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貪官翻供 盤點翻供大老虎的不同結局(圖)
薄熙來在被當局隱藏核心罪行之下仍悍然翻供(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2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林中宇綜合報導)中共原能源局局長許永盛受賄案日前在北京開庭審理,罕有出現翻供並指被誘供等等。而此前在大批落馬貪官「坦白」、「悔過」的同時,也有少數官員翻供,不過命運各有不同。
原能源局局長許永盛當庭翻供
據大陸財新網報導,2月23日許永盛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許永盛在擔任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期間,為中國華能集團、中國國電集團等八公司及下屬單位在27個電力項目的審批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送予的的557萬元和按摩椅一臺,合計561萬元。
據報導,許永盛當庭喊冤否認指控,並稱其所謂供訴和親筆供詞,是遭到刑訊逼供,被威脅要抓其妻兒,不得已「違心做出的」。他除承認收受一臺按摩椅外,幾乎否認了控方全部指控。
許永盛稱,在被檢察機關帶走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頭半個月,訊問人員不讓他睡覺,對他連夜進行審訊。他所承認的犯罪事實,大多是訊問人員對他進行提示和誘導,他進一步承認而來,並非他的本意表達。
許永盛的律師徐平則稱,此案中存在的疲勞審訊、欺騙和誘供等行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於非法證據的規定,由此取得的證據依法應當予以排除。
許永盛曾任中共國家計委投資司計畫處副處長、地方處副處長,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綜合處處長、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2012年12月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2014年5月14日,許永盛被查。
中共發改委長期是江澤民集團地盤,已落馬的原發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劉鐵男就被指是江澤民的「財務管家」,長期從能源系統為江派輸送利益,深度涉江澤民家族貪腐。劉鐵男2013年5月落馬,次年12月10日被控受賄3,558萬餘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包括許永盛在內,十八大後中共發改委被查的官員已近20人。
盤點少有的中共落馬官員庭上「翻供」
在中共體制的司法亂象之下,人們都知道所謂的「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但是,中共的各級官員與一般民眾似乎不同,官方披露的大部分落馬的官員在法庭上都是「痛哭流涕」的悔過,包括原能源局局長劉鐵男。但也有一些中共落馬官員在法庭上卻當庭翻供,拒不認罪。
2012年4月24日,中國足協原副主席謝亞龍在足壇反賭案第二波庭審中當庭翻供,表示曾遭到刑訊逼供。結果法院在法庭上直接取消了其自首情節。2012年6月,丹東市中級法院對其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因不雅視頻被查的重慶市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2013年6月28日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有期徒刑13年。2013年9月6日,雷政富受賄案在重慶高院二審開庭,雷政富對一審判決認定的所有受賄事項全部予以否認,諸如300萬元的受賄款及另外兩筆受賄指控,雷政富及辯護人均予以否認。雷政富的翻供現場被指像一場鬧劇。
原廣東高院院長麥崇楷曾在被審查初期寫了十多份悔過書。不過,當麥得知檢察機關開始立案偵查後,態度在一夜之間逆轉,拒不承認犯罪。2003年12月24日,麥崇楷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是「十八大」後首位「不認罪」的落馬高官。2015年4月17日,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的陳柏槐出庭受審,一審判有期徒刑17年。但是陳當庭翻供,對檢方指控其濫用職權、受賄兩項罪名全部予以否認。
2013年8月22日薄熙來案庭審,薄熙來當庭翻供,否認受賄,並用「荒謬可笑」和「瘋狗」等詞形容證人、證言。薄熙來稱在被調查期間他是違心向中紀委承認受賄。
當時外界分析認為,中共當局對薄熙來的審判,本身已隱藏了薄熙來參與政變、活摘器官等核心罪行。薄熙來敢於當庭翻供,正是豪賭當局不敢揭開真相,以及不敢判處其死刑。
此外,前中共人大副委員長的成克傑,是中共首個因經濟問題被處以極刑的副國級官員。成克傑被指夥同情婦李平受賄達4,109萬元,於2000年7月被北京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死刑。成克傑案開庭時當庭翻供,但結果是被快速處死。有傳聞指成克傑被快速處死的真實原因是得罪了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