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之怒血濺五步:15年來11起血性復仇事件(組圖)
【看中國2015年10月13日訊】廣西爆炸案,再次揭開訪民絕望後血腥復仇的一幕。這裡僅選取11例影響較大的訪民復仇案件,還有諸多小案暫不在此列舉。
我的按語,也如15年前公安部的批示所云:「公安機關要注意瞭解、總結為什麼矛盾激化到如此程度?案發的深層次原因是什麼?經驗教訓在哪裡?如何有效防範?」
防不是堵,堵只能導致匹夫之怒、血濺五步。至此,一切發生了的都無法挽回。
01-廣西柳城爆炸案
時間:2015年9月30日
人物:韋銀勇,壯族,出生於1982年,是柳城縣洛崖同境村大墳山志毫採石場員工。聯合早報新聞報導,嫌犯2013年曾以網名「無奈的眼神」在社交網路上發帖稱:「我殺人的時間快到了,是當地政府讓我走這條死路。」他隨後因擾亂公共秩序而被拘留。
名言:「我殺人的時間快到了,是當地政府讓我走這條死路。」
事件:廣西柳州市柳城縣縣城及周邊連續發生多起爆炸事件,連續爆炸點共17處,包括商貿城、監獄、大埔鎮政府、超市、車站、醫院、畜牧局宿舍、菜市、疾控中心等地。事故致10人死亡、51人不同程度受傷。
02 湖北刀襲法官
2015年9月9號上午9點50分左右,一合議庭在法院內公開宣判一案件時,一勞務糾紛案件的當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拔出刀具襲擊了四名法官,將包括民三庭庭長胡韌在內的4名法官捅傷。傷者為鄭飛、劉坦、胡韌、劉佔省。
法院事後證實疑凶姓胡,43歲,因未簽訂勞動合同,要求廠方賠償工資一審敗訴,正進行二審上訴。
03 西安拆遷戶六年尋仇
時間:2015年5月25日
人物:郝建宗,1960年生人,駕駛摩的為生,拆遷戶。
事件:陝西省西安市自強東路一公交站旁一名男子倒在公交站旁人行道上,左側肋部插著一把匕首,地上一片猩紅刺目的血跡。在躺在地上這名男子左前方地上有一個紅色無紡布袋子,袋子旁邊地上還躺著一把斧頭。
當時死者剛下公交車,就被守候在此地的凶手攔住,先是用刀連續刺了數下後,又用斧頭在死者頭部猛砍幾下。
目擊者稱,當時有旁邊店舖和一名路人竭力勸阻凶手不要做錯事,但凶手錶示,他已經堵這名男子6年了,一直都在找他。行凶完畢之後,這名男子並沒有離開現場,而是用一張報紙擦了手上的血跡,然後告訴旁邊人稱,他住在生產路附近,多年前因為拆遷的問題,一直在尋找被刺的人。
被他殺死的是大明宮遺址公園附近一個拆遷辦的負責人曹鈞喜,負責車站北廣場地區改造,區域包括太華路以北,自強路以南等地區的拆遷工作。出事時,曹鈞喜的照片仍在西安火車站北廣場拆遷項目部小組組長公示牌上。
後續:據網傳,目前當地拆遷賠償已經全部到位。
04 錢明奇7年上訪未果三彈復仇
時間:2011年5月26日
人物:錢明奇(1959年-2011年5月26日),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居民,生於北京。2002年5月,以修建京福高速公路為由,錢明奇新建的房屋被拆除,據稱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款被私分。
事件:江西省撫州市市內的撫州市檢察院、臨川區政府大樓和及臨川區藥監局大樓遭到炸彈襲擊。有報導稱撫州爆炸案嫌疑人疑為新浪微博用戶錢明奇,已死亡。
據錢明奇的微博客撰文所稱,其進行炸彈襲擊的動機是因為現任臨川區區長習東森在2002年5月修建京福高速公路時擅自降低補償標準,剋扣征地拆遷款約計1000餘萬元,此舉導致錢損失近200萬。錢起訴到當地法院但法院終審駁回錢的訴訟請求,最終使他進行炸彈襲擊。
錢明奇從2002年起上訪10年未果。2011年5月25日,錢明奇在他的新浪微博上寫到「呼籲只是精神安慰,行動才能解決根本!奮鬥才能得到解放!」,「5·26」爆炸案發生後,撫州市開展了一項「百日信訪大複查」的活動,「有道理」的信訪案將被解決。5月31日,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高效率審理後,與錢明奇一同上訪的張來義拿到了38萬多元的拆遷補償款,其他訪民也分別得到數額不等的補償款。此案始於7年之前,終結於爆炸案發生5天後。箇中滋味,讓張來義無限感慨。
南都週刊報導:
區行政中心大樓爆炸後,在附近圍觀的人群中,傳出了陣陣笑聲,而網路上發出的,也是一片叫好聲。
05 朱軍三槍闖法院
時間:2010年6月1日上午10時許
人物:朱軍(又名朱小軍,男,46歲),永州市郵政局零陵分局押鈔員、保安隊長
事件:朱軍開郵政押鈔車到零陵區法院,攜帶槍支衝到院辦公樓四樓農村法庭辦公室門口,先用衝鋒槍朝辦公室裡開槍掃射,然後掏手槍繼續向辦公室內干警射擊。用槍掃射致法官三死三傷後,吞槍自盡。
