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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制下不可能有創新型企業家

作者:張維迎  2015-10-02 08: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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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5年10月02日訊】9月19日,由人文經濟學會、世紀文景出版機構、北大國發院等聯合主辦的「創業時代:資本與企業家」論壇在北京舉行,人文經濟學會理事、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張維迎出席論壇併發表演講。在演講中,張維迎回顧了自己的企業家理論,並指出:「如果沒有一個穩定的預期,如果私有產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如果法治不能由口號變成現實的制度,我不認為中國可以轉向一個創新的國家。」

以下是演講實錄:

企業家與資本的關係,是我過去30多年研究的主題。我在1984年發表了一篇關於企業家的文章,後來與盛斌合作寫成《企業家》一書,到現在,我始終沒有離開那篇文章和那本書所設定的主題。下面我談六個觀點。

第一個觀點:企業家是市場的主體

企業家是市場的主體,無論是資源配置,還是技術進步,都來自企業家精神的發揮和應用。但非常遺憾,如果你學過經濟學的話,你從經濟學教科書當中得到的結論是,市場就是價格,就是通過價格不斷的調整,供求達到均衡。為什麼主流的經濟學裡面沒有企業家?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主流經濟學的假設。主流經濟學假設這個世界是確定的,信息是完全的,偏好和技術是給定的,並且還假定所有人都是同樣聰明的。如果世界是確定的,每個人都能看到未來的樣子;如果信息是完全的,每個人都有足夠的做決策的知識和信息;如果每個人都是一樣的,誰也不比誰更聰明,誰也不比誰更笨,那麼,每個人都是無所不能的「企業家」。自然也就不需要企業家。

實際上,世界是不確定的,判斷未來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們在投資的時候,其實並不知道未來有沒有收益,好多信息都沒有,沒有辦法按計算機程序做決策,只能靠自己的判斷力、想像力。而且人與人不一樣,有些人比另一些人更有想像力和判斷力。市場是不是有效依賴於市場當中最具有智慧、最具判斷力和想像力的人,要看他們怎麼去做決策,這類人就是企業家,。

主流經濟學裡沒有企業家的第二個原因,是因為主流經濟學關注的是均衡和穩定,而不是發展和變化。但市場經濟真正的本質不是均衡,不是穩定,而是發展和變化。過去200年,西方世界最早實現了市場經濟,不斷有新的產品出現,不斷有新的技術出現,產業結構在不斷變化,消費結構也在不斷變化。所以,今天使用的產品和200年前不一樣,和30年前也不一樣。30年前我們沒有手機,現在大家都有手機。10年前沒有微信,現在我們都使用微信。市場經濟實際上就是不斷變化和發展的經濟。

這種變化和發展來自創新。誰是創新的真正主體呢?企業家。但是,主流經濟學的假設,以及它關注的重點,使得我們的教課書當中沒有了企業家;甚至一些研究增長的經濟學家,也沒有真正關注企業家。

舉個例子,增長理論中最著名的所謂新古典增長模型,關注的是資本積累如何帶來經濟增長,或者說經濟增長如何依賴於資本積累,但它並沒有關注資本積累是如何進行的,資本積累如何推動新技術、新產業的出現。它只關心資本的數量,不關心誰在積累資本,誰在進行投資。最新的所謂內生增長理論,關注的是知識、R&D對經濟增長的重要性,但它沒有關注知識和R&D如何通過一種特定的人群,也就是企業家,來變成經濟發展的源泉的。

29年前,也就是1986年,我有一篇文章,開篇第一句話就是,商品經濟=價格+企業家。那時候講的商品經濟就是我們現在講的市場經濟。只可惜主流經濟學只關注價格,不關注企業家。

可以說,今天中國很多有關政策的爭論,如經濟發展應該由政府主導還是市場主導,產業政策是否有效,其實都依賴於我們怎麼去理解企業家和市場的關係。如果不能真正理解市場當中企業家在怎麼發揮作用,市場的有效運行和人類的技術進步如何依賴於企業家精神,我們所提出的政策建議,實際上就可能得到相反的結果。

