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4000萬 澳門前檢察長遭羈押

【看中國2016年03月01日訊】2月28日,澳門廉政公署專員張永春公布「檢察院前領導及主管人員」涉貪案部分細節,其中包括澳門回歸後的首位「前檢察長」何超明。

2月26日上午10時許,澳門前檢察院檢察長何超明在準備乘船離開澳門前往香港時,被澳門廉政公署人員拘捕。據悉,其涉嫌在位時利用職權串通私營公司負責人,將檢察院工程判給該公司從中獲取利益。這是當地史上第二位高級官員涉貪被捕,僅次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

根據廉署去年對澳門「檢察院前領導及主管人員」進行刑事調查,涉案人員涉嫌詐騙、濫用職權、偽造文件等罪名,已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28日,澳門廉政公署專員張永春公布「檢察院前領導及主管人員」涉貪案部分細節,指涉案人員是前檢察長何超明。

他涉嫌在2004年至2014年間,將檢察院工程或服務高價判給指定公司,金額達1.67億元(澳門幣,下同)而何超明從中獲利不少於4,400萬元。

《澳門日報》指出,何超明26日在港澳碼頭準備坐直升機前往香港,但被阻截,後由10多名廉署人員帶回總部調查,並於27日下午送往澳門終審法院,進行首次司法訊問,法院裁定何涉嫌貪腐罪名成立,晚上約9時被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

現年60歲的何超明生於澳門,曾在中國當過法官。1999年澳門主權移交後,何超明成為首批獲北京委任的澳門政府主要官員,出任首任檢察長,之後轉任助理檢察長,他任內曾發生多次社運及工運衝突,包括2013年主教山衝突、2014年民間公投與博彩工運突破警方防線等。

2009年,盛傳民望高漲的何超明有意參選特首,成為崔世安的「勁敵」,但後來他宣布不會參選。2015年特區政府換屆後,何超明獲委任為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主任。

當地學者表示,澳門公職人員合約通常不允許直接判給指定公司,但不少人會以「事情緊急」或各種原因將合約外判指定公司。曾有某政府部門的人員也有類似情況,被判緩刑,但該學者指,這次涉及金額巨大,恐未必會判緩刑,但初犯者亦可能獲輕判,最終要視乎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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