據新華社引用公安部門初步調查結果稱,朱軍2006年因房屋買賣糾紛訴至零陵區法院,零陵區法院判決朱軍勝訴,並由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2萬元,八個月後由法院執行到位。但朱軍認為執行時間拖延太長,且滯納金和房產證未執行到位,加之2003年與妻子協議離婚,2006年身患鼻咽癌,至今年診斷為晚期,由此產生怨恨、報復心理和輕生厭世念頭。
朱軍作案前後的諸多細節尚未公開,遺書內容未得到確證,他作案的真正動機如何,仍不明朗。
死者:趙滬寧(水口山法庭庭長)、蔣啟東(水口山法庭副庭長)、譚斌(珠山法庭副庭長)黃嵐(審判管理辦公室審判員),案發後,三人被追為烈士,骨灰安放零陵日月同輝陵園。
06 葉開國酒後捆炸藥包
時間:2010年2月16日,大年初三,上午10時28分
地點:白河縣城人民路中段(陝西白河縣政府大樓)
人物:葉開國,男,文盲,單身,現年56歲,系白河縣城關鎮農民,2008年8月曾因盜竊被治安拘留過。犯罪嫌疑人自稱去年在外省某地磚廠務工,工頭欠他2800元工資拿不到手,到法院等有關部門反應無果,心裏很窩氣。
事件:白河縣城人民路中段(陝西白河縣政府大樓)發生一起爆炸案件。11時40分,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犯罪嫌疑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公安機關還從其家中搜出了炸藥、雷管和導火索。2月15日晚,葉開國在家與人喝了酒後,將6年前私藏的炸藥紮成炸藥包,裝進一黃色提袋。2月16日上午,到縣城超市購買了白酒和花生豆,將一瓶白酒喝完後,攜炸藥包行至人民路中段引爆,造成部分財物損壞,3名過往群眾受輕傷(經醫院醫治已回家)。
07 刀客楊佳
時間:2008年7月1日上午9時40分
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閘北區天目中路600號(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
人物:楊佳,(1980年8月27日-2008年11月26日),漢族,祖籍河北省冀縣,戶籍地北京市東城區前圓恩寺胡同,身高171厘米,體重77公斤
武器:燃燒瓶、匕首
名言:「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事件:
2007年10月5日晚,楊佳騎自行車途徑上海市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時,因自行車未掛牌而被閘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的巡邏民警叫停併進行例行檢查。楊佳不願出示個人證件和解釋車輛來源後,被帶往派出所進行調查。後被釋放。
至案發前,楊佳曾多次通過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閘北分局的監督部門致函投訴,並且在信件中要求開除當值警員,並向警方對其在公眾場合被調查等情況索要精神賠償。
2008年6月12日至23日,楊佳抵達上海並租住在芷江西路派出所周邊20米的旅店。26日,又居住於閘北分局旁的某招待所,並先後購買了催淚瓦斯噴霧劑、單刃刀、打火機等工具。
2008年7月1日晨9時40分,楊佳攜帶8個自製的汽油瓶前往閘北分局。楊佳首先在天目西路處的警車停放場投擲兩個汽油瓶,但並未燃燒,其又在閘北分局正門西側三米左右的花壇處投擲了剩餘5個汽油瓶。在汽油瓶燃燒後,正門處的保安前往救火。楊佳利用保安離崗之際通過大樓的便民服務通道進入大樓。
楊佳在進入大樓後,造成6死5傷。
2008年11月26日上午,上海市二中院依據執行令對楊佳實施注射死刑。
以楊佳母親為主角的電影《我還有話要說》獲得了第65屆瑞士羅加諾國際電影節最佳導演獎、最佳女主角獎。
死亡民警事後均被授予「革命烈士」稱號。
08 憨厚老農同歸於盡
時間:2006年1月6日9時20分
地點:張掖市民樂縣
人物:錢文昭,1944出生於甘肅省民樂縣洪水鎮新豐村,革命後代。
事件:張掖市民樂縣人民法院四樓會議室正召開年終考核會議,到場的有負責法院考核的縣委第二考核組成員,組長由縣委副書記陳興榮擔任。9時20分,民樂縣洪水鎮新豐村農民錢文昭攜帶爆炸物闖進會場,引爆爆炸物,致使縣委副書記陳興榮、縣人民法院院長王強、縣直機關工委副書記黃建功、縣法院辦公室副主任王英華與錢文昭一起被炸身亡。另外還有5人受重傷,17人輕傷。
