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何必分高低?(圖)


《愛麗絲穿鏡奇幻記》(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3月13日訊】低級民主與高級民主之說,我早有耳聞,未嘗在意,這些年來,忽然被發揚光大,蔚為壯觀。最流行的論述,莫過於宣稱西方尤其是美國的民主屬於低級民主(或曰「低品質的民主」、「劣質民主」等),高級民主將在中國產生,或者已經在中國產生。好玩的是,我還見識過一種說法,出自我的一位大學老師,他認為美國民主屬於高級民主,中國民主屬於低級民主,中國的確應該向美國學習,從低級進化至高級,不過依中國人的素質,眼下只配享受低級民主……

這兩種說法,貌似相反,實則擁有一個共同的前提:民主可分低級與高級,而且需要從低級進化到高級。換言之,如果前提不能成立,即民主不宜分高低,那麼爭論中國與西方民主程度孰高孰低,則無意義,這是一個偽問題。

從字面上看,低級民主與高級民主,涉及民主的分類。羅伯特·達爾《論民主》曾辟專章談民主分類。他在切入正題之前,引用了《愛麗絲穿鏡奇幻記》裡的一段對話:

「我用一個詞的時候」,矮胖子說,帶著一種非常鄙視的音調,「也就是我想讓它是什麼意思,它就是什麼意思——不多也不少。」

「問題是」,愛麗絲說,「你怎麼能造出一些詞,讓它們可以包含許多不同的意思呢。」

「問題是」,矮胖子說,「誰來做主——就這麼回事。」

這絕非閑筆。藉助這段對話,達爾試圖指出民主定義的混亂,以及混亂的根源:矮胖子所代表的話語霸權。誰掌握了權力,誰便可操縱話語,把它們定義成自己期待的模樣。達爾寫道:「按照矮胖子的說法,每個人都能隨意指稱任何統治是民主的,甚至連專制統治也可以說成是民主的。這種事情經常發生,可能比你想像的還要多。獨裁的領袖有時會宣稱他們的體制是一種獨特的‘民主’形式,優越於其他類型。」這方面,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應是最生動的案例。

喬治·奧威爾的論述更早且更深入。他認為,民主之類的詞語不僅沒有公認的定義,甚至連建立定義的努力都會遭到各方反抗,「任何政體的捍衛者都聲稱他所捍衛的是民主政體,深恐一旦民主跟任何一種意義掛鉤,便有可能使他們無法再去利用它」。

這足以提醒我們:民主的定義,包括民主的分類,都可能是一種包裝、一種障眼法、一種話語的幻術,以遮掩其反民主的實質。

所以我們談民主分類,首先得明確,民主到底是什麼。為了避免紛爭,這裡不做定義,只列要件。達爾總結了民主的五點要素:成年人的公民資格,有效的參與,平等的投票,充分的知情,對議程的最終控制。還有更簡化的標準,共計兩點:一是政治參與,二是政治競爭。當然這裡的參與和競爭,都得貨真價實,而非虛有其表。

由此再來說低級民主與高級民主之分。哪怕低級,必須滿足政治參與和政治競爭這兩大要件,否則,那就不能叫民主。質言之,低級民主終歸是一種民主,不可以低級為藉口,使民主缺胳膊少腿,或者沒有充分的參與,或者沒有有效的競爭。以中華民國國會選舉為例,前兩屆國會選舉(1913、1918年),屬於競爭有餘,參與不足:第一屆國會選舉,選民比例為10.50%,第二屆國會選舉,分參議院與眾議院,後者選民比例為14.88%,前者選民比例僅為0.056%;與此相反,1948年國民大會選舉,則是參與有餘,競爭不足:選民比例達到了53%,然而國大代表、立法委員之競選,大抵由國民黨所包辦(見張朋園《中國民主政治的困境,1909-1949:晚清以來歷屆議會選舉述論》)。這兩種情況,都非民主,萬萬不可拿「低級民主」來裝潢、搪塞。

看來,以民主之高低,遮蔽或置換民主之有無、真偽,是一些人慣用的伎倆。對此,我們需要警覺:論民主之高低,必須先論民主之有無、真偽。

繼續說低級民主與高級民主。我還是有些疑惑:這種分類合理麼,符合民主的精義麼?

毋庸置疑,民主不是靜態的概念,而是動態的概念,不是完成時,而是進行時,不是一個結果,而是一個過程,一直流動,永無盡頭。這意味著什麼呢?民主建設無法一勞永逸,更難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不能指望今天播下革命的種子,明天便收穫民主的參天大樹,我們必須堅持漸進思維,日拱一卒,得寸進寸。拿選舉權的進化來說,充分體現了民主的過程何其漫長而曲折:有些國家,起初擁有選舉權的僅限男性,後來則擴大到女性,起初僅限白人,後來則擴大到黑人,起初以財產、學歷等為門檻,後來則打破了門檻……

不過,這樣的民主進程,顯然不宜歸結為從低到高。民主由不完善到完善,其進化不是表現在高度,而是廣度和深度(這取決於民主的平等屬性)。若打比方,民主不是高山,而是平原或江河,民主的完善,有如平原日漸遼闊,江河日漸浩蕩,普及度越來越廣,受惠者越來越多。

直接說來,低級民主與高級民主之分,要點在民主程度。然而民主程度的定義與民主一樣含糊。不僅難以用參數衡量,還容易陷入誤區,被人利用。喬萬尼·薩托利《民主新論》曾談及這一點。他指出,對民主程度的考察,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問一個民主政體民主到什麼程度,二是問任何政體民主到什麼程度。倘是後者,正應了我們的提醒:民主有與無的問題,可能被偷換為民主高與低的問題。

譬如,薩托利以嘲諷的口吻談到中國的「文革」,單論政治參與,絕對充分,比美國總統選舉還高呢。對此,如果借用民主程度論,判定「文革」的民主程度高或低,不管結局如何,下一步,便可推導「文革」屬於低級民主或高級民主。事實上,「文革」的本質,可謂民粹其表,專政其裡,與民主毫無關係。由此可見民主程度論的誤區,以及低級民主與高級民主之分錯在哪裡。

故而我實在難以苟同,把民主分出高低。這不僅容易掩蔽、抹殺民主之有無的前提,就其特色而言,並不符合民主的精神和進程。作為一種分類,它帶來的不是清晰,而是紛亂,不是營養,而是病毒,使民主這潭水愈發混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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