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大地主的醜惡形象
如果請中國大陸四十歲以下的年輕人談談對「地主」的印象和認識,不少人會說出這樣一番套話:
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剝削農民為生,是封建社會的一個剝削階級。他們品德敗壞,橫行鄉里,欺男霸女,無惡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黃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劉文彩……
黃世仁,延安時代歌劇《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這個歌劇,後來一而再、再而三地改編為電影、芭蕾舞劇等,因而名揚天下。劇中的黃世仁逼債,逼死了貧雇農楊白勞,強暴了楊白勞的獨生女喜兒。喜兒出逃後躲在山洞裡,以偷吃山神廟的供果為生。由於長年累月不見天日,營養不良,變成了「白毛女」……某次在延安演出,當劇情發展到高潮時,一位連級軍官激憤過度,怒不可遏地拔槍向扮演黃世仁的演員開了一槍……幸虧沒有擊中,可見劇情感人之深。多少年來,連綿不斷地演出,「教育」了億萬青少年觀眾,使黃世仁成為家喻戶曉、人人恨之入骨的惡霸地主。
20世紀50年代中期,中國大陸小學語文課本中有一篇《半夜雞叫》的課文,節選自戰士作家高玉寶的長篇自傳體小說。課文裡的地主名叫周扒皮。這個可惡的傢伙為了催促長工們早起去幹活兒,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雞籠子裡學雄雞打鳴,引起雄雞紛紛啼叫。雞一叫,長工們不得不提早起床。後來,長工們設計,故意將周扒皮當作「偷雞賊」痛打了一頓……這個戲劇性的故事,在嘻笑聲中農民的仇恨得以發泄。從此,「地主是農民不共戴天的仇敵」這一概念,深深植入了孩子們的心靈。最早讀過這篇課文的孩子,現在都已進入「知天命」之年了。
《紅色娘子軍》裡的南霸天,是另一個「怙惡不悛」的大地主。他利用萬貫家財,組織和支持反動武裝,與海南島共產黨領導的游擊隊為敵。最後,被「瓊崖支隊」「紅色娘子軍連」的連長吳瓊花(曾在南霸天的家中當過丫頭)擊斃,得到了可恥的下場……
劉文彩是四川省大邑縣的大地主,也是個「無惡不作」的壞傢伙。他家設有「水牢」,把貧農冷月英關在「水牢」裡……四川省美術學院的師生,根據劉文彩的背景故事,集體創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壓榨農民血汗的場景形象化,文革期間全國巡迴展出,轟動一時……又將劉文彩的莊園改建成「階級鬥爭教育展覽館」,讓成千上萬的人參觀……展覽內容無中生有、添油加醋、無限上綱,不擇一切手段醜化劉文彩。
經過幾十年的宣傳、渲染和灌輸,一提起「地主」,人們就聯想到上述四大地主的醜惡形象,他們成了「地主」的典型代表,人人橫眉冷對,個個切齒痛恨。
(二)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
20世紀40年代末,在全中國,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幾百萬。1950年中共發動「土地改革」運動,殺害了200多萬地主。那麼,人們要問:每一位被殺的地主,都是像上面四大地主那樣的壞人嗎?都是「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嗎?
