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特首曾蔭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圖)
曾蔭權(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0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前香港特首曾蔭權10月5日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案件轟動香港。這是香港歷史上第一位被起訴的香港特首。
前香港特首被起訴 史上首例
香港廉政公署的聲明指出,曾蔭權涉及的首項控罪是2010年11月2日到2012年1月20日,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期間,故意作出失當行為。
控罪指,曾蔭權涉及在深圳向中國房地產開發商黃楚標租用了一座豪華公寓。而在當時,曾蔭權又批准了黃楚標的公司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現在的香港數碼廣播公司(DBC)的牌照。曾蔭權隱瞞了該公寓的租約商討過程,以及向黃楚標公司支付人民幣80萬元款項的事實。
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約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在提名一名建築師獲得官方榮譽時,隱瞞他自己曾聘請該建築師,重新裝修他在深圳的公寓。
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批准,曾蔭權以約8.2萬元人民幣(10萬元港幣)取保候審,11月13日再次提訊。據悉,其每項控罪可判處最高7年刑期。
曾蔭權在2005年至2012年擔任香港特首,期間曾有港媒披露,曾蔭權收受商業大亨贈與的禮品。2005年至2007年間,在曾蔭權政府擔任二號官員的許仕仁(Rafael Hui)曾涉及收取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地產大亨郭炳江(Thomas Kwok)數百萬美元的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