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機智了 銀行卡被異地盜刷23.5萬 她這樣做(圖)


手機簡訊顯示銀行卡被異地消費23.5萬元!(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1月07日訊】據國內媒體報導,西安秦女士人在西安,銀行卡就在身上,卻突然收到手機簡訊,顯示銀行卡被異地消費23.5萬元!意識到卡被盜刷後,秦女士立刻前往附近銀行挂失並給卡裡存入1元錢。對此,律師稱,這存入的1元錢是關鍵證據,證明了被盜刷時秦女士的卡在西安,為她日後維權提供了有力證據。

當事人:23.5萬元被異地盜刷挂失後又存進去1元錢

秦女士稱,10月14日15時58分,她的手機收到一條簡訊:「您尾號為3819的卡異地消費235000.00元,交易後餘額912.46元。」此時,她的這張銀行卡就在自己身邊,卡的密碼只有自己知道。

秦女士趕緊撥打銀行的客服電話,經證實,23.5萬元的這筆消費確實存在,是在鄭州通過POS機消費的。由於自己單位附近就有銀行,卡被盜刷後,秦女士第一時間來到這家銀行。

「我當時想,這挂失完後難道就乾等警方破案?萬一銀行方面不承認我的卡是被盜刷的怎麼辦?」秦女士說,「我需要證明卡就在自己身邊。」

因銀行卡挂失後僅是凍結資金,仍可以存儲。16時35分,秦女士通過櫃臺,給這張挂失的卡裡存入1元錢。「盜刷是15:58在異地發生的,我16:35在西安的銀行櫃臺存入1元錢,這足以證明我的銀行卡沒有丟失,一直在我身邊。」秦女士說。

銀行說法:信息可能是被側錄器竊取存1元錢可證被盜刷

這家銀行相關負責人承認秦女士的情況屬於銀行卡遭盜刷。「被異地盜刷後立即在本地櫃臺存入1元錢,確實是一個關鍵性的證據。」流水顯示這筆23.5萬元的盜刷發生在鄭州市,通過某家銀行POS機一筆消費掉。

律師觀點:有效規避持卡人部分責任

陝西樂友律師事務所張興茂律師表示,「銀行卡被盜刷後,很多持卡人將銀行告上法庭,往往因無法證實卡在身邊被異地盜刷的事實,最終造成法院判決銀行賠償的金額不理想。像秦女士這樣,在盜刷發生後,趕緊在附近銀行存入1元錢,盜刷和存錢前後只有半小時,一張卡是不可能這麼短時間內先在鄭州消費完,又跑到西安存錢的,從而很容易就取得關鍵性證據。」

張興茂表示,「法院判決時,要考慮持卡人和銀行方面的過錯來劃分賠償責任。持卡人具有保管好銀行卡及密碼的責任,銀行具有保管好持卡人銀行卡內金錢的責任。雙方的責任劃分通常是一方一半。而秦女士存入1元錢,簡單有效地規避掉了自己應當承擔的部分責任,法院判決的結果會更對持卡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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