只要翻開歷史的卷帙查一查,只要找到上了年紀的老人問一問,就會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人們承認,地主中有壞人,但地主不全是壞人;相反,其中絕大多數——約佔總數95%以上的地主,都是心地善良、樂善好施的好人。——「地主」這個名詞,已被幾十年的宣傳深深地毒化了,成為一個深含貶義的詞彙,人們一見到「地主」二字,就聯想到剝削和壓迫,產生厭惡感。
其實,1949年之前,大多數農村尊稱土地和財富較多的人為「財主」、「老爺」。佃戶(租種土地的農民)和長工,則尊稱土地的主人為「東家」。那時候,雖然也有「地主」這個詞彙,但除了酒宴上「略盡地主(本地的主人)之誼」的客套話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與羨慕,絕對不含貶義。
「地主」究竟可惡不可惡?「土改」運動中殺掉200多萬地主,是不是人人該殺?……要弄清楚上述問題,首先要瞭解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
地主的土地和財富,大體有以下三種來源:
第一,祖傳家業。
有些人家,祖上好幾代前,就擁有這些土地和財富。一般有錢人家總是送子弟讀書,這個書香世家,幾代沒出「化孫子」,因而守住了家業,代代相傳,傳到了這個兒孫手裡。到了1950年,風雲突變,這位繼承者反而因擁有祖傳的土地和財富遭了殃,全家掃地出門,土地和財產被沒收,連生命也沒有保住,被槍斃了。
「土改」中有不少「貧富顛倒,是非混淆」的現象。——中國有句古話「富不過三代」。許多財主家,不幸出了個好吃懶做、嫖賭逍遙的「化孫子」,他「崽賣爹田心不痛」,把萬貫家財化得干乾淨淨,變為沿街乞討的「叫花子」。哪知風水輪流轉,「叫花子」反而因禍得福,「土改」中被劃為「貧農」,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財」(沒收地主的財物)。——作家余華的長篇小說《活著》,就寫了這樣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第二,在外地做官、經商發了財,回鄉興家置業,購買大量土地,成為地主。
從秦始皇到清王朝,皇權專制兩千多年,一直是重農輕商的小農經濟社會。那時人們的觀念,與現代人大不相同。那時沒有銀行,銀錢放在家裡,怕偷怕搶;存在私人票號裡風險很大,不放心;那時工商業不甚發達,人們壓根兒瞧不起商人,不願意投資興辦實業。筆者小時候聽到老人們的口頭禪是:「要想家業穩,作田是根本」。——因此,在那個年代,人們的頭腦裡,有了錢之後的第一個念頭便是「買田」。田是不動產,偷不走,搶不去,年年增值,死後傳給子孫,家人就不會餓死了。
第三,勤勞儉樸,聰明好學,善於經營,在本地被稱為「田秀才」的能幹人,省吃儉用,有點積蓄便買田,土地漸漸增多,慢慢上升為中農、富農……積攢土地最多一輩子的,達到中、小「地主」水平。
正如每一個團隊裡,既有好人,也有壞人一樣,毋庸諱言,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盤剝而上升為地主的,但這種人畢竟是極少數。那個時代,儒家學說「仁義禮智信」 大行其道,社會輿論對不道德的行為大肆伐撻,大家都瞧不起走歪門邪道發了財的人,「戳他的背皮」,恥與為伍……因此,一般人都自覺或不敢走邪路。
那時候的人,頭腦簡單,思想單純,信奉神佛的佔百分之八、九十。人們不敢做壞事,生怕自己偶有不慎冒犯神靈被打入地獄。總體說來,在皇權統治下,通過儒家道德的宣揚教化,佛、道等宗教信仰的流行以及「有神論」的制約,大多數時候,社會是平靜、安定的。貧者安貧,富者樂善好施,相互依存,長期和平共處,沒有那種「你不死,我就活不下去」的「階級鬥爭」之說。
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大致是上述這三種。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動產,在交易、過戶的過程中,都簽署了契約,按章繳納了稅負,並由政府主管部門頒發了權證,既是公認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三)地主階層在農村中的作用
