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親身體會:話說殘疾人(組圖)
【看中國2016年01月26日訊】自古以來,殘疾人在社會上是個弱勢群體,人們基本上是把殘疾人當成廢物對待,也就是說,一個殘疾人若是有口飯吃、生活能夠自理、自生自滅,就是一個很幸運的狀態與結局了。世上很少人會去考慮殘疾人的權力與尊嚴。
2015年四月,住在美國第二大城市洛杉磯的殘疾人,卻贏得了一場爭得他們的權力與尊嚴的官司。這件官司的原委是這樣的:一年前,一群住在洛杉磯的殘疾人,把洛杉磯市政府告上了法庭。他們在起訴書上說,洛杉磯街道上那些年久失修、水泥地破裂的人行道,為坐在輪椅上或是其他行走困難的殘疾人造成行動不便,使他們無法輕易地在公共場地走動,因此,市政府違犯了聯邦政府的一個法令:美國殘疾人法案(註釋1)
這個官司打了整整一年後終於塵埃落定,2015年四月一號,洛杉磯市政府與代表殘疾人的律師團隊達成庭外和解:市政府同意,將花費十三億美元整修年久失修的人行道。從明年開始,市政府每年必須花費三千一百萬美元整修人行道與其它公共設施。這個年花費將逐步增加到六千三百萬美元,以便應付將來的通貨膨漲。這個庭外和解的消息一徑傳出,立即轟動全美國,主流媒體紛紛報導。(註釋2)
在我居住的小城,工人正在把破裂的水泥人行道敲開修補。
其實生活在美國的殘疾人,也許是世界上最幸運的「弱勢群體」。二年前,我因癌症第三次復發,不得已辭去了工作,很不情願地成為這個弱勢群體中的一員。現在我從一個普通殘疾人的角度,分享一下自己的親身感受。
打碎的水泥塊馬上被鏟車清理乾淨。
在等待灌新水泥的車來到之前,敲開的人行道用黃條圍欄起來,以免行人不小心絆倒。
解決燃眉之急:「州政府殘疾人保險」
七年前,當我被診斷出末期腎癌,五個月內做了兩個大手術時,我本可以即刻離職退休,申請辦理殘疾人的福利。但那時我的三個孩子正在讀大學,考慮到我若是停止工作,家裡的經濟情況會受到影響,無法支付孩子的學費,我決定帶病堅持工作。好在公司老闆對我的特殊情況表示同情理解,特別允許讓我在家裡上班,免去我每天在擁擠的高速公路上開車之苦。我在家帶病工作一幹就是五年,直到兩年前我的腎癌第三次復發,才不得已停止了工作,很不情願地加入殘疾人員的群體之中。
從一個健康的工作人員變成了殘疾人,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經濟收入,這是任何加入這個弱勢群體裡的新成員面臨的首要困境。好在加州政府(相當於中國的省政府)有一個州政府殘疾人保險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簡稱SDI。這個SDI專門為職場上的加州人因不幸殘疾失去工作而提供緊急短期福利,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
這是一個由加州政府與在加州營業的所有大小企業聯合資助的保險。根據SDI的政策,任何在加州工作的人,不管你是在城市工作或者從事農業,都可以申請SDI提供的短期福利。短期福利的期限最久可長達52個星期。發給殘疾人的福利補助數額是申請人原工資的55%。一個殘疾人最少每月可領到二百美元,每月最多限額是四千四百美元。
我是在2013年3月1號停止工作,並開始領取SDI的殘疾人福利補助。沒有申請SDI之前心裏有些擔心,因為聽不少人講政府部門是最沒有效益、最難打交道的現代衙門。但我的實際申請過程非常簡單順利:我的主治醫生為我的腎癌病情寫了一個證明,我自己也添寫了一個申請表格,不出一個月的時間,我的銀行帳戶裡就收到SDI撥出的第一次福利補助。整個申請與批准程序全部通過電腦網上操作,不需要我親自跑去SDI辦公室尋求幫助。從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底,我從SDI領取了一年的殘疾人福利補助,每月四千四百美元,是SDI的最高限額。
提供長期福利:聯邦政府的「社會安全殘疾保險」
為了確保每位從職場上下來的殘疾人可以有長久持續的經濟來源,美國聯邦政府(相當於中國的中央政府)為這個弱勢群體的每一個人提供「社會安全殘疾保險」Social Security Disability Insurance,簡稱SSDI。不同於州政府的短期殘疾人福利SDI,這個聯邦政府的SSDI 沒有設下期限,只要殘疾人符合規定的條件,便可以領取SSDI,直到其死亡為止。
申請這個聯邦政府的「社會安全殘疾保險」必須符合一些條件:申請人的身體必須受到嚴重損傷,身體損傷的程度達到聯邦政府設定的殘疾人標準;申請人近年來必須一直在工作,並達到一定年數的工齡。我因為患有末期腎癌,近年來一直在工作,工齡近三十年,所以我「達標」,符合聯邦政府設定的殘疾人標準。
