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懲治這無法無天的腐敗分子,還我家園。
2009年6月岱宗街片區進入金融商業街開發拆遷程序,當時每月給500元過渡費租房居住。附近租樓房每月至少1500元,租平房也要1000元—— 1200元。我們每人每月的低保是300餘元,靠過渡費租不起房子,家中也沒有餘錢往裡滲;因此我們給濟南市歷下區委副書記董寶珂反映情況,並向拆遷部門 及數個政府部門反映情況,後來濟南市城市投融資中心的丁老師告知我,我家不在拆遷範圍內了。
然而,自2009年6月至今我們並未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生活的真實寫照為:「我家住在岱宗街,這裡也在搞拆遷。按殘疾人優撫規定,應當就地安置我。安置 卻在盛福莊,沒有安置、過渡屋;租賃補助五百元,實在是租不到屋,我靠低保來活命,沒法往裡添和補。為了把我快攆走,常常夜訪我屋頂,隔三差五就被盜,公安稱拆遷屬正常,三面荷花四面柳,三處木頭兩大坑,圍堵水淹加噪音,三更半夜忙挖坑,筑高坡把你圍堵,四面雪雨把你泡,錄像熱線一起忙,黑夜城管不出勤, 謊稱此處沒施工;無奈之下急投訴,市民熱線轉相關,公安辦事處去執法,限期五日來整改,一聽是我投的訴,辦事處謊稱不易挪,騙過政府騙執法;公安不理無下音,城投、拆遷皆歡喜;我家院牆隨便拆,爬上屋來爬上樹,拉根電纜高壓線,穿我院來過我屋,公安、電力無人管,互相推諉胡扯蛋,深挖坑、滿注水,立個塔吊 十樓高,就離我屋一米多,今天填來明天挖,屋不倒、牆不塌,我不走、他不休;牆裂裂、頂塌塌,去投訴無人管,今天演、明天播,拆遷枉法時時有,誰來糾來誰來管?首善不善實為惡,說是拆遷為明天,有誰管我過今天?」
變本加厲的瘋狂行為從未停歇過。2014年4月給我掐了電,我報警後民警讓我找辦事處問問怎麼辦,辦事處不管。2015年7月10日盜了我家參天大樹(藥 材國槐)、棗樹、瓜蔞、天花粉、三七等藥材,偷了我的財產,我報警後於2015年10月5日才得知案件被撤銷了。2015年7月27日把我家屋門堵上了, 我報警後派出所民警不作處理並且說是我自己不想進去。2015年10月5日把手機機站盜走、割斷網線,我報警後派出所未作處理。2015年10月20日把 屋頂上澆滿油,我報警後大明湖派出所吳震說我;你自己出警,你自己處理,都是你自己臆想的。2015年10月31日把我家周圍挖兩米多的深坑注滿水,把我家變成了孤島,我報警後警察說回去給領導匯報。2015年11月14日夜裡侵佔了我的家園,掠走了我所有的財產;我報警後大明湖派出所008880號警察 即張子鑫出警後,拒不拍錄現場、拒不做筆錄、拒絕受案稱這不是案件。我多次報警後濟南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於2015年11月17日凌晨5:46答覆我稱是幫助我搬家了,哪有半夜三更趁人家家中無人撬門破鎖、入室幫助搬家的?至今我所有財產下落不明。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強拆,禁止政府和公安參與。但地方政府和公 安從未停止參加拆遷。2015年11月16日下午我親眼所見濟南市歷下區政府大明湖街道辦事處石先書記、閆立彬主任和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大明湖派出所的副所長江波等主要領導及濟南市歷下區政府大明湖街道辦事處城管主任金勇、行政辦副主任張磊帶領相關人員以及濟南市振邦保安公安黑保安去拆房子。
我父親病重,母親受傷臥床不起;2015年11月14日風高夜黑之時,一夥喪盡天良的畜生拆了我的家,搶了我的財產;財產至今下落不明,可憐我那70餘歲的殘疾父母,無家可歸,風燭殘年卻四處流浪。現懇請領導依法懲治這無法無天的腐敗分子,還我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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