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為敵的政府,藐視法律的法院

不久前,吉林省原副省長谷春立落馬,引發人們對他曾主政七年的遼寧省鞍山市大拆大建的集中關注。

而在鞍山下轄的縣級市海城,一種持續四年多的政府和法院的「合作」拆遷模式仍在進行:將被拆遷人變成「排除妨害」被告後,迅速強拆那些尚未達成協議的房子。

被拆遷戶呂榮芝,打了15年官司沒有任何進展。她得到的要不是推諉,要不乾脆就是不被理會。

律師得到的一份鞍山市委會議紀要顯示:2011年7月29日起,涉及鞍山市法院系統的22件、市公安系統的42件、市司法系統的3件共67件的穩控責任主體移交給屬地縣(市)區、經濟開發區黨政組織負責,呂榮芝的案子排在移交名單第二個。時任鞍山市委書記的谷春立在這次會議上作了重要講話,時任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的宋景春參會。隨後呂榮芝成為穩控對象,她的問題,各級法院和信訪部門不再受理。

在最近4年間,數十份舉報材料拼湊出了海城的另一面,它的關鍵詞是「排除妨害,先予執行,強拆」。近年來關於海城拆遷的舉報,都指向這種「獨特」的拆遷模式。

鞍山法院系統人士指出,這種讓百姓深受其苦的拆遷模式成形於鞍山原市委書記谷春立瘋狂拆扒之時,並得到鞍山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宋景春的支持推廣,如今兩人均已被調查免職。(南方都市報《谷春立創遼寧海城政府法院「合作」強拆模式》)

政府天生是服務於民眾的機構,法院天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部門,而媒體天生是監督政府是否盡責、法院是否維護法律的平臺。然而,中共自竊政以來,通過「黨支部」等形式,附體於上述各個地方,政府迫害民眾,法院踐踏法律,媒體顛倒黑白,中國人就一直處於暗無天日,申冤無門的境地。

中共邪靈是通過具體的「人」來執行它的邪惡意志,換句話說,在政府、法院具體工作的人,符合了中共的意思形態,無法無天的替中共幹著搶劫民眾的事情。拿上述新聞舉例來說,政府、法院、媒體之中,有任何一個能夠起主導作用的人放棄了中共的意識形態,都不會有這種權力機構集體犯罪的事情發生。

「放棄中共的意識形態」,不再是個禁忌的話題,早已成為中國人的主流思潮。中國已經有超過2億人明確的退出中共,在街頭巷議中,在民間聚會中,在網路受追捧的文章中,在網路自由的評論上,人們都表達著同一個內涵---「放棄中共的意識形態」,這種趨勢越來越強大,不可阻擋。甚至很多政府部門、權力機構中、官媒中,那些愚蠢的執行著中共意志的人,不僅被民眾唾棄,更是受到同僚、同事的嘲笑,在人心漸明、「中共」早已沒有市場的今天,這些人越來越像小丑。

從這個意義上說,法輪功學員依法起訴江澤民,絕對不是指望著中共本身為法輪功如何如何,而是把政府、法院、檢察院工作的具體的人,當作了堂堂正正的人,盡到良知賦予的責任、法律賦予的責任,而不是充當中共、江鬼的傀儡,去幹違背天理良心、破壞法律的事情。法輪功學員那麼尊重這些人,也希望這些人能真正的尊重自己。

如何使政府、法院、媒體真正的各負其責,百姓生活於相對光明之中?靠「紀委」嗎,靠「運動」嗎?「紀委」失勢了怎麼辦,「紀委」的人幹壞事怎麼辦?「運動」過後那必然是一切照舊。參考世界主要國家的做法,真正做到司法獨立、媒體獨立,讓權力置身於重重監督之中,百姓的生命權、財產權、人權必然得到實質的保障。其實做到這些,中共的那一套東西,就已經徹底的被歷史所拋棄了。

設計一套制衡機制,讓人們互相監督,這其實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監督機制能減少很多人們幹壞事的機會,但不能扭轉人幹壞事的心,抓到機會,人還是要幹壞事。中國大陸有1億人修煉法輪佛法,他們直覺的要求自身的心靈向善,他們之中有媒體人、作家、畫家、雕塑家、音樂家、舞蹈家等等,他們如果把自己通過修煉所得的文學成就、藝術成就沒有客觀障礙的展現於社會,必將有更多的人被「真、善、忍」的美好所感動,中國一定會有嶄新的人文環境、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沒有共產黨,中國才有希望」,一定會有這樣一種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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