經過公安機關初步調查查明:錢文昭今年62歲,此前兒子錢多福和兒媳湯惠蘭發生離婚糾紛,民樂縣人民法院受理這起離婚官司後,做出一審判決。原告湯惠蘭不服上訴,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4年4月5日做出終審判決,判處錢多福付給原告湯惠蘭財產分割款7.1萬元。判決生效後,錢多福只履行5000多元後就離開張掖市。湯惠蘭在2004年8月11日向民樂縣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2005年5月8日民樂縣人民法院派員前往新疆伊寧對被執行人錢多福執行司法拘留,5月17日晚,執法人員從新疆乘車押解錢多福回民樂,18日到達烏魯木齊,當晚住在烏市新農大廈。19日凌晨4時左右,錢多福猝死。湯惠蘭隨後於2005年10月22日因病死亡。
新華社報導,2005年11月1日,經過協商,民樂縣人民法院一次性補償給錢文昭現金98000元,並於2005年11月23日一次性給付,錢文昭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網路文章稱賠償並沒有到位)
後續:五位死者被定為革命烈士。
09 殘疾老人絕望尋仇
時間:2006年4月7日
地點:四川廣元
人物:夏玉開,殘疾人士,廣元市市中區楊家岩辦事處楊柳村,生於1947年農曆2月20日。
事件:
媒體報導:在煤礦轉讓過程中,夏玉開和楊某圍繞轉讓協議發生糾紛。夏玉開於是將楊某告到廣元市中區法院。廣元市中區法院作出的判決讓夏玉開不滿,他又上訴到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院駁回市中區法院的結果要求重審。結果市中區法院重審判決和前一份判決內容一樣,夏玉開再次上訴到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出乎他意料的是,市中級法院維持了市中區法院的原判決。夏玉開仍不服,又將訴狀送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庭,要求法院再次審理他和楊某的經濟合同糾紛。等了很久,法官告訴他維持原判,而且為終審判決,不得再上訴。
家屬韓文清女士稱:我的丈夫夏玉開1988年開始在楊家岩村雍家灣開採煤礦,後來經人介紹將煤礦以23萬轉讓給廣元市市中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楊全碧。在簽定合同時楊全碧說為了逃稅我們將23萬寫成2萬好不好?當時夏玉開相信他就答應了。後來夏玉開找楊全碧要錢的時候,楊全碧說你還找我要什麼錢?我已經將2萬快錢給你了。夏玉開為了要回錢就把楊全碧告上法院。結果廣元兩級法院都判夏玉開敗訴。後來夏玉開想不開就去炸了法院。
訪民稱:去年4月5日上午,廣元煤礦老闆夏玉開前往廣元市檢察院,準備炸死該院反貪副局長楊全碧,未得逞,遂前往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準備炸死承辦法官王友勤,致使自己當場死亡,王友勤則被炸得皮開肉綻。
後續:家屬稱,後來以法院的名義給了她12萬政府補助。
10 湖南農民製造精密炸彈
時間:2005年2月25日15時許
地點:湖南省永興縣
人物:湘陰渡鎮夾口村水塘組農民,他的兒子黃虎因為斷指被勞動仲裁獲賠30萬元,而曹華一審僅判其獲賠1.6萬餘元。
事件:湖南省永興縣法院內5號家屬樓二樓樓梯間發現了一個來歷不明的腦白金禮盒。一個姓羅的婦女發現該禮盒,提到家裡發現不像禮品,放回原處。5時許,羅的丈夫將其丟棄到樓下。晚7時許,好奇的羅家親屬下樓繼續查看該禮盒,終於發現禮盒的電源線,感覺不妙,就致電縣法院辦公室主任曹興虎,曹到現場立刻報告院長李開清。李正在該院執行局副局長兼執行二庭庭長曹華家裡吃飯,兩人一起到達現場。有人看見禮盒內的電線和銅絲,懷疑是一個炸藥包。李伸手從裡面摳出一些粉末,聞了一下說,這是硝胺炸藥,用水打濕就不會炸了。曹華上樓提來一桶水澆淋禮盒,突然爆炸聲起,花壇被炸出一個深達70CM的坑,兩棟住宿樓的玻璃幾乎全被震碎、跌落。三個法官——曹華的腦袋被炸得粉碎,李開清的雙眼被炸傷,傷及右眼晶體;曹興虎腳被炸傷,右耳鼓膜穿孔。
偵破:警方判斷曹華遭遇報復極有可能緣自審案。警方開始聚焦和梳理曹華曾經審理過的案件。類似黃運財不服曹華的審判,提起上訴的有多起,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對此提及,警方將黃的這條線索和其他幾十條類似線索均列為一般線索。
警方進一步調查得知:今年43歲的黃運財做過木匠、會修手錶和電視機,還曾到山上炸過石頭蓋房子,具備製造爆炸案的能力。