地主們青少年時期大都受過嚴格的教育,是農村中文化素質較高的群體。他們讀的是《四書》《五經》、「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憐貧恤老、救濟鰥寡孤獨、助教興學、救災賑災、修橋補路、興修水利、調解糾紛、倡導文化活動(舞龍燈、賽龍舟、唱大戲等)……舉凡農村中一切需要錢、物的公益事業、慈善事業,都是由他們帶頭髮起,熱情贊助並充當捐資、獻物、出力的主角。
經過十年寒窗進入(官場)上層社會的,大多數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當年的地主階層,集政治精英、經濟精英和文化精英於一體,理所當然地成為社會的主流。
許多科場失利、無意於仕途的讀書人,回到鄉梓後,因其品德高尚、學問豐富、主持正義、辦事公平,往往被推舉為地方領袖,掌握著村、鄉、區的地方事務的管理權。而當年的政府(縣級以上)是那樣軟弱,既沒有「社會救濟」概念,又沒有過問地方事務的經濟實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務便責無旁貸地落在本鄉本土有聲望的富紳(地主)的肩頭上。
興辦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需要大量資金,光憑空口叫叫喊喊,是沒人信服你的,關鍵時刻要帶頭拿出白花花的銀子來。有聲望的富紳帶頭捐了巨資,人人跟進,形成「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資金,才能辦好地方事業。那時候,差不多所有的鄉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業心強的地主,帶頭捐資。
當年地主將土地出租,解決了貧苦農民的就業問題,與資本家辦工廠給城市貧民提供就業機會,與當今外資進入中國解決城鄉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是一碼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資的回報,工商企業利潤提成是資本的回報,同樣是一碼事。
「地主」這一階層當年在農村佔有的土地和財富較多,是多種社會力量長期碰撞取得的均勢與平衡,是兩千多年來皇權專制社會優勝劣汰、自然選擇的結果,是一種符合當時社會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經濟結構要素。
兩千多年前,孟子說:有恆產者,始有恆心。這話的意思是:只有財產較多的人,做事才有責任心。因為他要對自己的財產負責,對自己的家庭負責,對自己的聲譽負責……絕對不會亂來。當年,地主階層以其財富、道德、學識和聲望,責無旁貸地擔負了政府職能缺失部分的職責,在農村中起著穩定社會的中流砥柱作用。
(五)地主的「罪惡」有幾分真實?
帶著政治目的,用文學藝術塑造的四大典型地主,是真實的嗎?他們與現實生活中的地主差距有多大?
說實話,那些虛構的故事,可以哄哄一般人和小孩子,但絕對騙不了親身經歷者和歷史的知情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四大地主的故事中,有些情節是虛假的、編造的,有些則是將許多壞人壞事集中到一個人身上。——無論古今中外,任何地方,將社會陰暗面發生的各種壞事堆砌在某一個人身上,這人也就十惡不赦了。
就拿姓周的小地主來說,他真的會半夜三更趴到雞籠子裡學雞叫嗎?不會的。要叫,躺在床上叫就是,聲音可以傳過去嘛。筆者小時候居住在農村,偶爾醒得特早的日子,聽到遠處的雄雞打鳴,叫聲由遠及近,最後,鄰居家的雄雞、自家的雄雞都跟著叫起來……遠遠地學雞叫,即使學得不十分準確,由於距離遠,雄雞聽不分明,可能跟著叫;趴在雞籠子旁邊學雞叫,它聽得分明,是人在叫,反而不會跟著叫了。——這道理是十分明顯的。
課文裡還描寫姓周的地主打開雞籠子,劃火柴去照……這些愚蠢行動驚動了雞,它也不會開口打鳴了。——只要稍微想一想,就知道這些細節是虛假的、捏造的:學雞叫不必趴到雞籠子旁邊,也不用打開雞籠子去看,熟門熟路要劃什麼火柴?
就事論事,即使你把長工們早早驅趕到地裡,自己不跟著起早去監督,長工們躺在田頭怠工,你有什麼辦法?