在計畫經濟時期,我們只強調資本積累的重要性,而不理解企業家的重要性,以為政府可以代替企業家進行資本積累,我們得到的結果是災難性的。其實,資本只是企業家調動資源、實現創新的工具,離開了企業家精神,靠政府進行的積累並不能帶來真正的增長。

第二個觀點:資本家的職責是選擇企業家

我在1984年寫了企業家的文章及其後的《企業家》一書之後,應該說,中國社會對企業家的重要性,逐漸形成了共識,也就是說,企業家是重要的;中國改革要成功,需要企業家。

但是什麼樣的所有制下才能產生真正的企業家?當時有一種觀點認為,企業家重要,但是所有制不重要,我們需要企業家,但不需要資本家。我不同意這個觀點。

1986年,我寫了另一篇文章,就是「企業家與所有制」。這篇文章的核心觀點是,企業家是私有財產制度的產物,沒有私有財產制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企業家。這篇文章後來成為我在牛津大學撰寫的博士論文的主題。我發展了一個理論,即「企業的企業家—契約理論」,試圖解釋資本雇佣勞動,也就是為什麼在市場經濟當中,資本所有者處於那麼重要的地位,它與企業家精神有什麼關係。我的理論有兩個重要的結論。

第一,企業家是最容易偷懶的一批人。他們做決策時,我們沒有辦法用一個確定的硬性指標來監督和約束他們,如果要讓他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唯一的辦法是讓他們承擔風險,也就是讓他們拿剩下的,不能拿固定的合同收入。普通工人拿的是合同收入,無論企業的收入是多少,只要按時上下班,也沒有明顯的過失,他們就有權利領取事前約定的工資。企業家不能領工資,只能在所有人該拿的拿走之後,剩下的才能歸他所有,所以他的收入叫剩餘收入(利潤)。為什麼呢?只有這樣,企業家才有積極性做正確的決策。

第二,在任何社會當中,只有一小部分人真正具有足夠高的企業家才能。但是誰具有企業家才能,我們也沒有硬的指標進行衡量,諸如通過考試,或者通過資格認證,來確定誰有企業家才能。為了確保真正具有企業家才能的人經營企業,就需要有一種機制,使得沒有企業家精神的人不敢說自己具有企業家精神,有企業家精神的人才敢去創業,才敢去創新。我證明,這個機制就是資本雇佣勞動。

如果任何人可以不受約束地拿別人的錢去辦企業,賺了,利潤是自己的;虧了,損失的是別人的;那麼,將會有太多的不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會來冒充企業家混進企業家的隊伍

如果一個人必須拿自己的資本去冒險的話,那他就會掂量一下:我究竟是自己去做企業呢,還是交給別人做更合適?如果他的企業家能力不夠高的話,他就不會假裝自己能力高。

當然,我們知道,現實當中,有很多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並沒有足夠的資本。這就使得資本所有者取得了一種選擇企業家的權力。

一個企業家有一個想法,想辦企業,最後能不能成功,依賴於有沒有人給你提供資金,給你提供資本,因為只有通過資本,企業家才能調動資源。給定世界的不確定和企業家才能的難以觀察性,提供資本的人是要冒險的,如果選錯了人,把資本交給了沒有企業家精神的人,企業搞砸了,資本家就虧了。反過來說,正因為資本家必須承擔風險,他們才有積極性選擇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經營企業。所以資本家獲得了這樣一種所有者的職能。這個職能進一步延伸到我們現在的股份制企業。

所謂的風險投資,就是如何判斷和選擇企業家。自然,拿到投資的企業家必須受到投資者的監督和約束。

我的理論意味著,一個國家,在它消滅了私人資本家的時候,其實也就消滅了選擇企業家的機制,消滅了企業家產生的環境。所以你看到,凡是沒有資本家的國家,誰來經營企業就沒有了章法,管企業的人並不可能是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這是所有計畫經濟國家的實際情況。

