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史上首例投資者勝訴 真實元凶仍未現身(圖)


A股史上首例一審投資者勝訴。(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0月11日訊】作為A股史上首例一審投資者勝訴的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投資者起訴光大證券內幕交易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2013年8月16日11時5分左右,涉及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等權重股突然異動上升,令上證綜指突然飆漲5.96%。隨後午盤持續上漲沒多久,便開始急劇下跌。事發後,由於上交所宣布當天(16日)所有交易照常清算,光大證券在此次事件中調動了234億資金進行操作,淨賺8721萬元。8月30日下午,證監會發布信息,認定8月16日光大證券事件為內幕交易。

光大證券事件的主角之一、原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於2014年2月初狀告證監會,自稱被冤枉,並揭露這是一次上海證監局、上交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事先對交易知情、但並不阻止,中金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熱線指導下完成的「內幕交易」。215年5月4日,北京市高級法院宣判楊劍波敗訴。

據《證券時報》10月10日報導,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原告等8名投資者起訴光大證券證券、期貨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支持了張某等6名投資者的全部或者是部分訴訟請求,其中,6名投資者分別獲得2220元到200,980元的民事賠償,合計近30萬元。

上海二中院在判決書中認為,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以及相關行政訴訟生效判決已認定光大證券公司在內幕信息公開前將所持股票轉換為ETF賣出和賣出股指期貨空頭合約的行為構成內幕交易行為,可以作為本案認定的依據。

但導致當日股價暴漲後暴跌的真實元凶仍未現身。據楊劍波在法庭上的陳述,本來這個事情涉及金融、法律、會計等許多方面,但是在這個案件的調查處理過程中,證監會相關辦案人員因為不專業而做出的決定令人遺憾。

另據海外媒體《大紀元》2013年10月04日獨家報導,在薄熙來案開庭前,江澤民集團為阻止薄熙來真實罪惡:迫害法輪功群體所犯下的反人類罪行曝光所做黑幕運作。「光大烏龍指」事件並非真的是一個技術性失誤,而是人為的故意操縱,背後黑手就是薄熙來的哥哥、曾任光大銀行副主席的薄熙永。

包括今年6月份發生的股災,也有信息指向江澤民集團在背後興風作浪。此前有報導稱,中國股市持續暴跌,是江澤民派系幾大家族在惡意做空股市,摧毀市場信心。他們的目的是搞亂金融系統令中國經濟形勢惡化給習近平難堪,也有分析人士指這是「經濟政變」。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