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獄聞(圖)


全國絕大多數看守所幾乎都在強迫在押者從事長時間的勞動(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1月24日訊】得知舒向新律師在看守所因拒絕非法的強迫勞動而被毆打酷刑的消息,心中不由地燃起了怒火!我曾經經歷的那骯髒的一幕幕仍就在當下不斷發生著。我認為應該逐步的把我知道的酷刑狀況寫出來讓大家知道,從而更易認識中共的邪惡。

一般而言,關押在看守所裡未經審判的,只是犯罪嫌疑人,依法而言不是罪犯,當然不應對其強迫勞動,「改造」就更無從談起了。

可是在中國大陸,現實卻恰恰相反。全國絕大多數看守所幾乎都在強迫在押者從事長時間的勞動。

對此違法行為,若有不服從者膽敢拒絕,就會遭到「抱鐐」(將四肢用鐐銬鎖在一起,身體只能前傾,爬坐著)、「挂銬」(雙手高舉伸出鐵窗或鐵柵欄外用手銬拷住)、「蹲茅」(將雙手拷在固定在地面上的小鐵環上),或者「斷食」、「打坐」等懲罰,花樣繁多,舉不勝舉。時間少則一天,多則幾十天,總之,懲罰一旦開始,就不會輕易解除。

更有甚者,獄卒會命令幾個「勞動號」(也叫「二警官」,是獄卒從在押者或犯人中挑選出來供他們使喚者)在院中當眾扒下不服者的褲子,按住四肢和頭,獄卒用牛皮帶、橡皮棍等猛力抽打其臀部。每打一次,受刑者便在地上拚命扭動著猛地向前一竄……這樣的命運僅憑任何一個獄卒的一句話,就會降臨到在押者的身上,容易的讓你難以置信。有時,一個勞動號的一句讒言,就會有人遭此暴行。

酷刑的結果一般有兩種,一是不服從者無法忍受酷刑的折磨而帶著哭腔告饒;二是行刑者打夠了。

在這人間地獄裡沒有是非對錯,有的只是暴力與錯了你也必須服從,說是「全國都這樣」,記得當我提出此種做法違法時,臨沂監獄的王興誠區長就曾如此說。

因此,只要把你弄到這人間地獄裡,哪怕只是走一下程序,黨折磨你的目的就部分達到了。

舒向新的遭遇讓我們再一次看到了長明燈下的黑暗與攝像頭前的無恥。

由於人們知道那不是講理的地方,故絕大多數人選擇逆來順受。實際上專制之下也確實沒有講理的地方,又何止是在高牆電網之下呢!敢於在這樣的地方反抗的人,沒有點英雄氣概還真做不到。

此種情景在這樣的地方大家都見怪不怪,只是不寒而慄的看著事情的發生。

可以說,獄卒在他們的崗位上可以任意發泄他們的野蠻與獸性,像極了《水滸》中所描寫的「牢城營」裡的景象。

在押者根據獄卒各自的習性,為他們取了各種綽號,例如「王五十」(打人時起步就是50皮帶或橡皮棍因此而得名)、「曹閻王」等等。

在臨沂看守所(現在叫監管大隊),由於關押著幾千人,從天亮到天黑不斷地迴盪著皮帶、橡皮棍和人體碰撞的‘啪啪’聲,及被毆打者的喊叫聲。駐所(獄)檢察官們也經常在進行酷刑時從旁邊經過,對酷刑視之不見,甚至公然違法的獄卒會與他們哈哈一笑擦身而過……

舒向新律師在看守所因拒絕非法的強迫勞動而被毆打酷刑的消息,是在光天化日下,反映出中國看守所嚴重違法的又一實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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