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用社區衛生間 遭保安捆綁強跪暴晒(圖)

【看中國2016年06月11日訊】大陸媒體消息,一女子途經深圳龍華新區龍華辦事處,預借用衛生間與辦事處保安發生口角,被保安人員拖入角落反綁雙手半小時。龍華街道辦回應,因系女子拒絕登記,而且打罵保安才引起。直至昨天各相關部門對此事仍未作出裁決。


袁女士展示有關部門的處理文件(網路截圖)

家住深圳羅湖區45歲的袁女士講述,5月29日,她與朋友陳先生約定,下午4時20分左右在龍華新區龍華辦事處門口碰頭。

5月29日下午3時40分許,她提前來到龍華辦事處門口,此時想要用洗手間。因對當地不熟,便向辦事處門口保安說明情況,「我把自己隨身帶的包給他們看了,沒有什麼危險用品,個頭矮點的保安就同意了。」

但一名高個子保安攔住她,用手抓她的肩,不讓進去,兩人發生口角,袁女士預用手機拍攝和撥打110報警均被其阻攔未得成功。

隨後高個子保安叫來其他3名保安,讓她跪在地上雙手反綁在背後把她拖到院子裡的角落,讓她坐在太陽下進行暴晒,幾名保安還在旁邊拿手機拍。過程中有保安用腳踢她後背,也有人用拳頭打她後腦杓。為了避免自己受到更多傷害,她大喊自己懷孕了,但一名保安回答:這個女人年紀這麼大了,肯定不會有身孕。

捆綁之後,她多次想要衝出辦事處大院,朝路人求助,約有七八次,但每次都被保安攔回來,可能是有路人報警,到下午4時23分,有兩名派出所巡防隊員趕到現場後袁女士才得以脫身。

袁女士讓朋友開車把自己帶離現場,隨後撥打110報警。對方讓她回到事發現場,她不敢。直到晚上近7時,她接到110反饋電話告知有一名派出所警察在龍華辦事處大門口等她,讓她回去配合調查,她才敢回到辦事處門口。

袁女士與警察一起查看事發時監控錄像,卻被告知部分視頻已經沒有了。但她被保安捆綁的視頻仍在,警察將視頻帶回調查。當晚,龍華街道辦相關負責人到派出所協調,她提出不需要賠償,希望4名保安各捐出1000元到相關慈善機構,該負責人同意了。但到第二天,該負責人否認前一日的說法,還在電話中說「要追究她的責任」。

6月1日,因袁女士不能接受此種說法,她到深圳市信訪局表達自己訴求,工作人員開了一張介紹信,讓她到龍華新區信訪局。在龍華新區,她被工作人員告知到龍華辦事處反映訴求,或者找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袁女士說,涉事保安員就是龍華辦事處工作人員,她不敢再到龍華辦事處。

6月3日,她接到龍城派出所電話之後前往派出所作筆錄,將事發經過向警察進行講述,但至今未得到回覆。

龍華辦事處回應:涉事女子抓傷保安

6月10日龍華辦事處相關負責人回應,事發時袁女士想要去辦事處內借用洗手間,門口執勤保安告知,辦事處旁邊的超市、公園有洗手間,但她不願意,保安讓她登記身份證信息後再進去,她還是不願意去,自己往裡面闖。見狀,保安攔住,她又踢又抓,「把隊員抓傷了,踢了幾腳,臉也抓傷了。」保安將她按在椅子上,把她雙手捆住,「可能是用繩子捆住了,也沒打她。」

是否能查看事發現場監控視頻?該負責人回應,一般是能拍到的,但那個位置是死角,拍不到。保安將袁女士制服之後,撥打電話報警,龍城派出所警察到場處理,讓她去派出所,辦事處值班領導也出面協商,起初她提出讓4名保安給公益組織各捐款1000元,但第二天她自己又反悔,隨後又去信訪,等 上班後還要找她溝通一下。

龍華警方:調解不成將再調查

6月10日龍華警方透露,袁女士當時在等朋友,想要去街道辦用洗手間,有保安讓她進去,但另一個保安不同意,雙方發生口角,袁女士拿出手機想要拍對方,稱對方不禮貌,此後保安將她雙手綁了起來。 警察到場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袁女士提出讓保安捐錢給慈善機構,第二天大概是街道辦沒有兌現,她又到派出所反映,由於她沒有受傷,保安也沒動手打人,警方仍在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將依法進一步調查。

網友評論:

浙江杭州網友說:「老百姓內急辦事處的廁所都不能用?辦事處的房子和工作人員的工資都是納稅付的。」

網友世宗鞦韆說:「國家倡導各機構開放衛生間……結果你認真了,跑去上廁所……」。

江蘇揚州網友說:「喲,一發生事就視頻部分缺失啊!能不能換個套路?你們把重要文件什麼的放在廁所裡了?還捆綁,暴晒,踢打,這是保安應該做的嗎?」

網友Dabing7012說:「又是深圳,現在連保安都敢捆綁公民了。就捆綁公民一條,肯定已經觸犯刑律,怎麼還要調查啊?估計到最後,那些保安們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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