那時候的地主,需要雇佣幾個長工的,一般先雇佣一個比較能幹的「長工頭」。總體任務交下去後,每天由長工頭分配其它長工幹活兒,根本不用東家操心。當然,長工頭的工價比一般長工高。筆者務過農,做過工,深深知道「活兒在手裡」這句話的份量,如果「對著干」的話,工人和農民自有千百種方法可以消極怠工。因此,用欺騙、壓榨的方法,東家和長工是不能長期相處的,最終吃虧的必定是東家(田裡沒收成)。小氣、吝嗇的地主是有,但一定得適可而止,如果太厲害,吝嗇的臭名遠揚,就沒有人上你家來打工了。
那時候的地主,一般採用「籠絡」的方法穩定長工,例如,初一十五「打牙祭」(吃肉),逢年過節送糧食、衣物,有急事允許請假,年終結算時另外暗中給紅包……用這些手段來挽留那些老實本份、肯幹活兒的長工。
極左年代,許多中小學的工宣隊對學生進行「階級教育」,請來當地「土改根子」當過長工的老貧農來學校作「憶苦思甜」報告。老貧農在講台上講著講著,忘乎所以,話題突然走偏,手舞足蹈地說:有人說地主壞,但我看也有好地主,我那東家對我就特別好,每年都送我十多斤臘肉過年,吃得嘴巴流油。不像1960年過苦日子,飯都沒得吃,差點餓死了……
工宣隊一聽,不對頭,老農民在「憶甜思苦」,對他使眼色,制止不住,只好上臺「救場」,搶過麥克風對同學們說:老貧農講累了,下去休息休息,我跟大家講一講地主是怎樣壓迫剝削農民的……說著,就把老貧農攆下了講臺。
那個年代,如果是出身不好或有歷史問題的人,在大庭廣眾之中說地主的好話,作「反動宣傳」,會立即打成反革命,判刑坐牢,甚至還可能槍斃。但那老貧農是「土改根子」,講的又是實話、真話,奈何他不得,只好不了了之。
那時候,許多地方鬧土匪,地主們都嚇得「雞崽子」一樣,小心謹慎,生怕惹禍。他們夾緊尾巴做人,「樹葉子掉下來都怕砸破了腦袋」,哪裡還敢欺壓農民?他們大多以慈悲為懷,樂善好施。叫花子來討米,總是一碗碗米打發,絕對不讓他們空手而去。不要小覷了叫花子,其中就可能有某股土匪的眼線,如果輕慢了,說不定哪天晚上來一幫手執刀槍的蒙面大盜,把家裡搶得精光……地主們連叫花子都不敢輕慢,哪裡敢得罪長工?
姓周的小地主,要是真的敢於半夜學雞叫,剋扣和壓榨長工如此厲害,他早已一敗塗地,甚至家破人亡了。——高玉寶畢竟太嫩,編造謊言,漏洞百出,不堪一駁。
2000年,歷史學家笑蜀先生根據多年調查,寫了一本《劉文彩真相》,還了劉文彩的真實面目。一般來說,地主都是集優缺點於一身,比較複雜的人物。他們的個性、作風、處事方法,無一不與當時的時代背景、人文環境、風俗習慣息息相關。每一位地主身上,既有著許多儒家道德的傳統優點,同時也沾染了不少社會流行的惡習。拿劉文彩來說,他有著慷慨興學的美名(斥資200萬美金興建了四川省最好的「文采中學」),不少濟困扶危的義舉,但也有吸鴉片煙、玩兒女人、討幾房小老婆等當時有錢人的通病。根據笑蜀先生的調查,劉文彩家根本沒有什麼「水牢」、「地牢」、「行刑室」。那些都是極左年代,為了宣傳「階級鬥爭」,煽動人們仇恨地主編造出來的。
總的來說,地主中有好人,也有壞人,但好人佔絕大多數。中共為達政治目的,編造四大地主的醜惡形象,以此代表所有的地主,是不公平的。平心而論,地主中有人為非作歹,貧下中農之中何嘗沒有為非作歹之人?道理是一致的。不光四大典型地主是捏造的、虛假的,「土改」中絕大多數被殺的地主,都是捏造罪狀,含冤受戮的。
(六)「土改」是歷史上最大一次劫掠
