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拍官員收禮」被抓 涉事官員陞官(圖)


汪冬根拍下多人去縣長家送禮的視頻和照片,18天後被警方帶走(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1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瀋清綜合報導)因「偷拍縣長收禮視頻」而聞名的江西汪冬根案日前二審判決,法院認為其尋釁滋事罪證據不足,不予認定。將六年刑期改判為五年零六個月。汪冬根的家人不服,打算在新年後提出申訴。

偷拍縣長被抓卻因兩年前的事件被判刑

2013年9月17日至20日,汪冬根和兒子汪金亮拍下了多人去萬載縣縣長家送禮的視頻和照片,18天後兩人即被萬載縣警方帶走。但在起訴書裡沒有這一指控。據《南方都市報》報導,汪冬根的家人認為,汪冬根沒有拿此視頻去敲詐或者威脅,只能算對官員違紀行為的監督,因此檢察院沒有起訴這一行為。

檢察院起訴的是汪冬根另一起偷拍事件。2011年汪冬根秘密拍攝到萬載縣康樂街道黨委書記盧某與萬載縣衛生局局長魏某某一起打麻將的視頻,後汪冬根受人所托,找魏某某違規為他人辦理醫保報銷醫藥費11187.8元。

宜春市袁州區法院一審認定,汪冬根偷拍萬載縣衛生局原局長魏某某打麻將、要挾報銷醫保,以及誇大傷情騙保險公司賠償和發生交通事故後叫人打人等行為,構成了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汪冬根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5萬元。

對於法院的有罪認定,汪冬根的辯護律師提出了異議。他否認了汪冬根有敲詐勒索的故意,認為汪冬根只是幫朋友向魏某某問一下情況,沒有向魏某某提過視頻的事情,也沒有對魏某某進行威脅、要挾、恐嚇,因此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但二審法院並沒有採納辯方的說法,只是判其尋釁滋事罪證據不足,不予認定,刑期減少半年。

涉事官員陞官

《南方都市報》報導,汪冬根的家屬要求調查萬載縣縣長陳虹中秋節收禮事件。2014年,宜春市紀委曾經宣布過收禮事件的調查結果,稱視頻裡所涉及的8起送禮行為,其中只有1起為當地一鎮幹部的送禮行為,但中秋節上班第一天其禮被陳虹退回。其餘7起均為親友走訪探望陳虹及其父親。不過,汪冬根的家屬表示,在8起送禮的人裡,他們認出了至少有兩名送禮者是官員,希望能夠重新調查。萬載縣政府網站顯示,陳虹目前的職務仍是萬載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北京青年報》報導,汪冬根的辯護律師劉成星認為汪冬根沒有敲詐勒索,而「即使汪冬根有敲詐言論,但衛生局是國家機關,不是自然人,不能成為敲詐勒索的受害者。再退一步說,即使魏某某個人受到了威脅,但他作為國家工作人員,為什麼不報警採取合法的方式解決,而是利用職權違規發放保險費?」

公開信息顯示,萬載縣衛生局原局長魏某某並未因違規報銷醫保而公開受到處分。2013年至2014年期間,魏某某擔任萬載縣委統戰部部長,2015年又任宜春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紀檢組長,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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