第三個觀點:政府不可能替代企業家,也不可能替代資本家

所有的計畫經濟國家,在做計畫時,靠的是政府或者說政府官員,企業的每個決策,生產什麼,如何生產,為誰生產,全是由政府官員或者說由計畫機關決定的;所有生產資料全部收回國有,由政府決定如何分配。政府既替代了企業家,又替代了資本家。簡單的說,計畫經濟的本質,就是試圖由政府來替代企業家,替代資本家。

我們看到,全世界的計畫經濟實驗都失敗了。凡是用政府替代企業家,替代資本家的國家,都失敗了。這就是蘇東垮臺的原因,也是中國要進行改革的原因,也是包括像印度這樣的國家要實行改革的原因。這裡,我要順便指出一點,好多人以為印度一直是市場經濟國家,其實不是。印度獨立之後,政府效仿的是蘇聯的計畫經濟,只是計畫程度不像蘇東和中國高,還留有一部分的私人企業,但是主體仍然是國家計畫。到上世紀90年代,印度已經完成了八個五年計畫,從90年代初開始市場化經濟改革。

回過頭來說為什麼政府沒有辦法代替企業家,沒有辦法代替資本家。這個道理其實也很簡單。第一點,政府官員並沒有企業家那樣的經營才能。企業家是特殊人才,需要對未來做出獨立判斷,不能人云亦云,政府需要的是執行命令的人。企業家是不害怕犯錯的人,政府需要的是不犯錯誤的人。企業家做的是正確的事情,政府官員則是用正確的方法做事。政府官員注重的是程序,而不是事情本身對還是不對。

這一點,觀察一下政府官員的實際表現就會清楚。任何人,如果到了政府,按照政府規定的方式去做的話,就不可能成為一個企業家,不可能具有企業家精神。

第二點,政府官員沒有企業家的那種激勵機制。一個企業家做出錯誤的決策,可能就破產了,甚至要跳樓。政府官員只要遵守程序,即使決策失誤,個人也不承擔成本。政府官員也不像資本家那樣為選錯人承擔責任。資本家選人選錯了,他要自己承擔風險,你有再多的錢,如果你這錢交給不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去給你管理、去給你投資,最後你可能血本無歸。

政府官員將國家的錢交給不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去做的時候,這個企業虧了,他承擔任何責任嗎?不承擔。這就是為什麼政府在選任國有企業經理人時出現嚴重的任人唯親,而不可能任人唯賢。我們現在仍然有一種錯誤的觀念,就是用政府來模仿市場,用政府機構持股的方式來模仿資本所有者。這個是不會成功的,因為你永遠沒有辦法使得政府官員像真正的私人資本所有者那樣,為自己的決策承擔風險。

政府不能替代企業家和資本家,也與企業家的創新職能有關。

所有創新都是不可預見的。我們今天使用的最好的技術和新產品,20年前、30年前,沒有人預見到。在往回推一點,200多年前,瓦特發明蒸汽機的時候,很少有人預料到蒸汽機會很重要,所以瓦特要找錢是很難的,只有羅巴克和博爾頓這樣的企業家願意冒著破產的風險資助他。200年前,當喬治。斯蒂芬森製造出蒸汽火車的時候,也沒人認為火車了有什麼不起,所以英國政府規定,火車的速度不可以超過馬車的速度。130年前,卡爾·本茨這個人發明汽車的時候,也沒有人認為汽車有什麼了不起,德國地方政府規定,汽車的速度不可以超過人步行的速度。如此等等,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創新的不可預見性,意味著創新不可能由政府規劃,只有留給市場中的企業家去試錯;也不可能由政府資助,只能由市場中的投資者自己去判斷,也就是投資者必須是多元化的。政府要扮演企業家和投資人的角色的時候,必須按照程序化的統一的標準,但是創新沒有統一標準。

