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4千萬被抓(圖)
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2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據澳門媒體報導,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在位時利用職權將檢察院1.67億澳門元的工程和服務合約,以高價判給指定公司,當中涉及4400萬元利益。被捕的還包括何超明的兩名親屬、一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以及約十間公司的負責人等,各人分別被禁止離境及中止擔任公職。
2月26日上午10時許,澳門前檢察院檢察長何超明在準備乘船離開澳門去香港時被澳門廉政公署人員拘捕。27日被終審法院裁定涉嫌貪腐表面罪名成立,晚上約9時被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
據悉,何超明涉嫌在2004年至2014年間,利用職權串通私營公司負責人,將檢察院工程判給該公司從中獲取利益,金額達1.67億元澳門元(約合1.36億人民幣)而何超明從中獲利不少於4400萬元(約合4000萬人民幣)。其行為觸犯《刑法典》詐騙、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濫用職權、偽造文件等罪。
這是當地歷來第二高級的官員涉貪被捕,僅次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
當地學者表示,澳門公職人員合約通常不允許直接判給指定公司,但不少人會以「事情緊急」或各種原因將合約外判指定公司。曾有某政府部門的人員也有類似情況,被判緩刑,但該學者指這次涉及金額巨大,恐未必會判緩刑,但初犯者亦可能獲輕判,最終要視乎法院審判。
有中國大陸法官背景的何超明1955年4月出生於澳門,三歲返回中國居住,1979年,他考入中國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其後到北京大學法律學院擔任經濟法博士研究生。
畢業後何超明進入廣東高等法院工作,他從書記員開始,由審判助理一直做到經濟審判庭庭長,年僅36歲就成為當時中國最年輕的庭長。
他其後於1991年前往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文學院、法學院進修語言和法律課程。他其後返回澳門,出任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協調員。1996年初任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副高級專員。
1999年12月20日澳門主權移交,何超明成為第一批獲北京委任的澳門政府主要官員,出任首任檢察長,五年後再獲委任,至2014年才退任。 2009年澳門特首競選前,被指是黑馬,但最終崔世安獲選,崔上任後改組,何卸任檢察長,改任助理檢察長,退休後,仍出任多項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