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1月04日訊】在剛剛過去的2015年末又傳來一起揪心的慘劇:只因一時的糊塗,一個初一的女孩在飢餓難熬中偷了幾塊巧克力,被逼迫與羞辱後竟跳樓自殺而死了!
這一「盛世佳音」令小民們心寒徹骨!一邊是「餵我們服霧」的公僕們囤積的動輒成噸成億的百元大鈔,成幾十上百斤的黃金,還有那價值九千萬元的用最昂貴的翡翠玉石裝飾的電視牆,那私家豪園裡天價的白虎和獅子,另一邊卻是挨餓的孩子和她可憐的打爆米花的父毌全家僅搜出的全部的家財九十五元現金!揍不夠超市一百五十元的罰款,就要拍照片公示,找學校找警察了!為這公僕們只值一盞茶的一百五十元,他們的孩子就走不了,只能拿命來換這一百五十塊錢了!
這豈非杜甫說的萬惡的社會: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我為甘肅省金昌市永昌鎮七中初一的學生趙琴小妹妹默哀!
12月28日是她邁不過去的一道坎!她本是一個有良心的孝順的乖孩子!她忍著飢餓,用爸放在飯桌上囑她買吃的幾塊錢買了一碗牛肉麵,送給廣場上忙碌著打爆米花的爸爸吃,自己說不餓,喝點水就行。
這樣懂亊明理的孩子若在平等法治的機制下,定能成長為對社會播撒歡笑和幸福的有用的人材。可惜在這惡濁的社會,她卻在不公不義摧殘下,過早地萎謝凋零了!
德國著名哲學家黑格尓說,一個被飢餓折磨到極限的人,他有權去偷一塊麵包來保護自己的生命!雖然麵包店的老闆受到了財產損失,但不能判這個偷麵包的人有罪,否則就不公正。
法國大文豪雨果的《悲慘世界》裡也說道,冉阿讓為給飢餓中的孩子偷一塊麵包坐了十九年的大牢,他對這種不公平的社會制度給予無情的批判:「在一個黑暗社會裏,應該受到懲罰的不是犯罪的人,而是製造黑暗的人」
當一個人為金錢犯罪,這個人有罪;當一個人為麵包犯罪,這個社會有罪!
因此,我以為窮人的孩子偷了幾片巧克力,這沒有什麼!這個社會的一切難道不是她爸爸媽媽這樣偉大的勞動者創造的!?他們為什麼不能分享社會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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