我舉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世界上著名的思科公司,創立公司的夫婦倆,是斯坦福大學畢業生,創辦思科公司以後,他們需要錢,卻找不到錢,找了72個投資者,都不看好,沒人願意給他們投資,最後找到第73個投資者,才願意給他們投資。

另外一個例子是我們國內的馬化騰,馬化騰創辦騰訊公司時找投資也挺難。我曾經遇到一個很有名的風險投資人,他說,現在一想起馬化騰,就想扇自己兩個耳光。我問他為什麼?他說,馬化騰當時就跟他要50萬美元,他愣是沒有給,因為他根本不看好這個技術。馬化騰最後終於找到一個叫Naspers的南非的風險投資公司。所以,現在騰訊公司最大的股東不是馬化騰本人,而是這家南非的投資人。

這兩個故事告訴我們創新不可預測,一定得靠多元化的投資融資機制。我有一個想法,我要把它變成一個產品,我找你,你不給我錢,我找他,他也不給,也許我轉一圈就找到了,我就能做起來,我就能做成改變人類命運的事情。

政府設立一個委員會管投資的話,比如,要給一個投資項目打分,合格的才投資。但是,誰來打分?由政府官員打分?除非他比企業家還有企業家精神,他不可能有能力評價企業家提出的方案。由專家打分?專家也不是企業家,只是某一個方面的專家,並不具備判斷市場前景的能力。大量實例證明,許多專家認為不可行的想法是可行的,而許多專家認為可行的想法最後恰恰失敗了。專家打分還有專業偏見,強調自己專業的重要性,好多專家寫的技術前景報告,目的是給自己搞研究經費。

那麼,能不能由企業家組成的委員會代表政府來做決策,決定將這錢投資給誰呢?也不行。因為你找企業家只能找到已經成功的企業家,但過去成功的企業家不等於未來成功的企業家。而創新呢,按照熊彼特的說法,是創造性的毀滅,就是新的產品替代舊的產品,新的企業家替代老的企業家。火車出現,不是生產郵政馬車的人搞出來的,而是跟郵政馬車毫無關係的人搞的,最後把馬車替代了,再把運河也替代了。現在的數碼相機,不是傳統相機廠商研發成的。網際網路也不是由電信公司開放出來的。可見,重大的創新,全是由新的企業家做成的。

成功的企業家,他的思路很容易以自己的成功本身為出發點。設想一下,1990年,美國政府組織一個產業委員會,由比爾·蓋茨任主席,決定政府的投資方向,那麼會出現什麼結果呢?據我所知,1990年的時候,比爾·蓋茨根本不看好網際網路,只看好PC。如果讓他主導這個產業政策委員會,會有什麼結果呢?一定是大量投資PC而不會投資網際網路。

要是15年前中國成立一個由企業家組成的產業投資委員會,由當時最有名的、最受人尊重的企業領袖(如柳傳志、張瑞敏)來主導,會是什麼樣的結果呢?最可能的結果是,國家的投資將主要投向電視機、顯像管和計算機產業。所以說,無論政府多麼重視專家和企業家的意見,都不可能克服產業政策的困境。

中國企業創新不多,與政府試圖替代企業家和資本家有關。時至今日,大部分投資資金仍然是政府和國有銀行控制的。但那麼幾家有名的網際網路公司,你告訴我哪一個是中國政府投資的?沒有。中國是世界上儲蓄率最高的、儲蓄總量最大的國家,但是那寥寥無幾的新技術公司沒有一個是中國自己的資本投資出來的,而是外國資本投資出來的。百度不是,阿里巴巴不是,騰訊不是,在座的郭凡生先生的慧聰網,也不是中國人投資出來的,是IDG投資起來的。政府和國有銀行不可能真正為創新提供資金,充其量只能在維持一種循環經濟。

第四個觀點:國有企業制度不可能產生企業家

在1986年的那篇文章裡,我提出一個「國家有所有制下的企業家不可能定理」。當時好多人幻想,只要把國有企業變成股份制公司,成立好多控股公司,進行交叉持股,我們就實行了跟西方資本主義一樣的市場經濟,實行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我們就有了企業家。我說這是不可能的。為什麼不可能?我列了五個理由。