大家都知道,殺人的事,必須慎之又慎。毛澤東說過多次:殺人不是割韭菜。韭菜割了自己可以長出來;人的頭割掉後,就無法再長出來了。——但是,毛澤東說話不算數,經常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一旦有需要,他就大開殺戒,「土改」就是一例。
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已經廢除了死刑,即使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要殺一個人,法律程序都相當複雜。首先必須「無罪推論」,然後追究這個人犯了什麼罪?證據齊全、罪行確鑿後,依據某法律某條款,才能判處他的死刑。
但是,在「土改」中,殺地主是無須定罪的,「地主」二字就是「罪」。那時候,「罪」與「非罪」的概念混淆了,用「黨的政策」和政策執行者的指令,代替了法律這根準繩。「黨的政策」規定要殺誰,政策的執行者說要殺誰,那人就難逃厄運。殺地主,既不要問犯沒犯事,也不要去尋找證據和法律依據,鬥爭會場上有人(多數是會前佈置好的積極份子)喊殺,一呼百應,第二天就綁赴刑場,「呯」地一槍了事。
你說沒「法」,他們說不對,中共中央頒布了「土地改革法」。這部法規定,共產黨到來之前三年,佔有數量較多的土地,出租土地剝削農民的,均在該殺之列。
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有一定的道理。讓我們來看看,「土地改革法」合不合道理。
首先一個道理是:法律不應該追訴立法之前的罪行。
例如,立法不准隨地吐痰,違者罰款100元,法令頒布後立即執行。——那麼,我昨天隨地吐了一口痰,你今天頒布法令,就沒有理由罰我。——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
但「土地改革法」,追訴法令下達之前的「罪行」。
地主的土地和財富,全部是共產黨到此地來之前三年就有了的,有的是中共誕生(1921年)之前就有了的,有的甚至是馬克思主義誕生之前就有了的,怎麼能追訴幾年前,幾十年前,甚至百年之前的「罪行」呢?
現在你用「槍桿子」逼著,要沒收地主所有的土地和財物,掃地出門。好,地主們就老老實實把土地和財物全部獻出來,你怎麼還要殺人呢?地主並沒有做壞事呀!
即使退一萬步講,土地不該私有,不該出租,但土地私有和出租是兩千多年制度的沿襲,地主本人不應承擔歷史的責任,絕對沒有死罪!
再退一萬步說,你要殺某個地主,但要講清楚,為什麼要殺他?說地主有罪,要講清楚,地主究竟犯了什麼罪?該不該殺?
舉例來說,現在全國擁有1000萬元以上的富翁(包括億萬富翁)大約有200多萬。一夜之間突然某個殺人魔王掌權,一紙命令要將這200多萬人全部槍斃,財產沒收。這樣做合理嗎?你要分清楚每個千萬富翁財富的來源,如果是科技貢獻、經營有方、繼承遺產等正當合法途徑得來的,就不能殺;只有那些貪污受賄、化公為私、偷扒搶劫等使用非法手段獲取財富、且民憤極大者,才能判處極刑。——「土改」時不分青紅皂白,將強詞奪理和莫須有的罪名強行扣在地主頭上,不准開口分辯,一頓亂打,一槍崩了,地主們死也不瞑目!
不講道理,用槍桿子逼著,殺人越貨,是什麼人?是土匪、強盜。因此,1950年開展「土地改革」運動,實質上是用國家發布政令的辦法,用槍桿子逼著,公開地、大張旗鼓地進行歷史上最大一次劫掠!
地主犯的是什麼「死罪」呢?他們的唯一罪名是:擁有的土地和財富超過了共產黨規定的數量,將土地出租給農民,收了租,吃了剝削飯。——用這種罪名,一殺就是200多萬,這是有史以來全世界罕見的最大的冤案!
