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1月04日訊】「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蒙某精心策劃了一齣戲,從溫女士身上騙取了20萬元。怎奈「技不如人」,自己利用贓款投資做生意,反倒被別人將20萬元騙個精光。無奈之下,蒙某逃到廣東,「轉行」做起了小偷。誰料還沒來得及銷贓,就被人贓俱獲。
據大陸媒體報導,蒙某通過同學介紹認識了南寧市的溫女士,他發現溫女士家庭條件比較好,便心生不軌,想從溫女士身上騙取錢財。通過精心謀劃,蒙某以公司辦業務需要資金為由向溫女士借款,並許諾按每月5%支付利息。溫女士雖有所心動,但提出需要提供擔保。蒙某便從其房東黃某處騙取了房產證複印件,又將同住的高中同學梁某騙來冒充房東黃某簽字,騙取了溫女士的信任,借得14萬元。2個月後,蒙某謊稱明秀東路某房子是其父親所買,以該房為抵押,又從溫女士處騙取了6萬元。籌得20萬元的蒙某,將錢全部投資拿去做生意,怎料自己也遭遇了騙子,20萬元被騙得分文不剩。
蒙某在南寧待不下去了,便逃往廣東。來到廣東後蒙某依舊不務正業,還做起了小偷,很快就鋃鐺入獄。蒙某身背的詐騙案也浮出了水面。
蒙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盜竊罪。近日,蒙某以詐騙罪和盜竊罪被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處罰金1.1萬元,並償還受害人的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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