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給令計畫一家送錢?名單曝光(圖)


中共前中辦主任令計畫北京時間7月4日被宣布一審判終身監禁。(網路截圖)

【看中國2016年07月05日訊】(看中國記者夏妍綜合報導)中共前中辦主任令計畫北京時間7月4日被宣布一審判終身監禁。令計畫罪名之一是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隨後,有陸媒盤點了給令計畫一家送錢的那些人的名單。

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認定令計畫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令計畫被指控: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罪並罰」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指出,令計畫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犯罪情節嚴重;濫用職權,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但鑒於令計畫在案發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認罪悔罪表現等,作出上述判決。

法院還認定,令計畫為好幾位中共官員、企業家謀取利益提供幫助,並收受其財物。其受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708.5383萬元。

那麼,都有誰給令計畫行賄呢?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盤點了這些人的名單。

樓忠福,1465萬餘元,令計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承諾為樓忠福及其子謀取利益,單獨或與谷麗萍共同索取、收受樓忠福給予的財物。

崔曉玉,1438萬元令計畫為崔曉玉謀取利益,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崔曉玉給予的財物。

潘逸陽,761萬餘元令計畫為潘逸陽謀取利益,單獨收受、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潘逸陽給予的財物。

魏新等人,643萬餘元令計畫為魏新所在單位謀取利益,對其子令谷向魏新等人索取財物事後知情未予退還,收受、索取魏新等人給予的財物。

李春城,歐元折合人民幣89萬餘元,為李春城謀取利益,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李春城給予的歐元。

白恩培,60萬元,令計畫為白恩培謀取利益,收受白恩培給予的財物。

霍克,令計畫為霍克等人職務晉升等提供幫助,單獨或與谷麗萍共同收受霍克等人給予的財物。

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實,令計畫當庭表示全部接受,沒有意見。據瞭解,令計畫在庭審最後陳述時表示,他將接受全部指控,服從判決,並感謝法院,感謝檢察院,感謝兩位律師。

本文留言

作者夏妍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