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120萬存款消失 丈夫告銀行反獲刑4年(圖)

【看中國2015年09月14日訊】重慶張淨夫婦十餘年前在農行存款4筆,共120餘萬元,然而錢不翼而飛。他們狀告農行反被刑事立案,丈夫張淨以詐騙罪獲刑4年。刑滿釋放後,張淨不斷申訴,獲立案再審。2014年12月,重慶市高院宣告張淨無罪。張淨申請國家賠償,獲賠34萬餘元。另外,張淨已將中國農行重慶梁平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10餘年前的儲蓄存款及相關損失。

想找回自家的錢 反倒進去了4年

據大陸媒體報導,2001年5月和2002年4月,張淨在農行梁平支行分別辦理儲蓄存款38萬元和14萬元。2001年6月和9月,張淨之妻在農行梁平支行分別辦理儲蓄存款44.9萬元和27萬元。此後,張淨髮現自己的38萬元那筆存款不翼而飛,遂在2005年6月向梁平法院提起訴訟,後經調解得到解決。而張淨之妻也發現44.9萬和27萬兩筆存款失蹤,在2006年3月向梁平法院提起訴訟。審理過程中,張淨突遭逮捕,以其涉嫌詐騙,後被判刑4年。刑滿釋放後,張淨聘請律師查閱案卷資料,發現系有人冒名取走了他和妻子的全部存款。張淨詐騙案再審後終獲平反。

2015年6月,張淨向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包括限制人身自由1368天的損害賠償金300576.96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23790元、因服刑導致其購買的專利不能發揮經濟效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320萬元及利息。

當事人再訴農行 還想找回自家的錢

重慶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張淨依法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案件審查過程中,該院工作人員於2015年8月6日代表法院向張淨賠禮道歉,8月26日下發國家賠償決定書。據國家賠償決定書,張淨獲國家賠償共34萬餘元,其中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300576.96元,精神損害撫慰金4萬元,其他賠償請求未獲法院支持。

張淨的代理律師周立太介紹,當事人對此國賠決定不服,正訴至重慶市高院。張淨也向記者表示,這個賠償太低,「我花320萬買了專利,本來可以賺錢的,冤獄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也應當得到賠償」。另外,張淨已將中國農行重慶梁平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10餘年前的儲蓄存款及相關損失,已獲立案。


法院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圖片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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