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周永康下令抓尉健行「身邊人」 反遭檢舉(圖)
尉健行秘書王友群。(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3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夏妍採訪報導)在北京人大政協「兩會」召開的第一天,前中共中紀委書記、政治局常委尉健行秘書和撰稿人、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法學博士、前中共中紀委監察部官員王友群,從美國向習近平發出公開信,呼籲習近平和「兩會」實踐對實施憲法的承諾,抓捕江澤民。《看中國》記者第一時間採訪了王友群先生,接下來請大家關注王友群的系列報導之三。
我從1999年「7.20」到現在,一直在進行反迫害。在反迫害的過程中,有些事情可以說是驚天動地。
我被抓進看守所,肯定是當時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下的命令。因為我畢竟是跟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工作過的,而且我一直是以真名、真姓、真地址,以寄掛號信的方式,講清法輪功真相的,寄信對象包括胡錦濤等9位中共政治局常委,全體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各委、部、局、辦的主要領導,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國務院所屬委、部、局、辦的主要領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副主席,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共黨委書記,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共紀委書記,包括宋平、萬里、喬石、朱鎔基、李瑞環、尉健行、葉選平等13位前中共政治局和中紀委監察部領導。如果沒有周永康的命令,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是絕對不敢抓我的。
2008年7月11日,第29屆北京奧運會前夕,我被抓進看守所,8月17日,被換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11月19日,我依法給當時的中共軍委主席胡錦濤寫了一封檢舉信,標題是《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
在這封檢舉信中,列舉了我在這之前,就法輪功問題寫的所有最重要的信。信末,提出了兩點強烈要求:第一,依法逮捕周永康;第二,周永康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壹仟萬元人民幣。
這封信寫好以後,馬上交給了管理我所在監室的警官解國建(音)。解國建看了以後,立即交給了北京市公安局預審員竇崢(崢),竇崢立即「提審」了我。
在被抓進看守所之後,一直到這次「提審」之前,我一直拒絕做筆錄。但是,這一次我同意做了一份筆錄,上面將我某年某月某日寫了致某某某的檢舉信《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寫得清清楚楚。在確認這些信息後,我在筆錄上簽字,並按了手印。
當時,我為什麼同意做這個筆錄?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留下一份文字證據,留下一份歷史記錄。在陰森險惡的看守所裡,在高壓恐怖的環境下,在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囚室中,我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理直氣壯地寫了這樣一封揭露周永康迫害法輪功罪行的檢舉信!
周永康當時是替江澤民掌控「刀把子」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是中共公、檢、法、司的最高領導人,正處在他一生中地位最高、權勢最大、聲名最顯赫,勢利小人溜須拍馬、阿諛奉承唯恐不及的鼎盛時期。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是周永康伸手可及的地方。然而,我就在這個地方,寫了這封信,因為當時是在預審階段,對於這封內容極端敏感的檢舉信,公安機關要審查,檢察機關要審查,法院也要審查。
2009年10月7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對我的案子做出初審判決的時候,沒有一個字提到我「誣陷」、「敲詐勒索」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2009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我的上訴案作出終審裁定的時候,也沒有一個字提到我「誣陷」、「敲詐勒索」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
2014年7月29日(全球老虎日),中共新華社發布消息,由中紀委對周永康正式立案審查。2014年12月5日,周永康被依法逮捕。2015年6月11日,江澤民最信任、緊跟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元凶之一週永康,被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以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無期徒刑。歷史的發展已充分證明:7年前我在周永康紅得發紫的時候提出依法逮捕周永康是我有生以來做的最有預見和最正確的事之一。
為什麼我敢、我能在徹底失去人身自由的情況下提出依法逮捕周永康?只因為我是法輪功的真修者,只因為我長達10多年的時間裏個人的名利全都失去了的情況下李洪志師父給了我一顆「天膽」。
王友群博士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1994年進入中共中紀委、監察部,負責撰寫尉健行等中共中紀委高官的講話稿,同時在中共中紀委法規室參與各種黨內法規的起草,屬於中共最高層負責法律法規制定的官員。1999年因在法輪功問題上講真話,被開除黨籍、辭退公職。2008年因控告江澤民出賣國土而被抓捕,判刑5年,2013年出獄。2015年1月抵達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