(七)「土改」的惡果及其後遺症
暴力「土改」,產生了的惡劣的後果和嚴重的後遺症。
首先,「土改」人為地製造仇恨,摧毀了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在人民中留下了深深的傷痕。
華夏大地本來是一個文明禮義之邦,尊老愛幼、相互禮讓的儒家道德深入人心,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和平相處。在農村,上下不相慕,貧富兩相安,生產生活,秩序井然。自從「土改」將謀財害命、殺人越貨,顛倒為備受讚揚的「正義事業」之後,人心渙散了,傳統道德觀念崩潰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爭鬥,爾虞我詐,道德淪喪。請看今日之中國,人慾橫流、物慾橫流,追本溯源,「土改」難辭其咎。
其次,「土改」破壞了農村的生產力。
本文第二節指出,農村中有一批勤勞儉樸、善於經營「田秀才」,他們上升為富農、地主後,代表著當時農村的先進生產力。他們農具比較齊全,資金比較充足,生產具有一定規模;他們經驗豐富,接受新生事物較快,有能力選擇和改良作物的品種;他們的農、副業產量總是達到當地最高水平;他們先進的耕作方法給貧苦農民起了示範、帶頭作用……如果讓他們繼續富下去,其子女留學美國歸來後辦農場,中國的農業或許會改變面貌,跟上世界前進的步伐。但不幸,土改中把他們打壓下去,殺的殺,關的關,管的管,生產資料瓜分得罄空……中國農業一條極有希望的出路被打斷了。
世界上的人千差萬別,有的人就是頭腦不想事。許多貧下中農只能在別人的指揮下從事簡單勞動,缺乏獨立門戶掌握全盤生產的能力。把土地分給這樣的人,他們一缺資金、二缺農具、三缺種子、四缺經驗……明明分給他們是最肥腴的良田,就是種不出糧食。所以,土改後的第一年,生產總是倒退了。
更有一批懶漢,把分的東西吃光用光,分的田賣給別人(後來被制止,不准買賣土地),依然是個窮光蛋。
「土改」通過鬥爭和殺戮,把善於經營的地主、富農打壓下去,農村中就更加缺乏經營型人才了;把已經集中了的生產資料,零星分散給不善於經營的單人獨戶,使農業生產力遭受到嚴重破壞。
第三,「土改」使農村基層領導徹底惡質化。
在古代,農村是非常安寧、祥和、溫馨的。請讀古詩:
「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歸」。( 張演《千家詩•七絕•社日》 )
這兩句詩是什麼意思呢?「春社」就是開春之後村裡結社開大會,商討本年度的生產大事:耕牛、農具、種子、肥料、水資源的分配和調劑、預防旱澇災害等……出席會議的是每戶的當家人(中國農村幾千年來都是這樣自治的)。這是春耕大忙季節之前最後一次聚會,生產大計討論完畢後,擺開豐盛的酒宴,大家樂呵呵地大吃一頓。到夕陽西下的時候,每戶人家都把喝得醉醺醺的當家人扶著回家……這真是一幅美妙無比的「農家樂」畫圖,可以想像,當年農民是何等地自由自在,快樂、幸福!
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會議召集人,也許是「村長」吧,是何等的有威信、有能力,把本村的生產大事安排得妥妥貼貼,人人滿意。這位德高望重、辦事公平公正的長者,很可能就是本村土地和財富最多的人——即「地主」(參見第三節)。
在科舉時代,沒有「功名」(未考取秀才、舉人)的人是不允許進入地方領袖層的,因此,地方領袖素質較高,廉潔奉公,能真正為群眾辦事。
鄉村地方領袖第一次惡質化,是從晚清1906年廢除科舉制度後開始的。由於大家都沒了功名,誰可以當地方領袖。三教九流之輩見有機可乘,便憑藉土地、資本、祠堂、武力、公產、宗教和個人關係……紛紛鑽了進來。這些人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形成派系小集團,忙於爭權奪利,置貧苦農民於不顧。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約束,不受政府控制,貪贓枉法,為所欲為。加上人口爆增(清朝初年,全國人口約1億,「康乾盛世」後增加到4億,抗戰勝利後全國人口號稱4萬萬5千萬),人多田少的矛盾突顯出來,從此,農村社會開始動盪不安了。
「土改」利用「貧下中農」(扒手、小偷、地痞、惡棍、無業流民……)打衝鋒,鬥垮地主、富農後,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紛紛入黨做官,趾高氣揚地成為「書記」、「委員」、「主任」、「鄉長」、「村長」……使農村基層領導徹底惡質化。這些人大多一字不識,居然洋洋得意上臺作報告,開口第一句便是:「我是個大老粗,只曉得三擔牛屎六箢箕……」——不因沒有文化感到羞恥,反以為榮!
