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喬丹告陸商侵權 最高法院開審(圖)

 2016-04-27 05:0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4月27日訊】NBA傳奇球星喬丹(Michael Jordan)狀告中國大陸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4月26日在大陸最高法院開庭審理,雙方激辯4小時,最終並未當庭宣判。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2012年,喬丹向大陸當局申請,要求撤銷南方一家體育用品公司「喬丹體育」的「喬丹」、「QIAODAN」等78個相關註冊商標,並指控該公司誤導消費者,讓他們以為該品牌與自己有連結。

但喬丹的申請未獲通過,隨後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北京高級法院等上訴,但都敗訴。

2015年,喬丹向大陸最高法院申請再審並獲受理。最高法院對喬丹系列案件中68件進行再審,決定裁定提審其中10件,並於26日開庭。

《中央社》報導稱,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在於爭議商標註冊是否損害喬丹主張的姓名權,違反大陸商標法第31條關於「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規定。

喬丹方面認為,中文喬丹和對應拼音應受法律保護,喬丹體育利用商標誤導消費者,讓他們以為該品牌與自己有連結,具攀附喬丹良好聲譽的惡意;喬丹體育方面則認為,喬丹不享中文名與拼音的姓名權,請求維持原判。

此前,大陸媒體引述法律界人士表示,喬丹享有自己姓名的姓名權,作為知名人士,無論他的姓名翻譯成哪種語言、文字,姓名權都受法律保護。至於大陸的喬丹體育公司將「喬丹」二字註冊為商標,也享有商標權,並受法律保護。但根據大陸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如果商標權侵犯他人姓名權,需承擔賠償損失和消除影響等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 張蘭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