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會議前震懾江派?周濱白手套集體獲刑(圖)


周永康(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7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東辰雨綜合報導)繼周永康之子周濱等家族成員獲刑不上訴之後,周濱的「白手套」米曉東、陳剛和趙明等7人,因利用周永康影響力受賄而獲刑。大陸媒體稱這標誌周永康系列案件基本審結。

大陸《財新網》7月19日報導,7月15日,中共宜昌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因犯有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北京匯盛陽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匯盛陽光)總經理米曉東被判5年監禁,罰金3000萬元。

因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非法經營罪,北京海天永豐石油銷售有限公司(簡稱海天永豐)副總經理陳剛,獲刑3年6個月監禁,罰金40萬元。

因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串通投標罪,周濱為大股東的北京中旭陽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旭陽光)總經理趙明被判3年監禁,罰金110萬元。

因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北京金鼎悅投資管理中心(簡稱金鼎悅投資)法定代表人楊保東獲刑4年,罰金3000萬元。

此外,因串通投標罪,中旭陽光副總經理路寧龍被判2年監禁,緩刑2年,罰金30萬元;副總經理劉岩1年監禁,緩刑2年,罰金20萬元;技術總監羅奎免於刑事處罰。

報導引述知情人士披露,周濱系列案是屬於中共中央級別的「專案」。

現年46歲的米曉東是周濱的主要白手套,也是其西南石油大學校友,負責管理周濱在海油、陸上油田經營業務。並藉助匯盛陽光協助周濱利用周永康影響力在石油系統受賄獲利。現年49歲的趙明,藉助中旭陽光的石油信息化業務,利用周永康影響力在中石油系統受賄。現年43歲的陳剛,是米曉東的副手,涉及違法經營危險化學原料對二甲苯。

《財新網》稱,周濱白手套被判刑後,標誌著周永康系列窩案已經基本審結。

此前,據中共央視新聞報導,6月15日,周永康之子周濱,因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非法經營罪等罪名,被湖北宜昌中級法院判處18年監禁,並罰金3.502億元。同在6月15日,周永康妻子賈曉燁被報導因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在宜昌中級法院獲刑9年監禁,罰金100萬元。但宜昌中級法院微博發表時間顯示為6月8日。

中共湖北宜昌夷陵區法院官方微博6月17日報導,周永康侄子周鋒在6月17日獲刑12年,罰金5900萬。

周濱、賈曉燁和周鋒都是當庭認罪,不上訴。

原中共軍事學院出版社社長辛子陵在接受《希望之聲》採訪時稱,周永康家族告一段落首先是給中共高層一個交代。在北戴河會議之前處理這個問題,對繼續分化江澤民集團有利,有利於震撼這些江派官員。他們需要選擇自己出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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