申請SSDI的時間曠日持久,我是在2013年7月份遞交的申請,直到12月才獲得批准。這個社會安全殘疾保險金額SSDI是按照申請人的工齡,以及薪酬的多少來計算的。我每月領取到的SSDI金額是二千一百美元,在眾多領取SSDI殘疾人中,算是一個比較高的數字,可以維持我的基本生活。
錦上添花:企業為員工買「長期殘疾人保險」
除了州政府與聯邦政府提供的殘疾人福利,我服務的公司還錦上添花,為員工特別買了「長期殘疾保險」Long term disability insurance,簡稱LTD。這是一項非常優厚的保險,它為符合殘疾條件的員工設定了一個最高保險額,即職工的原工資60%。舉例來說,一個變成殘疾的職工年薪曾經是十萬美元,假設這位殘疾人每年已經從聯邦政府提供的SSDI拿到二萬美元,那麼公司的「長期殘疾保險」將提供額外四萬美元,使這位殘疾人得到的福利總金額相當於他的原年薪60%,即六萬美元。
因為法律沒有強求每一個公司都去為員工買這種昂貴的長期殘疾人保險,所以不是每一個殘疾人都可以享受到這個優惠的待遇,我算是一個幸運者。
殘疾人停車位卡
停車場上的貴賓VIP
我成了殘疾人之後,加州汽車管理局(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簡稱DMV,寄發給我一個藍色的殘疾人停車位卡。有了這個停車位卡,我便成了停車場上的貴賓,可以在車馬如龍的公共停車場上,把車子停到專為殘疾人保留的車位。警方對任何侵犯這個殘疾人停車位的行為深惡痛絕,倘若有人膽敢試法,把車隨意停在為殘疾人保留的車位,將會面臨高達四千二百美元的罰單。
殘疾人自己也要遵守法令,不得把停車卡轉借他人,違規者的停車位卡將會被沒收。所以近兩年來,內子去市場買菜時,總喜歡把我也拉進車內,因為有我這個殘疾貴賓VIP在車內,她就可以名證言順地把車子停在為殘疾人保留的特別車位上。
這個車管局DMV停車位卡有一個我意想不到的特權,我可以吃「霸王餐」!記得去年我與內子去一個海邊小城遊玩,我們開車在沿海的一條馬路上轉悠了許久也找不到停車位。好容易看到一個空位,我們便趕緊把車停在那兒。這是一個設置了收停車費表的車位,需要投入銅幣,而我們身上沒有。正在發窘時,我猛然想起車管局寄來殘疾人停車卡時,附加了一個注意事項紙條,其中有這麼一條,說持此卡人可以免費把車停在設置收停車費表的停車位上。我與內子半信半疑,生怕當地的警察不吃這一套,給我們開罰單。兩個小時之後,我們從海灘走回停車位,欣喜地看到小城裡的巡警真的沒有給我們開罰單。這是我第一次吃不付停車費的「霸王餐」。
加州車管局DMV停車位卡還有一個特權條例,它要求凡雇佣了兩個工作人員以上的汽車加油站,有義務為殘疾人提供加油服務。我個人覺得這個條例有些強人所難,至今還未曾嘗試這個特權。每次我們開車去加油站,都是內子下車,自己動手加油。
我正式加入殘疾人這個弱勢群體已經兩年了。在這兩年期間,當我一次又一次地受惠於不同的殘疾人福利時,我心裏被美國政府為殘疾人制定的一系列法令而感動。這些法令體現出生活在這個國土上的人們對弱勢群體的善待與愛心。這些法令為殘疾人可以尊嚴地活著提供了基本保障。
沒有國會議員們制定通過的「1990年美國殘疾人法令」做為法律依據,一小群坐在輪椅上的洛杉磯殘疾人不可能打贏官司,逼使洛杉磯市政府許諾花費十三億美元去修補年久失修的水泥人行道;沒有加州議院的法令,加州人不可能在失去工作變成殘疾人的困境中,還能領取到一整年的短期殘疾人福利,解救他們的燃眉之急;沒有聯邦議院的法令,全美國的勞動階級,不分城鄉、種族、性別、年齡,不可能有條件終生享受社會安全殘疾人福利;沒有我服務多年的私營企業董事會實施的善待員工的理念,我不可能因病離職後,仍然可以拿到相當於原薪酬60%的福利待遇。
兩年來每當我在車馬熙攘的停車場上找到專為殘疾人特設的VIP停車位,每當我把車停在設置停車費表的停車位上吃「霸王餐」,我的心裏充滿了感恩。我感謝上帝把愛植入到那些制定這些法令的民選議員們的心裏。正是他們心裏有了愛與憐憫,類似我這樣的殘疾人才可以感受到人世間的溫暖,活得有尊嚴。
註釋(1)
「1990 年美國殘疾人法案」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of 1990,簡稱ADA,是美國國會在1990年通過的的一個法令。這是一個概意廣泛的禁止歧視殘疾人的法令。這個法令為美國殘疾人提供了類似著名的1964民權法Civil Right Act of 1964的保障,把基於種族、宗教、性別、國藉以及其它的歧視,視為違反法律的舉動。這個法令特別規求僱主為殘疾員工提供合理的工作環境與良好的公共設施。
註釋(2)
Emily Alpert Reyes:「L.A. agrees to spend $1.3 billion to fix sidewalks in ADA case」,Los Angeles Times,April 1,2015.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