第一個是政企分開的不可能。只要是國有企業,你就不要想有真正的政企分開。早在上世紀80年代,我們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就是政企分開,可是直到現在,我們仍然做不到政企分開,不僅做不到政企分開,甚至做不到黨企分開。黨企分開應該說相對而言還容易一點,但是仍然做不到。我們沒有辦法做到,使得國有企業的領導人真正按照市場的方式去選擇。

第二個不可能,是所有權約束的不可能。市場經濟中企業家之所以要努力做好企業,之所以要創新,是因為背後有著所有權的約束。國家或者政府官員作為所有權的代表,是不可能真正像資本家那樣約束企業經營者的。

第三是解決解決經營者行為短期化的不可能。所有國有企業都存在行為短期化問題。國有企業領導人考慮的都是短期的問題,不可能考慮三年以上的事情,但我們知道,做一個企業,沒有長遠的考慮,你不可能把它真正做成優秀的企業,一個創新的企業。為什麼?創新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一個新產品從創意到被市場接受,一項重要技術的突破,可能需要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二十年。如果一個企業家不考慮長遠,他做的實際上不可能是真正市場經濟當中的創新型企業。

為什麼國有企業的領導人不可能考慮長遠?因為他的位置是政府官員任命的,任命的標準不可能是企業家精神的高低,也不可能是經營者長期績效的好壞。有權任命你的人不會因為你做得好,就讓你繼續做下去;也不會因為你做得不好,就必須把你拿掉。你的位置是否穩固,更多地依賴於政治因素和人事關係。國有企業領導人的對調就是這樣。

我講過這樣的話,國有企業領導人,要想位置穩定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企業做得不死不活。為什麼呢?搞得太好了就是一塊肥肉,有關係的人就要來佔這個位置。當然搞得太差,連年虧損,也是一個問題。我知道一個很大的國有集團公司,下面有五個分公司,有一個很能幹的領導人,把排名第五的分公司做成第一名,非常有成就。後來,集團公司的老總就讓自己的秘書來接替他,這個秘書又將公司從第一名做到了第五名。這樣的例子應該是非常多的。所以我說,國有企業下,不可能使得經營者真正有長遠的考慮。

第四個不可能是預算約束硬化的不可能。我們知道國有企業有一個制度性的毛病,就是匈牙利經濟學家科爾內定義的「預算約束軟化」。私有制下,預算約束是硬的,如果你的收益持續不能彌補成本,你就破產了。預算約束軟化是什麼意思呢?即使你的收益小於成本,你仍然可以活下去,因為有政府財政資金不斷的支持。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我們政府就試圖不斷硬化國有企業的預算,但是現在仍然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國有企業一旦出問題之後,政府一定要去救它。當然,企業越大,政府花的力氣越大。現在,我們財政預算仍有國有企業虧損補貼這一塊。甚至一些很賺錢的國有企業,仍然每年拿到數百億的所謂「政策性補貼」。

第五個是經營者與職工制衡關係的不可能。上世紀80年代的時候,很多經營者和職工合起伙來,不斷地提高自己的工資和獎金,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瓜分國有資產。現在這個問題仍然沒有解決。所以,凡是靠壟斷賺錢的國有企業,職工拿的工資都高於市場的均衡工資,實際上工資當中的一部分應該是資本收益,或者是消費者剩餘,而不是勞動收益。

除了以上五點之外,我現在要補充一點,就是國有企業不可能變成創新型企業,更不可能變成創新的主體。之所以不可能,除了前面講的國有企業領導人行為的短期化外,也與國有資產需要的監管有關。

前面講過,創新是不可預見的,有成功的可能,也有失敗的可能。設想一下,一個國有企業,假如領導人搞創新,失敗了,應該怎麼樣?我們可以設想,如果失敗了,政府可以原諒你,因為創新總是有可能失敗麼。可是如果這樣,許多國有企業領導人就會做大量毫無意義的創新(包括從個人手裡購買專利),依此來侵吞國有資產。

另一方面,如果創新失敗了,就要追究個人責任的話,真正有創新精神的人會去創新嗎?他也不會創新。因為就算是100個成功,只要一個失敗,他面臨的可能不僅是一個紀律處分,甚至可能是牢獄之災。現在就有這樣的例子。這樣的話,真正有創新精神的國企領導人也不會真正去創新。維持現狀,而不是創新,才是國有企業領導人的理性選擇!

