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怨必報!連動物亦得遵循此理?(圖)
動物亦得遵循恩怨必報之天裡。(圖片來源:Pexels)
一、驢子報怨的啟示
紀曉嵐的堂兄萬周說:交河縣有位農家媳婦,她每次回娘家時,都騎著一頭驢。那驢生得健壯,性情馴良,不用人驅趕,便能認路。那媳婦的丈夫,忙的時候不能送她,她便騎著這驢自己往來,從來沒有出過差錯。
有一天,她從娘家回來,動身時,比往常晚了一點,天色陰沉,沒有一點月光,她辨不清東西南北。這時候,那驢忽然一反常態,凶暴地亂跑起來,馱著她闖入叢深的高粱地,使她迷了路。走了大半夜,來到一座破廟前,那裡,有兩個乞丐,住在殿廊下。那位農家婦女,進退無路,只好與他們(兩個乞丐)棲息在同一個殿廊下。
第二天,那兩個乞丐,把她送回家。她丈夫聽說是驢子發橫惹的禍,又愧又恨,要把這驢,賣到屠宰場去。
夜裡,這位農夫(她的丈夫)夢見有人對他說:「這頭驢,在前世做人時,偷了你的錢。你派人追捕他,他奮力逃脫了。你就囑咐捕役,把他妻子捆來,羈留了一個晚上。他今世托生為驢,是他前生偷錢的報應。昨夜馱著你媳婦,闖入破廟,令你懸望不已,這是對你前生拘留他妻子的報應。因果就此了結,你何必又要採取報復手段,結下來世的冤怨呢?!」農夫聽了,一害怕,忽然驚醒。他痛自懺悔,決心不再報復。
那頭驢,報了前世之怨以後,就在當天晚上,忽然死去。
有恩必報恩,有怨必報怨。這是天理,誰也違背不得,逃脫不了。所以,人這一輩子,有人對你好,有人對你不好。都不是偶然的。處處事事,對人都寬仁大度,禮義待人為好。
二、群牛索命
奴僕任玉,在病危的時候,守護在他身旁的人,半夜裡忽然聽到窗外有群牛的吼叫聲。任玉被這吼聲一嚇,當即氣絕身亡。
第二天,人們議論紛紛,都說這事怪誕。
任玉的媳婦,哽咽哭泣著,對大家說:「他少年時不學好,曾偷過人家好幾頭牛,都被他殺掉了。他幹這些缺德事,外人不知道。但是那些死去的牛,怎麼會饒過他呢?」
三、天人共怒,義馬助婦!
洛陽人郭石洲說,他的鄰縣,有一對翁姑,他們接受了富人的二百兩銀子,竟把自己的守寡在家的兒媳婦,賣給別家去做小老婆。
到了迎娶那天,強迫兒媳婦穿上綵衣,拉拉扯扯地把她推上車。那媳婦還是哭叫掙紮著,不肯走。就有人用紅布巾,把她的雙手反綁於身後,媒人、老婆子,一擁而上,把她推上車。見到這個場面的人,無不嘆息,憤憤不平。可惜她的娘家,已經沒人,也就無法阻止這種罪惡的勾當。
當馬車伕,挽起韁繩,即將揚鞭催馬時,那媳婦,在車中,悲痛地一聲長號!突然,狂風暴起,三匹駕車的馬,一時皆驚,再也不受控制。馬車背離通向富人家的道路,一直朝縣城的方向奔去,一路上狂奔急馳,飛渡泥潭如走康莊大道,即使過危橋、走險路,也一樣暢通無阻。到了縣衙門口,那馬車嘎然而止,三匹馬,安然地站立不動!那媳婦哭叫、喊冤,這樁不法的勾當,才告敗露。
由此可知,《淮南子》書上記載:「庶女呼天,雷電下擊,景公臺隕(垮了檯子)」的故事,並不是典籍中的虛構之詞。
四、突遭厲鬼報復,當即償命
堂舅安介然說:厲鬼向仇人索命報冤的事,在許多典籍記載中,看到不少,平時聽人傳說的也不少。然而,我(紀曉嵐)在乾隆癸未(1763)年五月,從鹽山縣耿家庵返回崔莊時,還親眼見過這樣一件事。有個人大約五十多歲,頭戴一項草帽,身穿芋麻衫。他把包袱、被子,馱在一頭毛驢背上,又把驢拴在河邊的柳樹下,然後他便坐下來倚樹歇息。當時,我也把馬繫在另一棵樹下,稍作休息。
忽然,只見那人踉踉蹌蹌地站起來,雙手作出極力支撐、抗拒的樣子,而且爭辯說:「我害你一命,償你一命不就結了,你何必這麼惡毒地毆打我!」他支撐、抵擋了一陣子,顯得精疲力竭,所說的話也漸漸模糊不清。驀然,他縱身一跳,已經淹沒於河水之中了。當時在場同見的,有十多人,都合掌念佛。雖然不知道這個人受的是什麼冤報,但「害命償命」的話,卻是他親口說的。
(均據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