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馬,偽裝積極,拉幫結派,任人唯親,欺下瞞上,惟命是從……他們能力低下,不懂生產,卻指手畫腳瞎指揮,常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農村領導權落在這樣一幫沒有文化、素質低劣、目光短淺的人手裡,農業生產怎麼能搞得好?再加上毛澤東頭腦發昏,「土改」後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躍進……到1960年前後,農業生產全面崩潰,餓死3500多萬農民……
第四,1953年「土改」結束,在政治、經濟和軍事上,全面達到了毛澤東的預期目的,滋長了毛澤東的驕傲自滿情緒,增強了毛澤東的絕對權威地位,從此,毛澤東一言九鼎,容不得任何反對意見,為他隨後腦袋發熱搞大躍進、人民公社埋下了禍根。
中共暴力「土改」以及多變的農業政策(首先是單干,後來合作化;到80年代,又分田到戶單干……),產生了嚴重的後遺症:農業生產停滯不前,長期處於落後狀況,至今無法跳出小農經濟的窠臼,遠遠落後於世界農業發展水平。
革命革了幾十年,到今天,農村依然貧窮落後,農民依舊苦不堪言。追本溯源,「土改」難逃罪責!
(八)應該為「地主」「平反」
暴力「土改」,殺害了200多萬地主,需不需要「平反」?
當然需要平反!
做錯了事,殺錯了人,雖然事情的惡果不能挽回,人死無法復活,但承認錯誤,澄清思想,對死者是一種憑弔,對活著的後人是一種安慰,同時可避免國家今後再度陷入那樣可怕的人為的災難之中!
但是,要求當局平反,就須認真考慮了。為什麼?因為要求他們平反,是一種奴性思想的表現,是當久了奴隸之後懇求奴隸主「恩典恩典」,本身仍陷在奴隸的境界中。
我的一位農村親戚,被錯劃為「四類分子」,80年代初平反後,打發女兒來問我:聽說公社還保存了一袋關於他的「黑材料」,女兒的同學在公社當副書記,他想利用這個關係,請客送禮,走後門把那袋「黑材料」要回來……我回答說:不要去理他,上面的政策不變,那袋「黑材料」是一袋廢紙,他們拿了沒有用,你要回來也沒有用,徒然增添煩惱;如果上面的政策又變回去,繼續搞階級鬥爭,他們一個晚上就可以整理出一袋新的「黑材料」……這位親戚聽了我的話,沒有去要那袋「黑材料」,後來果真沒事。——這個拋棄「奴性思想」的小事例,對我們要求當局給地主平反有參考價值。
毛澤東是靠「土改」起家的。當年,沒收地主財富中最有價值部分(金銀財寶),解救了建政初期的財政危機;而200多萬地主鮮血,鞏固了新生的紅色政權。
要求當局給「土改」平反,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
怎麼辦?
其實,給「地主」進行所謂「平反」,既沒有物資方面的補償,也不可能把沒收的土地交還給他們的後人,平反的唯一效果是:改變錯誤的思想認識,使人民群眾知道,95%以上的地主都是人格高貴、品德高尚、學識高超的好人。這樣,就在道義上給地主徹底平反了。
「土改」過去半個多世紀,地主屍骨早已灰飛煙滅。隨著當年親歷運動者一批批先後作古,悲慘的記憶漸漸淡漠,最終將煙消雲散。如果筆者這一輩60多歲的老人再不寫出來,時間無情地推移,「土改」的罪惡將隨著人世滄桑而湮滅。人類的良知呼喚正義,呼喚歷史的真實,倖存者有責任把當時的真相告訴後人。筆者懷著對200多萬枉死的地主深深的同情和敬意,為完成這一歷史重托貢獻了一己微薄之力。
臨了,雙手合十,心香遙祭:200多萬枉死的地主的亡靈,歷史最終會還你們一個清白之身,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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