第五個觀點:公司治理應該以企業家為中心

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公司治理成為一個熱門的詞,在我們中國也是耳熟能詳。國家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出臺了大量的文件和政策,都在規範公司治理結構,特別是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但在我看來,所有這些文件也好,背後的理論也好,都有問題。當然,背後的理論不是中國人發明的,但是仍然有問題。問題在哪兒呢?問題在於它是一個管理者中心的模型,這個模型把公司治理理解為如何激勵和約束經理人的行為問題,也就是怎麼讓他不偷懶,怎麼讓他不貪污。這個問題當然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

回到我前面講的,企業家才是市場經濟的核心。我們需要的是一個企業家中心的公司治理模型。一個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一定要使得最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去掌控公司,並且有積極性去創新,去創造,而不是僅僅選一些不會腐敗的人就可以。目前公司治理理論存在的缺陷,導致了我們把過多的精力、法律、政策放在怎麼去約束企業家精神,使得公司變得越來越官僚化,而不是越來越充滿活力。按照現在的公司治理模型做下去,我想,未來我們公司的腐敗可能會少一點,但同時也意味著公司的企業家精神會更少,這時候不可能有真正的經濟持續發展。

第六個觀點:企業家隊伍的轉型依賴於制度改革

我前面講的五個觀點,也可以說是「企業理論四書」重要觀點的一個概述。今天,在中國面臨經濟轉型的時候,我要特別說一下企業家隊伍本身的轉型。

中國過去30多年的高速增長,靠的是套利型的企業家,他們發現市場當中有不平衡,就將一幫人組織起來,低買高賣,生產出市場需要的產品,個人賺錢了,社會資源配置的效率提高了,整個經濟也就發展起來了。但是套利的機會越來越小。未來中國經濟要持續增長,不可能太高,即使要有5%的增長,我覺得仍然要靠創新,靠創新型企業家。創新型企業家和套利型企業家不一樣。套利型企業家從古到今都有,在座的很多都是套利型企業家,但創新型企業家是現代經濟才有的。為什麼?因為創新和套利對制度的敏感程度是很不一樣的。

套利型企業家在政府最嚴苛的管制下也會存在。我舉一個例子。大家可能聽過一首陝北民歌,叫《趕牲靈》,原作者是張天恩,和我是同一個縣的。趕牲靈的人,也就是傳統社會的企業家,他們把東西從這兒倒賣到那兒就賺錢,所以是套利型企業家。張天恩本人在「文化大革命」時投機倒把,坐了四年牢。那個時候管得那麼嚴,仍然有人要套利,因為有些套利活動可以偷偷摸摸去做。但創新不一樣,創新需要三年五年、十年八年,甚至更長時間,不可能偷偷摸摸去幹,不可能像套利一樣,今天晚上天黑了,偷偷摸摸買進來,明天晚上天黑了再偷偷賣掉。如果沒有一個穩定的預期,如果私有產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如果法治不能由口號變成現實的制度,我不認為中國可以轉向一個創新的國家,因為中國企業家不可能真正有積極性去創新。

因此,要使我們國家真正從過去的配置效率驅動的增長,轉向創新驅動的增長,我們必須進行大的經濟體制和政治制度的改革。鄧小平的經濟體制改革給了人們一定的自由,喚起了套利性的企業家。未來只有進行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改革,我們國家才有可能產生出真正的創新型企業家。如此,這個國家才真正的有希望。

謝謝大家!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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