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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77年終獲日本40億賠償的官司竟因內鬥……(圖)

 2016-04-28 00:1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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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順通後人早年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訴訟。(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4月28日訊】據英媒《金融時報》4月26日報導,中國已故「船王」、中威輪船公司的創始人陳順通的兩艘輪船於二戰期間被日本海軍徵用,並全部損失。陳順通後人歷經4代人77年的努力,向中日兩地法院提出訴訟,最終於2014年勝訴,日本商船三井被判決賠償陳順通後人40億日元損失。然而,由於判決,圍繞如何分割這筆賠償引發了家族爭鬥,判決至今仍未能執行。

報導稱,訴訟勝利並沒有帶來歡呼,反而將越來越多的陳氏後人帶入了爭執。同時,留在中國大陸的陳氏家族分支試圖推翻陳順通幾十年前留下的遺囑。這份遺囑稱,本案所獲賠款均交由陳順通長子定居香港的後人。而大陸的陳氏後人則認為,這違反了女性後代平等分配財產的大陸法律,並正在爭取重啟本案。

報導稱,陳順通曾孫陳中威(David Chen)說,其之前是原告,現在成了被告。他們贏了這件案子後,依法走程序,「但這些人出現了。」

大陸陳氏後人的代理律師江憲表示,關於應適用什麼法律,是1949年以前的中華民國法律,還是現行的中共法律,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如果依照後者,家產應平等分配給男女繼承人。

二戰結束後,中國在與日本實現邦交正常化時,為換取日方的援助,放棄了賠償。在亞洲各國法院,個人尋求對日軍的賠償時,幾乎沒有成功的先例。陳家的案子是個例外,是因為在技術層面上,這是一起圍繞20世紀30年代租船合同的條款發生的商業糾紛。

一些活動人士和律師表示,陳家後人的賠償款爭奪戰與中威輪船公司最初的索賠一樣不尋常。他們表示,其它索賠案要求的金額要少得多,而且也牽扯不到這麼多後代。

報導稱,20世紀90年代初,維權人士童增首次提議由個人爭取索賠,當時在中國引起轟動,但他表示,陳家的這場糾紛「令人遺憾」。

責任編輯: 蔣玉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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