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人體在自然情況下是可以休眠很多年的。(圖片來源:Pixabay)
人死後那麼多年,為何不腐爛,又活了過來?有人說,這是人體休眠的古代記錄,說明人體在自然情況下是可以休眠很多年的。但估計這類記載,只是傳聞而已。
近日,重慶作家杜虹不幸因為胰腺癌逝世,終年六十一歲,其女兒支付了七十五萬元人民幣給美國阿爾克生命延續基金會,該會安排專家對其遺體進行特殊手術,冷凍了遺體,期望五十年後起死回生。而在我國浩如煙海的古籍中,類似的起死回生故事多有記載。這類故事大致可分兩類:第一類是死後數十年,甚至上百年後「重返人間」;第二類是死了兩三天之後「還陽」。
「復活」的宮女
郭璞注《山海經•海內西經》云:曹魏時,有人發掘古周靈王塚者,得殉女子,不死不生,數日時有氣,數月而能語,狀如二十許人。送詣京師,郭太后愛養之,恆在左右。十餘年,太后崩,此女哀思哭泣,一年餘而死。
郭璞,晉元帝時曾任佐郎。郭璞作注時代距魏郭太后駕崩僅五十餘年之隔,當時朝野的人有可能目睹此事。按照常理來說,郭璞不會編造這種時間如此相近而又涉及從民間到宮廷的重要事例。
但周靈王死於西元前545年,而魏郭太后死於景元四年(西元263年),照此推算,這位被生殉的女子在墓穴中應度過了數百年!如此匪夷所思之事,也只有神話中才有。
被姦屍的貴人
據東晉干寶的《搜神記》載:「漢桓帝馮貴人病亡。靈帝時,有盜賊發塚,七十餘年(據考證,應為三十餘年,筆者注),顏色如故,但肉小冷。群賊共姦通之,至鬥爭相殺,然後事覺,後竇太后家被誅,欲以馮貴人配食。下邳陳公達議:‘以貴人雖是先帝所幸,屍體穢污,不宜配至尊。’乃以竇太后配食。」
從《搜神記》的文字中可知,死了三十餘年的馮貴人,屍體不只顏色如故,而且還有一點體溫,這些盜墓者見色起淫。盜墓賊姦屍時,爭先恐後,因為先後順序問題,大打出手,互相殘殺,這才導致盜墓事發。
漢靈帝熹平元年(172年)六月,竇太后(漢桓帝皇后)病死。因為竇氏家族獲罪遭誅,朝議竇太后的下葬規格。有人欲以貴人規格葬之,與馮貴人配祔(葬同一陵區),認為不宜以太后身份與桓帝劉志同葬。廷尉陳球表示強烈反對,理由之一就是馮貴人的墓曾遭盜,被姦屍了。
此事涉及朝廷,在《後漢書》的《陳球傳》和《段穎傳》中都有記述。事件中的馮貴人雖未完全復活,但從記述看,顯然有活人的特徵。
在棺木中「活」了卅年
《三國誌•魏書》記載,曹魏時,太原有人掘開一個墓葬,發現棺中是個女子,還活著。
地方官把她送到長安,問她以前的事,茫然不知所答。從墓上的樹木看,已經有三十年了。
晉代墓中「活人」
《晉書•五行志》記載,晉代有個名叫杜鍚的人,家中老人亡故,埋葬時,有一個婢女誤入墓室,被埋在墓裡。過了十來年,家裡又有老人亡故。為了合葬,就掘開那墓室,發現那婢女竟然還活著。問她在墓中的經歷,她說,開始時好像睡著了,後來又慢慢醒了過來,好像睡了一覺似的。這婢女被埋時才十五六歲,掘開墓穴後,人們發現她還是那麼年輕貌美。又過了十來年,她與人結婚,還生了個孩子。
《晉書•五行志》載:晉惠帝時,梁國(今河南睢陽)有個姑娘已經許配給一小夥子,並且已經訂婚了,準備出嫁,不久,其未婚夫去長安當兵,多年未歸。姑娘父母想把她改嫁給別人,女子不樂意,其父母強迫她,她不得已,只好離家再嫁,不久便病死了。
後來,她的未婚夫回家,聽說她死了,便到其墳前痛哭,挖開墳墓打開棺材,女子竟然復活,未婚夫便帶著姑娘回家了。她的後夫聽說了,告官爭奪這位女子,官府無法定案。秘書郎王導說:「這是非常事件,不能按常理來斷案,應該把女子判歸未婚夫。」判官聽從了王導的意見。秘書郎王導是東晉大臣,官居宰輔,《晉書》有傳,此事發生的時間與王導任職時間相符。
這些是人死後,過了很長時間又「重返人間」的文獻記載。人死後那麼多年,為何不腐爛,又活了過來?有人說,這是人體休眠的古代記錄,說明人體在自然情況下是可以休眠很多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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