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陳進學(右)、覃臣壽(左),葛文秀(中) (推特)
【看中國2016年01月10日訊】2016年1月8日,我終於在深圳福田口岸被皇崗邊防檢查站限製出境香港了,我終於與唐志順幸清賢、包濛濛和眾多已經被限製出境的人權律師同仁們感同深受了,雖然我早有預感。我被(流行語:趙家狗?)口頭告知:上面(深圳邊防檢查站)通知說你暫時不能出境。當我要求查看「書面通知」時,被告知沒有書面通知,他們只是執行。隨後我的港澳通行證被蓋了一個戳:註銷,2016,01,08。我的香港行就此終止。而我的當事人唐志順,因義護送一個被非法剝奪出境權利、護照被當局非法沒收、按照合法途徑已經出境不了的人權律師王宇之子包濛濛出境,被抓被當局強迫失蹤已經超過三個月,我作為他的辯護律師,竟然對他近況、是否受到酷刑等竟然一無所知,真的諷刺天朝律師這個稱謂。他是為了追求自由、公義而被迫害身陷囹圄。而我,只是打算去香港逛逛。但,我們都被終止了自由之旅。
這我馬上想起一句話「哪裡有自由,哪裡就是我的祖國」,也讓我再次確認了我一直生活在大監獄裡的事實。百度搜索後發現那句話是美國國父之一富蘭克林說的,當時同時代的國父們認為,英國壓迫、剝削他們,英國不能算是他們的祖國,他們要建立一個沒有剝削壓迫自由的國度,自由的國度才是他們的祖國。他們還認為:國家的存在是為了國民,一個國家的政權必須保障國民的自由,當連串之濫權者與篡奪者執迷不悟,迫人民屈伏於絕對磚制下時,推翻此政府,是其權利,是其義務,並為未來之安穩提供新保障。美國國父們的理想在美國《獨立宣言》裡得到公開確認,激勵著眾多美國人為了自由、人權、法治,同專制殘暴的宗主國英國戰鬥、流血、犧牲,並在1787年《聯邦憲法》及其後的《權利法案》憲法修正案及一些列司法判決得到具體落實。兩次世界大戰,大規模的屠殺及野蠻暴行,對人權的無視和侮辱升高到了極點,催生了《世界人權宣言》,對於人的各項普世權利進行明確宣示,成為各國各民族追求人權、追求普世價值的最直接燈塔式指引。該宣言第十三條: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該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一、合法處在一國領土內的每一個人在該領土內有權享受遷徙自由和選擇住所的自由。二、人人有自由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三、上述權利,除法律所規定並為保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衛生或道德、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必需且與本公約所承認的其他權利不牴觸的限制外,應不受任何其他限制。四、任何人進入其本國權利,不得任意加以剝奪。而我,作為未受任何處罰的普通合法公民,當然擁有自由出境的權利。而當一個人受到政治迫害,比如一個受到父母株連的未成年人,當然有權出境。而保護他離開這個沒有給他權利保障的國度,使用各種渠道、方式、方法,當然也是一種天賦權利。正如唐志順們所做的。
孟德斯鳩說過,專制的國家裡人人都是平等的,因為都是跪著的(他們的成功之處就在於你們居然不知道自己一直在跪著)。而試圖站起來的人就被定性為「異類」,就會被視為大逆不道。以莫須有的「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限制了我的出境權利,顯然,我已經被視為「異類」了,雖然,很多時候,我也不知道我也是跪著的那個人。
「不要讓青少年有判斷力。只要給他們汽車摩托車明星、刺激的音樂、流行的服飾,以及競爭意識就行了。剝奪青少年的思考力,根植他們服從指導者命令的服從心。讓他們對批判國家、社會和領袖抱著一種憎惡。讓他們深信那是少數派和異端者的罪惡。讓他們認為想法和大家不同的就是公敵。」這是希特勒的名言,法西斯的信條。當然我們必須要推翻這樣的法西斯獨裁者,並對被歪曲的歷史進行糾正,對屠殺者、罪人(趙家人?)、一切幫凶(精趙、趙家狗?)進行清算。
希望唐志順們、我、我們,早日找到自己的祖國,早日獲得自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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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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