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挨罰 中國人出國別做這件事

【看中國2015年11月06日訊】據世界日報報導,四川重慶的范先生1日隨團在瑞士旅遊,晚上在阿爾巴那酒店洗澡,莫名其妙兩次觸發火警警報。在酒店和旅遊團領隊要求下,他支付了1000瑞士法郎(約6700元人民幣、1008美元)賠償金。范先生覺得,自己不是有意報假警,領隊事前也沒有說明,他懷疑是酒店本身設施問題導致火警警報響起。

重慶晚報報導,范先生說,當天晚上第一次警報響起前,他移動了房間內床頭櫃,加上房間靠近電梯,他沒想到那是警報聲。第二次警報響起,消防員到來時,范先生正在洗澡。

隨後,范先生將事情經過告訴了領隊,得到的答覆是,酒店老闆說警報誤報導致消防隊出警,要賠償1500瑞士法郎。酒店願意承擔500法郎,客人賠償1000法郎。

旅行團領隊告訴范先生,火警警報器安裝在臥室,估計是范先生洗澡時沒關好門,水蒸氣從浴室飄出來觸發了警報。

范先生認為,房間內沒有任何提示或者標注不能搬動床頭櫃,或者浴室門必須關嚴,也沒有提示火警警報器的相關問題。自己是正常合理使用酒店設施,沒有不當操作。為賠償的問題,范先生和領隊、酒店僵持了一個多小時。考慮到遠在異國他鄉,范先生最後付錢走人。

阿爾巴那酒店副總經理戈蘭則表示,客人到店的時候,就告訴了他們哪些行為會觸發火災報警系統。戈蘭說,酒店當時找范先生要罰款是有原因的。瑞士法律規定警察出警有費用,酒店直接向客人要錢,是因為怕客人四處走動,最後沒有人埋單。

戈蘭還說,報警器被觸發的事情在中國客人身上經常發生,他開玩笑地說:「中國賓館的報警器可能沒有那麼敏感。」范先生參加的旅行社方面則表示,經過他們調查,領隊在遊客入住酒店前曾大聲朗讀注意事項,比如在客房內不能吸菸、不能燒開水、不能泡澡等,當時范先生也在場。

旅業界人士表示,在國外旅遊發生糾紛,遊客第一要務是保存證據。可以用手機拍照、錄音,也可以請同房間、同團遊客作證。以范先生的這次糾紛為例,他應該第一時間拍下消防報警器的位置、是否有明顯標誌、按鈕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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