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法》正式通過 恐怖主義擴大化?(圖)


中國《反恐法》備受爭議(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2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12月27日,中國人大審議、通過了中國首部反恐法。該法案從去年末開始審議後,由於其可能加強對異議人士的打壓、威脅外國企業知識產權,因而備受外界關注。

《反恐法》或將中國變得更恐怖

根據官媒新華社的報導,《反恐法》對恐怖主義作出明確定義,即「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製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主張和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反恐法通過實踐正值北京試圖通過鐵腕杜絕新疆暴力、加強對政治異見人士管控之時。外界普遍認為,中共當局會利用反恐法對民眾的言論和行動進行更加嚴格的控制。

《自由亞洲電臺》援引在紐約的人權活動人士劉青表示,「政府會利用反恐的名義打擊異議人士以及任何對政府進行抗議的普通民眾。我舉個例子來說,曾經手刃好幾名警察的楊佳,如果在今天就會被認定為恐怖份子。」

大赦國際東亞地區負責人尼古拉•貝克林(Nicolas Bequelin)認為《反恐法》在恐怖主義、國家安全、以及極端宗教等許多問題上的定義都十分模糊。這就給中國官方的鎮壓活動提供了巨大的空間,將嚴重威脅中國的人權,特別是在中國的西藏以及新疆等地。

美國嚴重關切中國《反恐法》

《反恐法》第18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介面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

尼古拉•貝克林指出,這其實是一大侵犯自由的法律,它將幫助中國政府維護國家安全,也就是捍衛中國共產黨的統治。

西方政府也對此感到擔憂,認為該規定會損害外國公司的知識產權並留下網路安全隱患。美國總統歐巴馬、美國國務院和商會曾多次表示,這樣的條款限制了言論和宗教自由,通過不合理的干預阻礙了美國貿易和其在中國的投資。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則擔心,此一新立法將進一步限制言論、結社、集會和宗教自由。普萊斯說:「我們深信,這一立法草案的泛泛且模糊措辭條款,以及今年早些時候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和正在審讀中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不但不會有益於反恐,還會對反恐事業造成損害。」

中美反恐法區別

針對美國的批評,中國外交部回應稱,美國搞「雙重標準」。中國的反恐法就是參照美國等國的反恐法而制定的。

「中國的反恐法與美國的反恐法並不相同,中國的法案從整體上來說,更加具有攻擊性,更加模糊,更加威脅公眾自由。」尼古拉•貝克林指出,即使中國的反恐法與美國的反恐法完全相同,法律執行的框架不同,法律具體實施的效果自然也不同。美國是一個司法獨立的國家,美國的法院是獨立於政府的。律師可以獨立地為當事人辯護,他們在人權問題上堅守原則,而且美國的媒體擁有新聞自由,而這些都是中國所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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