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在美施虐案中的2名被告章鑫磊(左)和翟芸瑤(右)。(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1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李佳綜合報導)據陸媒報導,中國留學生在美施虐案3名被告本月與檢方已達成認罪協議,定於2月17日正式宣判。這一案件受到大陸輿論的持續關注。近日,被告之一章鑫磊的父親講述了自己的感受,網友對此也紛紛再次吐槽。
章父稱,3年半前決定送孩子到美國讀高中時,自己對美國的瞭解「完全是一張白紙」。當時有關孩子留學的事都是交由中介代辦的,只是事發後去了美國才真正瞭解孩子在美的學習和生活狀況。原來,孩子就讀的高中「八九成是中國學生」,「讓孩子到美國讀書鍍層金,至少學好英語的願望實際上難以實現。「一個班幾乎全是中國學生,英語都不好。」
章父說,自己當初決定送孩子出國時,覺得「男孩子吃點苦沒關係」。
章父口中的「苦」既包括物質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物質上的如「吃得沒有國內好」,「生活開銷比較高」等。章父認為,父母給的生活費畢竟有限,而這個年齡的孩子又多數不會理財,他們在月初很快把錢花光,到月底又不敢開口跟父母要錢,「這導致有的女孩子找好幾個男朋友,引發了(此案中)這種女孩子間的結怨。」
精神上的「苦」包括遠離父母、缺乏交流而造成的孤獨感。章父說,孩子在美國讀書有兩年多,而他和妻子只去看過他一次。章父表示,為供孩子讀書,多數父母都在國內拚搏,由於經濟能力、語言問題等,真正有條件陪讀的不多……而寄宿家庭主要提供食宿,孩子則因為語言問題等也不跟他們交流,對孩子來說,家庭教育實際上是沒有的。
這名父親說,如果能重新選擇,他「絕對不會」送孩子出國讀書。「特別是中學階段,不能離開父母。」章父感慨道,這個年紀的孩子連父母都很難管,「怎麼能寄希望到國外去有人能管?」
據悉,根據本月達成的認罪協議,檢方已撤銷酷刑罪指控,但是,3名被告必須接受綁架、攻擊等重罪起訴。其中,章鑫磊將因這兩項罪名而獲刑6年。
對於章鑫磊的定罪量刑,章父表示:「既然按照美國法律他有錯,就要受到相應懲罰。」
他表示,對於中美兩國不同的法律和文化,以前孩子不瞭解,自己也不瞭解,他是攤上這個官司後才逐漸知曉的。
按照美國相關刑期計算規定,實際上章鑫磊再服刑4年左右即可出獄。章父說,估計孩子出來時23歲,希望他到時候回大陸能再上學,學些技能,找個工作。
章父表示,他和妻子為這樁官司「已經傾家蕩產」,但2月17日正式宣判時,「就算借錢也要去一趟,算是對孩子的支持。」
對於章父的講述和感受,網友們紛紛吐槽:
@荷風:「看了幾篇報導,其中的議論都有一個共同的論點,就是來留學的孩子不瞭解美國的法律,所以釀此大錯。那反過來說只要瞭解了美國的法律,避開法律的嚴懲,就可以作惡施暴?大部分來美國讀書的人都不會對美國法律研究瞭解透徹,大家不都好好地嗎?法律用來懲罰罪惡保護正當權利,只要不作惡,哪國法律都不用去瞭解,你都會平安無事。如果美國的法律像中國的一樣不對這幾個孩子的行為作嚴厲的懲罰,這幾個孩子的行為仍然是很邪惡的,是本質上的壞孩子。」
@erdoslily:「這些孩子在國內是被淘汰的,本來就不是好孩子。美國那些學校為了錢錄取了他們。」
@xinxing:「是呀,美國沒有幫這些父母把他們孩子教育好……有負厚望。」
@newsbbs:「我們當年留學,出國時也只有二十出頭,出來時只帶了一兩百美元,出國以後學費生活費全靠自己,再也沒有向家裡要過一分錢,從沒叫過苦,在學校都是名列前茅,從來沒有發生過這些離譜的事。現在這些小留,家裡提供全部學費,每月還提供幾千美元生活費,怎麼還不夠用?因此到處爭風吃醋、施虐別的學生?這都是什麼理由藉口啊?」
@菊香書屋:「一個女孩因為錢,找幾個男朋友養著,導致施虐?這爹真夠有學問的。自己的孩子是什麼樣子不知道啊,埋怨女孩子。仔細看看這男的長相,一臉的壞笑樣子,哪裡是女孩帶壞的啊!家教有問題嘛,你還支持啥啊?養不教,父之過。」
@mxp:「他犯的可不是錯,是罪。不要混淆。」
@nanxun:「那個首犯翟芸瑤根本就是一個黑社會家庭出身,據說她父親是公安局長,公安局長是什麼玩意兒,大家都懂的,她媽媽來聽審,還不忘打扮。這樣的家庭也只能出這樣的兒女。幸好是在美國犯事,還沒有出人命,要是在中國犯事,只怕一動手就是人命案,當然她家有後臺,花點錢就可以了結。」
@maitland88:「說他們不瞭解美國法律然後倒霉,基本也沒錯。反過來說,正因為他們(包括他們的父母)瞭解中國的法律(本質就是無法無天的人治),才能在中國混得風生水起。老實人在中國基本就是死幹活混口飯的命。」
另有一名網友「xoaa2015」回應章父的「已經傾家蕩產」:「這才是真的‘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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