公室,政協全國委員會,各人民團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科學院,北京市委、北京市人委。通知說:「中央書記處同意齊燕銘同志關於對在家的高級幹部和高級知識份子在副食品供應方面給予照顧問題的報告,現在發給你們,請即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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