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搞雙特首?香港將有市委書記了?(圖)
香港(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6年04月21日訊】香港《蘋果日報》日前發表瀋舟評論文章,原標題為《中央病毒將令雙特首成雙頭怪獸》。以下為全文:
北京大學法學院強世功教授早前出席香港一個論壇時,提出「雙特首制」建議,認為為了保證國家安全,可以考慮修改《基本法》以設置兩個特首,一個由中央任命,一個由香港普選產生。香港將有市委書記了?不少港人憂心忡忡,擔心中央磨刀霍霍加速集權,香港管制進一步大陸化。
鼓吹雙特首制,是企圖強化還是弱化中央對香港的管制,值得推敲。兩年前,強世功參與起草的《一國兩制白皮書》,罕有地提出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後來亦強調,香港行政長官「具有雙首長身份」,需要履行向中央和香港的雙負責制,因此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
「全面管制權」和「特首權力超然」論遭到香港社會的普遍抵制,從佔領運動、政改方案被否決,到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本土勢力的冒起和「港獨」政黨的出現,可以看到其惡果畢現。
強世功曾經為《白皮書》辯解,認為人們誤讀了帶有理論創新色彩的「全面管治權」。如今他又提出雙特首論,讓人大跌眼鏡。中央可以和香港分享權力了,從「全面」到「分享」,中共是否是撞了南牆才回頭,面對港臺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抗爭,而企圖在國家安全和香港穩定之間,尋求一個更為可行的兩全之策?權力若可分享,張曉明「超然的特首」又何以能存在?
雙特首論並非強世功的首創。去年方志恆在《香港革新論》中已提出「雙首長制」,並在探討主權和治權的分工問題;鄭司律撰文評論說,雙首長制中的行政長官為「超然領袖」(Non-partisan leader),此論點是一個可行的選項,其細節需要再行討論。筆者認為,雙特首制是否可行,不在於主權和治權是否可分和如何劃分,而取決於我們對所謂主權是否有清醒的認識。
贊同雙首長制的論述,都在以西方憲政國家中現有的議會制、總統制、半總統制(雙首長制)作類比,強世功也是在現有中國憲制和《基本法》的框架下提出此觀點的。但實際上,目前中國憲制是一個花架子,其核心仍然是一黨專制。姓黨而不姓民的主權,只是權力的來源,而非權威的中心。
未經授權的權力破壞權威
歷史學家EoHo坎托羅維奇(EHKantorowicz)在其名著《國王的兩個身體》中指出,古代君王擁有其自然身體和政治身體,前者是小寫的王,隨自然規律衰朽,後者卻永續存在,因為它是大寫的王,即主權的象徵,代表國家的尊嚴和正義。中國古代皇帝既是王朝的權力核心,又是帝國與天下秩序的權威象徵。君主秉承天命,才使得百姓臣服。
而到了道德多元的現代,權力和權威都開始演變,猶如漢娜.鄂蘭所說,權力是授予性的,而權威是不證自明的,古代它來之宗教和歷史傳統,現代則來自憲法。權力屬於人民,權威屬於憲法,便成為現代政治的典範。
而在大陸,如強世功曾經說過,黨章作為中國的不成文憲法即「隱秘憲法」在發揮作用,導致憲法徒有其名,不能進入司法實踐。如此憲法,如何能被港人尊為權威?而未經人民授權的權力不受限制和監督,官場腐敗不絕,社會誠信喪失,言論自由等各項權利被壓制。如此權力,如何不讓港人驚恐?強世功在本次論壇中談到,香港風氣好,在於法官、警察有權威,但在民粹勢力的攻擊下,日後治安將不復存在。威脅香港憲制權威的存廢,究竟來自港人的權利過剩,還是中央的權力濫施,他日若香港墮入一國一制,便會一目瞭然。
權力是權威的派生物。雙特首制的建構中,若制約不了中央權力病毒在皇命特首身上發作,由香港新憲制產生並制約的民選特首將命運多舛,憲制權威被非憲制權力侵蝕,我們看到的,或是一個政治短命的雙頭怪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