檢察機關指控說,黃一心要炸死曹華,但他知道他無法進入曹家,炸藥包只能放到曹家外面。而尋常的一次壓合觸動引爆,炸藥包可能就在曹家外面爆炸。他就想製造一個三次壓合觸動引爆炸藥包——需要提放三次才導致開關連接電源,實現引爆。
2004年11月7日,黃在永興縣復和鄉一個煤礦打工時偷得炸藥二十筒,電雷管兩枚。後來在他母親家取回了一個腦白金禮盒,開始了他的冒險歷程。
判決書介紹了這個三次壓合觸動引爆炸藥包的製造過程,精細得令人眼花繚亂。但這個農民只可能得到一些諸如棒棒糖棍、一次性注射器、電池等材料。黃到村裡小賣店花5毛錢買了一支圓珠筆,將該筆上的彈簧按鈕取下,就成為他理想中的自動裝置。
黃還盤算著如何增強炸藥殺傷力,最後他砸爛了一個棕色的農藥瓶,把碎片摻進炸藥。
2005年2月24日晚,黃將炸藥包藏在家外100多米的草叢裡。次日,黃將它帶到湘陰渡鎮集市。中午12時許,黃帶著炸藥包乘坐一臺摩托車來到縣城,將其放置於曹家門口,乘汽車回家。
判決:2006年7月10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黃運財爆炸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黃被判處死刑之外,還被判令附帶民事賠償曹華喪葬費6858元、死亡賠償金172349元、曹的孩子和母親的撫養費40000元,加上曹的一個被炸毀的手機3180元,共計222388元。
11 胡文海以暴制暴
時間:2001年10月26日晚上
人物:胡文海(1954年11月11日-2002年1月25日),山西晉中市榆次區烏金山鎮人。
事件:2001年10月26日21時許,晉中市榆次區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在自家門前開槍打死村煤礦銷售員李繼,並勒令旁邊的劉海旺用消防斧將原村支書胡根生劈傷。之後,胡文海又開槍射擊,再傷胡根生。劉海旺被逼傷人後,因恐懼逃走。胡文海孤身一人,持雙管獵槍繼續報復殺人。他依次來到村會計張敬林家,殺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漢高彥蘇家,殺死高彥蘇;到前村長冀金堂開設的小賣部,殺死冀金堂,打傷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龍家,殺死胡福龍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計(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殺死胡三計、他的兒媳以及兒媳的兩個妹夫;到村煤礦礦長劉海生家,打傷劉海生;到前村支書李利生家,殺死李利生及其妻女。在不到3個小時的時間內,胡文海相繼槍殺14人,槍傷3人。
2001年12月25日,晉中市中級法院法庭,胡文海的最後陳述:
「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為此,我不斷的去努力實現自己的理想,自己從小的性格就是仗義執言,敢做敢為。村裡的那些無權無勢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處,有時,我就成了他們利益的代言人。
然而,近年來,歷任村幹部貪污行賄,欺壓百姓,村裡的小煤礦(村民冒著生命危險)等企業上交的400餘萬元被他們瓜分。4年來,我和村民多次向有關部門檢舉反映都石沉大海,一些官老爺給盡了我們冷漠與白眼,我們到哪裡去說理呢?誰又為我們做主呢?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了!我不能讓這些蛀蟲們再欺壓人了……
實際上我每年的(炒股)收入都有四五萬,我完全可以不管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訴我不能這樣做,我不能對此置之度外。我知道我將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夠引起官老爺們的注意,能夠查辦了那些貪官污吏,我將死而無憾,否則我變成厲鬼也不放過他們……」
公安部部長賈春旺在祝賀山西警方迅速破案的同時,也批示指出:「公安機關要注意瞭解、總結為什麼矛盾激化到如此程度?案發的深層次原因是什麼?經驗教訓在哪裡?如何有效防範?」
後續:賈樟柯2013年執導的電影《天注定》,姜武角色疑似改編自「胡文海事件」。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