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腐敗的結局是無藥可救(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0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晏清流綜合報導)中共最新拋出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號稱最嚴黨紀。但有觀點認為,在現在大舉反腐的情況下,該條例即便嚴格執行,中共的腐敗依舊難以根治。這一條例的一些細節,恰好說明中共腐敗已入骨,政權無力回天。
中共高層近期自己也承認政權面臨危機,有關黨內高層憂懼亡黨之說早已傳聞不絕。而在「最嚴黨紀」發布之際,有陸媒更罕見在頭版發布疑似建議中共解散信號。
中共「最嚴黨紀」爆內幕:腐敗已入骨髓
2015年10月21日,中共當局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被中共御用學者稱為成為「最全最嚴黨紀」。
不過,海外媒體署名余樂的文章解讀這一條例,認為反腐條例暗藏黑幕,由於普遍的道德敗壞,當局已經變相默許輕度腐敗,說明中共腐敗入骨。
文章說,這一條例涵蓋了從思想到反腐等所謂中共「黨員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處分等級劃分為從警告到開除黨籍五種程度,劃分的十分詳細。但一些條例實是對輕度腐敗的默許。
例如該條例第80條規定的「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對方財物」,只有對情節較重的,才「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才「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等處分」。且條例沒有說明情節輕微的處罰措施,給人以「情節輕微」可以不給予處分的印象,特別是在給予處分會得罪人的情況下。
文章認為,在已經受賄的情況下,即便受賄情節輕微,條例僅僅給予連嚴重警告都算不上的警告處分,甚至依然保留其工作職位和黨籍,是變相的默許縱容輕微的腐敗。而事實上,這類腐敗不管其情節輕微與否,其性質都已經違反了法律。
又如條例第94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侵佔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但都保留了其黨籍,警告處罰甚至還保留了目標對象的工作職位。而侵佔「非本人經營的公私財務」,無論在哪個國度都屬於犯法的腐敗行為,即便情節輕微。
再如該條例的118條規定,官員違規插手市場經營,在工程承包、礦產開發等方面利用職權腐敗,只有「造成不良影響的」才給予警告及其他處分。以及第126條規定,生活奢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也只有「造成不良影響的」,才給予警告及其他處分。
文章指,也就是說,即便官員發生了以上的行為,如果沒有「造成不良影響」,便可能不給予處分。根據中共黨內歷來的官官相護推斷,如果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很可能都不會有人提及,更不用說使其受到處罰。
文章認為,這一條例如此出臺,從側面反映了無論輕微賄賂還是少量侵佔公私財物,很可能在中共官場實際中都很常見,以至於達到難以追究的地步。可以反映中共黨內的現狀是:「腐敗已漸入骨髓」。
中共高層承認亡黨危機 有人憂懼骨灰難留
在當局拋出「重典」,聲稱要根治腐敗的同時,近期有關中共腐敗引發亡黨危機的消息頻爆。
9月9日,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北京會見出席「2015中國共產黨與世界對話會」的外方代表,提到共產黨「可能面臨執政合法性資源的流失與枯竭,直至喪失執政地位」。
微信公眾號「學習大國」次日對王岐山的講話解讀稱:蘊含著深刻的危機意識和憂患意識。
據香港《爭鳴》雜誌7月號報導,6月中旬中共政治局舉行的擴大生活會上一份報告羅列了中共「亡黨」的六大危機,涵蓋了政治、經濟、社會、信仰、前途等各個領域;並指局部政治、社會危機已經處於爆發、蔓延、惡化狀態。
報導還披露,現任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罕見在會上說,「面對嚴峻事實,承認、接受黨蛻化變質走上亡黨危機的事實」。
另據香港《動向》雜誌8月號報導,8月上旬中共高層召開北戴河會議,期間專門召開了中共退休高層的座談會。會上退休高層除了痛斥中共「黨內腐敗、社會民怨民憤」,更因為中共面臨「亡黨危機」出現痛哭場面。
有意思的是,與中共腐敗入骨相對應,中共軍中太子黨羅援日前也曾借陸媒表達了亡黨之日,「共產黨人骨灰難留」的憂懼。
信號?陸媒頭版「最嚴黨紀」下預示「中共解散」
就在中共「最嚴黨紀」發布之際,大陸官媒以罕見動作「建議」中共解散,引爆輿論。
10月22日,《北京青年報》頭版版面吸引了不少讀者的注意。
該報當天的頭版頭條是談最近剛剛發布的、被稱為「最嚴黨紀」的新版中共紀律處分條例,但僅有標題,不見正文。頭版通欄醒目大標題是:多數黨員嚴重違紀的黨組織應解散。大標題下標出「詳見A4版」,A4版文章的標題卻是「黨內受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提拔」。在頭版這樣的標題下,配發的卻是習近平在英國冒雨參觀的照片,沒有中紀委最近下發的黨紀處分條例的任何內容。
陸媒當日頭版被指信息量大(網路截圖)
這樣搭配給了讀者和網民無限的遐想空間,立即成為網路關注熱點。網民留言:「我去,那咱黨不解散完了?」「直接全解散就解決問題了。」
《美國之音》評論稱,在當下中共嚴格的新聞審查機制和各新聞單位的自我審查下,北青報10月22日頭版的這種設計讓人感到極不協調、浮想聯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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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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