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惡有報 壞事莫為(圖)
強盜見好官,棄惡從善
元朝的盧琦,在至正十二年擔任永春縣尹的職務。一到任,就賑濟飢民,禁止橫徵暴斂,減少了一百多鹽引的賦稅。
鄰縣的仙遊地區發生盜賊,盧琦正好在鄰縣的邊境。盜賊遠遠地望見,迎著他下拜說:「這是永春縣的官,做您的百姓,多麼幸運啊。我縣的長官用暴政荼毒、驅趕我們,所以我們到了落草為寇的地步。」盧琦向盜賊講禍福的道理。眾人都放下兵器,請求改過自新。盧琦答應了。盧琦的恩惠從此實行到縣外。
至正十三年,泉郡發生大飢荒,死者相枕。能行走的都扶老攜幼,到永春縣討飯。盧琦把討飯的流民暫時安置到寺院和大戶人家吃飯,所救活的人不可計算。
(《元史・卷一百九十二・列傳第七十九・良吏二》)
上天的懲罰
南朝宋的泰初元年,江州刺史鄧琬擁立晉安王劉子勛為帝,造反了。
當初,南郡太守張悅犯了罪,在湓口,被鄧琬赦免。鄧琬不但讓張悅活命,還讓他擔任將軍,與他共同經營軍事,對張悅有恩。
鄧琬的先鋒戰敗。張悅就見風使舵,忘恩負義,謊稱得了暴疾,埋伏士兵,叫來鄧琬。鄧琬到了,張悅命令在床前斬了恩人鄧琬,並殺了鄧琬的兒子,把鄧琬的頭獻給敵軍。
五年後,張悅臥病在床,看見鄧琬變成厲鬼來索命,就死了。
皇室的戰爭沒有對錯之分。但是,用欺詐的手段殺害恩人卻是缺乏道義的。違反道義的行為,一定會受到上天的懲罰,這是一定的。
(事據北齊顏之推的《還冤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