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首虎」瀋培平被判12年 不上訴(圖)
瀋培平出庭受審(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2月03日訊】據中共@央視新聞微博12月3日報導,3日上午,北京第一中級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原中共雲南省副省長瀋培平12年監禁。瀋培平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賄賂,共折合1615萬元。
據中共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微博12月3日消息,瀋培平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2014年3月9日,中共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宣布,時任雲南副省長瀋培平落馬,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雲南落馬的首位省級官員。
2014年8月6日,因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瀋培平被「雙開」,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處理。
據大陸《新京報》報導,瀋培平任職普洱市期間,曾強行推行舊城改造,引發眾多市民集體狀告政府事件。瀋培平曾在講話中稱「同意搬遷大大的好,不同意搬遷大大的壞」,因而被稱為「拆遷大佐」。
據媒體公開報導顯示,瀋培平落馬之後,中共雲南官場2014年至2015年間持續「地震」,原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原雲南省委副書記仇和、原昆明市委書記高勁松等相繼落馬。
明鏡新聞《內幕》第29期曾披露,瀋培平與中國高原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曾給周永康家族數百億元的利益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